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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自由行”利益博弈分析及政策建議
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香港“自由行”利益博弈分析及政策建議的論文,歡迎大家借鑒!
摘要: 香港“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中存在多方的利益關系及博弈,香港政府、香港市民、香港觀光服務業(yè)及內地游客四方是直接的利益相關者,中央政府和廣東省政府則是潛在的利益相關者,其中直接的利益相關者四方間圍繞著一些經濟和社會資源的再分配,發(fā)生了交互博弈的關系。中央政府需要加強對“自由行”政策的宏觀預測與風險評估,香港政府對區(qū)域事務應“積極作為”而不是“積極不干預”,廣東省政府有必要加強與香港政府的協調與配合。
關鍵詞: 香港“自由行”; 利益博弈; 香港市民; 內地游客; 香港觀光服務業(yè)。
一、“自由行”政策在香港執(zhí)行中交織的利益相關者。
“自由行”政策在為香港帶來成倍增長的內地游客、拉動香港“內需”的同時,也因輸入性人口的急劇增加,導致了諸多公共利益和社會資源的重新再分配。由于涉及多重的利益關系與利益博弈,公共政策和政府管治稍有不當便容易誘發(fā)利益矛盾和利益沖突。
從表象上看,由“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所孳生的各種民間矛盾與沖突,主要體現為香港部分市民與內地游客間的沖突,因此,香港市民與內地游客在個人生活習慣、文明素養(yǎng)、價值觀念等方面的差異往往成為沖突根源的主要關注點。但是,在討論和反思“自由行”政策時,不能僅僅關注“人際沖突”,更應注意到其背后交織的更多利益關系及其誘發(fā)的利益沖突。本文認為, “自由行”政策在香港執(zhí)行過程中,交織著多方的利益相關方和行動者,主要涉及香港政府及市民、香港觀光服務行業(yè)、大陸游客、中央及廣東省政府等。其中,香港政府、香港市民、香港觀光服務行業(yè)及內地游客四方是直接的利益相關者,中央政府和廣東省政府則是潛在的利益相關者( 見圖1) 。下面對“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中的直接利益相關者做重點闡釋。
( 一) 香港政府。香港政府是“自由行”政策的推動者和實際執(zhí)行者,也是該項政策執(zhí)行的重要受益者之一。“自由行”政策給香港政府帶來的潛在收益是,它提振了社會士氣和特區(qū)政府的管治威信,最大限度地爭取到愛國愛港力量的執(zhí)政支持。“自由行”政策實施前后,香港經濟增長出現巨大起伏: 2001( - 1. 2%) 、2002( - 1. 7%) 、2003( - 3. 4%) 連續(xù)三年陷入負增長。但“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的次年( 2004 年) ,香港經濟就重新恢復增長; 2005 年香港本地生產總值已超越1997 年的高峰,創(chuàng)下13826. 75 億港元的新高; 2006 年,香港經濟再次出現了6. 5% 的高增長。 [1]由此可見, “自由行”政策促進了香港經濟的復蘇,帶動了金融、教育、醫(yī)療等產業(yè)的服務需求,使財政收入增加、經濟增長率提高,給香港政府帶來了巨大經濟資源,也為其贏得了管治聲譽及公眾支持等政治資源。
( 二) 香港觀光服務業(yè)。香港觀光服務行業(yè)是“自由行”政策的直接受益者,這些行業(yè)主要集中在與觀光業(yè)相連的餐飲、酒店、娛樂、零售、奢侈品、出租車等服務性行業(yè)。據《香港統計年刊( 2004) 》和《香港統計年刊( 2012) 》的資料顯示,零售業(yè)總銷貨額從2003 年的172863 百萬港元,增長到2011 年年底的405732 百萬港元,2011 年相比2003 年的總量增幅達135%; 飲食業(yè)總收益從2003 年的48172. 1 百萬港元,增長到2011 年的89300. 6 百萬港元,2011 年相比2003 年的總量增幅達85%; 按行業(yè)劃分的就業(yè)人數中,批發(fā)、零售、進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業(yè)的就業(yè)人數從2003 年的991. 8 千人,增長到2011 年的1116. 7 千人,其中零售、住宿及膳食服務就業(yè)人數達577. 9 千人,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香港的就業(yè)壓力。
( 三) 香港市民。香港至今雖保留中華文化的傳統和漢語官語化地位,但經過100 多年英式文明的洗禮,香港社會形成了一種崇尚文化多元、經濟自由、法治秩序的獨特氣質。因此,對于土生土長的香港市民來說,香港中西合璧的文化、優(yōu)越的經濟環(huán)境、良好的法治秩序和現代的文明生活方式是他們引以為榮的地方,對此他們愿意習慣性堅守,而不容易屈從于資本的腐蝕和權力的壓制。也正如此,香港普通市民作為原子化個體,堅持的是利益訴求理性化的決策邏輯,他們對待“自由行”政策的態(tài)度,既不像香港政府那樣考慮得那么宏觀,也不像香港商界那樣唯利是從,更多是要捍衛(wèi)香港長期以來形成的獨特價值觀。因此,當“自由行”政策的推行能夠有利于增進他們的個人利益和社會整體福祉時,香港市民是歡迎這個政策的,但這是一種謹慎的歡迎; 相反,如果“自由行”政策的推行侵蝕或損害到他們的切身利益時,那么,無論這個政策能夠給香港政府和香港觀光服務業(yè)帶來多大的好處,他們也不會委曲求全或以犧牲個人小我利益來換取所謂的更大的集體利益。
( 四) 內地游客。在“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中,內地游客是趨利避害的普通“消費者”,作為理性的經濟人,他們支付金錢和時間成本到香港旅游、購物或進行其它消費,必然想享受到物美價廉、人性化的優(yōu)質服務,達成自身利益最大化。當然,隨著內地經濟的迅猛發(fā)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基于成本收益核算的經濟利益已不再是內地游客考慮的核心,其關注的重點是香港消費品的信譽與質量,以及在內地享受不到的一些特殊公共服務。比如,能購買到貨真價實、品質過硬的嬰兒奶粉、手表、服裝、電子產品等外國品牌貨; 又如,內地“雙非”孕婦可以避開計劃生育政策赴港產子; 再如,不少內地游客借“自由行”機會到香港公立醫(yī)院看病治病、到香港一些大學接受國際化的高等教育資源等。但內地游客由于人數眾多、流動性大,加之文化素質和文明素養(yǎng)良莠不分,因此,他們的言行舉止不像香港市民那樣均質性較強,而是表現出很大的差異性。這種文化素質和文明素養(yǎng)方面的個體差異性,容易誘發(fā)人際間言語和肢體上的沖突。
( 五) 中央政府和廣東省政府。中央及廣東省政府作為潛在的利益相關者亦有其各自的利益訴求。從中央政府的角度來說,香港回歸祖國后實行“一國兩制”,“一國”是前提,香港雖是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qū),但本質上是中央政府領導和管轄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qū)域。因此,基于一種“父愛”情結,當香港回歸之初遭受亞洲金融危機和SARS 事件的雙重打擊后,為保持香港的繁榮穩(wěn)定,同時也為增強港人對國家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中央政府決定向香港送“大禮”,實行“自由行”政策。也就是說,香港實行“自由行”政策,中央政府作為一個利益行動方,其決策初衷主要是基于一種政治考量。而從廣東省政府尤其是深圳和珠海兩地政府來看,“自由行”政策更多是內地游客涌入香港、澳門作貢獻,作為游客的主要輸出地,廣東并沒有從這個政策執(zhí)行中獲得很多實實在在的收益; 相反,由于“自由行”游客數量連年增長,民間提出了延長通關時間、增加通關口岸的強烈要求,而為了滿足這個要求,無疑需要廣東省政府不斷加大人、財、物的投入。因此,作為地方政府,廣東必須貫徹執(zhí)行中央政府實行的“自由行”決策,但基于成本收益的利益考量,廣東省政府在執(zhí)行“自由行”政策時顯然沒有香港政府來得積極。
二、“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中相關各方的利益博弈。
上述說明,“自由行”政策在香港執(zhí)行過程中,不僅交織著多方的直接利益相關者,也潛存著一些間接利益相關方。由于不同的利益相關方和行動者對“自由行”政策秉持不同的價值立場和利益考量,這使得各方間在實際的互動中產生了利益博弈,而當博弈過程中利益難以調和時,一連串沖突便不可避免地發(fā)生了。
( 一) 香港市民與內地游客。香港市民和內地游客均是理性決策的利益主體,趨利避害、實現自我利益最大化是雙方的共同行動邏輯; 但二者在實現和維護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向上是相反的,前者要竭力保護香港獨特的價值觀、生活方式和各種公共資源不被外人占用,而后者則力圖用“等價交換”的市場化原則來享受香港優(yōu)質的產品和各種公共服務資源。顯然,當香港的各種經濟和公共資源供求較為均衡的條件下,二者間不容易發(fā)生矛盾和沖突; 但當出現經濟和社會公共資源供不應求的時候,港人會表現得非常敏感,認為過量的內地游客搶占了他們的資源,于是二者間的利益博弈乃至沖突將頻繁出現。從現實情形看( 見圖2) ,香港回歸初期的幾年間,由于內地訪港的游客數量是嚴格管控的,總量有限,因此,那時香港市民與適量的內地游客間不存在緊張的資源爭奪關系,也就很少利益博弈與沖突。但自2003 年“自由行”政策實施后,內地訪港游客總量連年增長: 2003 年相比2002 年增長了171 萬人次; 2004 年相比2003 年突然飆漲到1225 萬人次; 此后的2005、2006、2007、2008、2009 年連續(xù)每年保持遞增100 多萬人次; 2010年內地訪港游客首次突破2000 萬大關,達2268 萬人次; 2011 年和2012 年更是出現爆炸性增長態(tài)勢,分別達2810、3491 萬人次。
由此可見,2010、2011、2012 三年,內地訪港游客已經分別相當于香港本地總人口的3. 1、4. 0、4. 9 倍。香港本來就是全球人口密度最高的地方之一,近年來內地游客數量如此不受控的迅猛增長,必然產生外來人口與本地人口爭奪各種經濟和社會資源的局面,使香港市民產生極大的焦慮感,誘發(fā)一種所謂的“香港焦慮癥候群”。如,內地的大量客流涌入普通香港市民吃飯、購物、打出租車等消費區(qū)域,之前的一些價格優(yōu)惠、服務優(yōu)良的餐飲業(yè)價格被嚴重抬高,給香港市民日常生活帶來不便。與此同時,一些不良商家、的士司機不講誠信,對內地游客猛宰猛騙,這又反過來造成內地游客對香港市民的負面觀感?傊愀凼忻衽c內地游客間圍繞一些經濟和社會資源的再分配問題,由于供求關系嚴重失衡,最終因雙方對稀缺資源的爭奪而產生利益博弈與沖突,而言語和肢體上的沖突只是外在表現而已。
( 二) 香港市民與香港觀光服務行業(yè)。“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為香港商界尤其是觀光服務行業(yè)帶來了巨大商機,毫無疑問,香港觀光服務行業(yè)是該政策的主要受益者之一,巨大的內地游客流使其盈利空間驟增。然而,雖然香港觀光服務行業(yè)界在解決少部分香港市民就業(yè)方面具有積極作用,但大部分的香港市民實際是“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的局外人,他們無法從觀光服務行業(yè)的豐厚盈利中分得一杯羹。不僅如此,因“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導致的觀光服務業(yè)過度膨脹,已經對市民正常生活和消費帶來了諸多沖擊: 一方面,“自由行”政策打破了香港社會原有的生活秩序,抬高了市民生活成本,造成了本地港人在生活上的種種不便。另一方面,因“自由行”政策帶來連鎖零售商店的急劇擴張,破壞了香港社會原本的社區(qū)結構和消費習慣。
( 三) 香港市民與香港政府。在對待“自由行”政策問題上,香港市民與香港政府的態(tài)度也是迥然有別的。前者關心的是自己的生活是否受到影響,“自由行”政策能否給自己帶來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 而后者看重的是政績,即“自由行”政策的執(zhí)行可否轉換為經濟發(fā)展、政治穩(wěn)定上的成績。當后者的政績能夠帶給前者“正外部效應”時,二者間就不存在利益博弈和關系緊張; 但相反,當后者的政績給前者帶來的是越來越多的“負外部效應”時,二者間的利益博弈必將凸顯,在利益訴求得不到滿足、矛盾不可調和的情況下,甚至出現前者向后者不斷施壓及至抗爭的結局?v觀2003 年“自由行”政策實施以來的10 年,市民與港府間的利益博弈軌跡正合這種特點。在“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的前些年,內地訪港游客雖連年增長,但相對還是較為有序和可控的,對香港本地市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帶來的沖擊還在可承受范圍之內,因此,市民對政府尚未表現出特別的怨氣和不滿。但2010 年以來,內地訪港游客數量連年爆炸性增長,一夜間加劇了市民與內地游客、與觀光服務業(yè)間的隔閡與怨憤,于是,市民一方面爆發(fā)了上述與內地游客及觀光服務業(yè)間的利益博弈與沖突; 另一方面,他們希望政府能夠認識到“自由行”政策失控帶來的“負面效應”,并想辦法對此加以管控,還本港市民往昔的安寧與平靜。
然而,“自由行”政策是在香港政府面臨巨大的經濟和財政壓力下出臺的,當初的目的就在于提振經濟發(fā)展士氣、緩解政府管治危機、維護社會穩(wěn)定。如果單從經濟政績來評估,“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對香港的經濟確實做出了突出貢獻: 一方面,內地游客對香港GDP 總量約貢獻了3%—4%,從2003 年到2011 年底全部內地游客的消費據測算約6000 億港元[2]; 另一方面,“自由行”政策對就業(yè)的刺激甚至超過了對香港GDP 總量的刺激。據香港工商界統計,僅2010—2011 年度,內地游客對香港的經濟刺激就使香港的就業(yè)人數增加了5 萬人。因此,作為理性決策的經濟人,香港政府在面臨巨大經濟壓力的背景下,積極推動實行“自由行”政策,甚至希望訪港內地游客越多越好也是可以理解的一種相對滿意抉擇。香港政府與市民考慮問題的角度是大相徑庭的,它更多是從一種宏觀經濟大局來評判“自由行”政策得失,當市民與內地游客間出現了一些矛盾和沖突時,政府一些官員不以解決實際問題為導向,而是固執(zhí)地強調香港要堅守“積極不干預”的政府哲學、依《基本法》實行法治的原則。例如,針對病房數目、酒店數目、普通餐廳數目等供需失衡的情況,政府依然死板奉行“積極不干預”政策。又如,對于內地“雙非”孕婦及其子女大量占用香港醫(yī)療、教育、福利資源,政府也是以法治為由對此束手無策。這些問題實際都關乎市民作為納稅人的切身利益,而政府出于經濟政績的考慮在某個時期關注不夠也可以理解。但當市民的普遍訴求和切身利益得不到滿足和保護時,如果政府仍以各種理由“不作為”,在香港這樣一個個人權利意識濃厚的社會,必然引致街頭抗議甚至更激烈的民權抗爭運動。
( 四) 香港觀光服務業(yè)與香港政府。在“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中,香港觀光服務業(yè)與香港政府間也是一對不容忽視的利益博弈體。這主要是由觀光服務業(yè)在香港產業(yè)結構中所處的特殊地位決定的。由于歷史和地域狹小的原因,香港逐漸發(fā)展成為一個相對獨立自主、外向性的小型城市經濟體,形成了以服務業(yè)為主導的較為獨特的經濟發(fā)展路徑和產業(yè)結構形態(tài)。自1980 至2004 年,香港制造業(yè)比重從22. 8%下降到3. 6%,而服務業(yè)比重從68. 3%升至89. 9%。[3]也就是說,自1980 年以來,香港制造業(yè)比例下降,而服務業(yè)比例大幅上升,并成為香港的主導產業(yè); 而隨著全球化和粵港澳區(qū)域一體化程度的加深,這種格局將更加明顯。在香港的服務業(yè)產業(yè)鏈中,實際又可作高、中、低端進一步的細分,而觀光服務業(yè)由于其勞動密集型和低附加值特征,屬于香港服務業(yè)產業(yè)鏈中的較為低端的行業(yè),甚至可以說在香港整體產業(yè)結構中都屬于弱勢產業(yè)。因此,作為“弱勢群體”的觀光服務業(yè),為了爭取更多的話語權,保護自身的行業(yè)利益,必然會想方設法與香港政府討價還價,以換取后者對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支持。而正如上述,“自由行”政策實施在極大程度上推動了香港飲食、零售、酒店、旅游、貿易、出租車等觀光服務行業(yè)的發(fā)展,為香港經濟發(fā)展做出了一定貢獻,尤其為底層民眾創(chuàng)造了不少就業(yè)機會。而這也反過來進一步促使觀光服務業(yè)向政府施壓,要求維持甚至加大對這項政策的推行力度。然而,香港政府對待觀光服務業(yè)的態(tài)度又是復雜的: 它一方面對觀光服務業(yè)心存感激,因為這個行業(yè)給政府貢獻了GDP、為政府創(chuàng)造了不少就業(yè)機會。但另一方面,它又必須考慮到市民對“自由行”政策帶來的“負效應”的抗議與聲討。在這種情境下,香港觀光服務業(yè)與政府間的利益博弈將日益凸顯。
三、就“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給中央政府、香港政府、廣東省政府的建議。
近年來香港市民與內地游客間出現的“港鐵罵戰(zhàn)事件”、“蝗蟲歌事件”、“米字旗事件”等多起民間沖突事件,表面上看是雙方因價值觀念、生活習慣、文明素養(yǎng)等方面的差異導致的言語乃至肢體沖突。但從更深層次看,這是“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中交織的多重利益關系和利益博弈的體現。從利益和資源再分配的角度講,“自由行”政策的執(zhí)行意味著香港稀缺的經濟和社會資源要在香港市民、香港政府、香港觀光服務業(yè)界和內地訪港游客間進行再分配。我們認為,問題的根本其實在于政府,由于中央政府、香港政府、廣東省政府等相關政府方缺乏對“自由行”政策的預測和風險評估,以及政策執(zhí)行中暴露問題后的政府間協同治理,最終導致民間怨氣積重難返而集中爆發(fā)。對此,本文分別從三個政府相關方提出“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的幾點思考。
( 一) 中央政府需要加強對“自由行”政策的宏觀預測與風險評估,F代社會是一個高風險社會,風險性和不確定性已成為一種社會常態(tài)現象。風險已經徹底改變了現在、過去和未來的關系,不再是過去決定現在,而是未來的風險決定人們今天的選擇。因此,公共政策的制定應以前瞻性或預防性為導向,十分注重重大決策的風險評估。[4]具體到“自由行”政策而言,其中涉及的利益相關者眾多,包括政府相關方、民眾相關方和企業(yè)相關方。其中,政府相關方又包括中央政府、香港政府和廣東省政府; 民眾相關方又包括內地訪港游客、香港普通市民和底層民眾; 企業(yè)相關方更為復雜,主要指飲食、酒店、零售、旅游等觀光服務行業(yè)。由于涉及如此眾多的利益相關方,因而“自由行”政策的實施必然帶來一系列的社會連鎖反映,遠不是拉動經濟、刺激香港“內需”那么簡單。更為重要的是,如果把“自由行”政策的執(zhí)行看作是香港的經濟與社會公共資源在香港人與外來人口之間的再分配,那么,政策制定者就必須考慮到一個市場需求與政府公共供給的關系平衡問題。也就是說,除了回應和滿足本地港人的訴求外,對于香港本地的公共資源到底還能容納多少外來人口的問題一定要非常清晰。進而,根據這個基本判斷,再來預測未來1 年、3 年、5 年乃至10 年的“自由行”人口總量,并且做好香港與內地人際沖突的風險評估和政策預案。但顯然,中央政府在2003 年推出“自由行”政策時,沒有做好相應的宏觀預測和風險評估。之所以強調中央政府在這個問題上的責任,是因為“一國兩制”下中央政府對港澳事務的重大決策擁有最終拍板權,因此,作為中央政府,不僅要給港澳送去好的政策,而且還應站在風險社會的高度從宏觀上對“自由行”政策的風險做好預測與評估。在這方面,近年來臺灣當局在總量管控大陸觀光客、做好風險評估的經驗很值得借鑒。臺灣的領土面積是香港的36 倍,按理說臺灣應該而且可以接納比香港多得多的大陸觀光客來旅游消費,刺激經濟; 但臺灣當局在經濟誘惑面前沒有一時沖動,而是對大陸觀光客采取了漸進的逐年增加開放制。以2012 年為例,大陸居民赴臺263 萬人次,同比增長42. 6%,其中旅游197 萬人次,團隊游178 萬人次,個人游19 萬人次; 而同年入港的內地游客則有3491 萬人次?梢姡L港旅客是訪臺旅客人數的13 倍之多。顯然,這就是臺灣較少發(fā)生與大陸民間沖突的主要原因所在。
( 二) 香港政府應當對區(qū)域事務應“積極作為”而不是“積極不干預”。香港是一個市場經濟發(fā)育較為成熟的社會,因此,從前港英政府時期便逐漸形成了“積極不干預”的政府治理哲學,而且以此為榮。受此路徑依賴的影響,香港政府也一直固守這個基本法則。但回歸以后,“一國兩制”的政治生態(tài)已經重塑了香港的經濟、社會和行政環(huán)境,今天的香港已經不再是回歸前與內地相對隔離和封閉的香港,而是與內地尤其是廣東密不可分的區(qū)域共同體了。因此,回歸前港英政府只需管治好香港內部的事務,堅持“積極不干預”的政府治理哲學無可厚非; 但回歸以后,香港政府不僅要管好本港的社會公共事務,而且還要應對和解決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的區(qū)域公共事務。在這種情況下,香港政府如果仍然固執(zhí)地強調“積極不干預”這個所謂核心價值觀,顯然不合時宜了?梢哉f,“自由行”政策在執(zhí)行中出現了問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香港政府一些官員沒有與時俱進更新自己的行政思維,總是拿“積極不干預”的口號來推脫自身的責任,實際上淪為了“不作為”。比如,“雙非嬰兒”問題,因為涉及香港與內地的諸多復雜關系,是一個典型的區(qū)域治理問題,因此不能簡單搬用“積極不干預”哲學和香港法治精神來處理。可喜的是,近年政府總結了經驗,已經采取了一些“積極作為”的措施,如嚴格管控“雙非嬰兒”、打擊內地客炒房而增收印花稅、加大力度打擊“水客”、出臺奶粉限購令等等。本文認為,伴隨“自由行”政策所孳生的區(qū)域公共事務的疊加與倍增,香港政府還應有更加積極的作為。
( 三) 廣東省政府有必要加強與香港政府的協調與配合。廣東省政府在“自由行”政策執(zhí)行中直接獲益不多,實際在干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內地訪港游客數量越多對香港政府和觀光業(yè)界來說經濟效益越大,但對廣東省政府來說反而壓力越大,因為必須支付更多的通關行政成本。因此,如果基于地方利益考慮,廣東完全可以消極作為。但“一國兩制”的現實環(huán)境下,粵港澳區(qū)域在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已經互連一體了,根本無法區(qū)分彼此。因此,廣東省政府應站在維護港澳繁榮穩(wěn)定、實踐“一國兩制”的高度與香港政府協同治理“自由行”政策所引發(fā)的系列問題。這就要求廣東省政府更多發(fā)揮伙伴積極作用,與香港政府主動溝通,協調配合。比如,就控制內地訪港游客人數而言,粵港政府雙方就可展開緊密的合作,根據香港人口及土地面積來確定香港的實際容納能力,并依此設立一個內地訪港人數警戒線。例如,2009 年內地訪港游客是1790 萬人次,2010 年猛增到2268 萬,已經給香港帶來不少壓力,產生了諸多民間沖突事件。這時應該考慮依據近年訪港人數取中間值,把內地游客的總量限制在2000 萬人次左右。同時,還可借助先進的IT 技術,讓計劃到香港的內地游客進行網上登記,只要在港內地游客總量到達警戒線,已進行網上登記的游客就必須在網上排隊等待。而且,對排隊等候的內地游客采取分類優(yōu)先的辦法。這樣做既能繼續(xù)推進香港經濟社會的發(fā)展,又對內地游客不失公平。由此,通過控制內地游客訪港數量,達到本港經濟和社會公共資源在香港市民與內地游客間的均衡再分配,從而緩解雙方的利益博弈和利益沖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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