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審計報告
預算執(zhí)行審計是一項全局性工作,需要各專業(yè)審計科室齊心協(xié)力來完成,才能進一步提高審計質量。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財政預算的審計報告范本幾篇,歡迎借閱。
財政預算執(zhí)行審計報告范文一
一、 2010 年度市本級財政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 (一) 市財政局組織市本級財政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
預算收入執(zhí)行情況 2010 年度全市財政收入 380156 萬元, 完成調整預算的 101.37 %, 比上年增收 80153 萬元,增長 26.72%, 其中: 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 145800 萬元, 完成調整預算的 100.55 %, 比上年增收 33678 萬元, 增長 30.04 %。
市本級調整后的財政預算收入任務為 182115 萬元, 實際完成 190276 萬元, 完成調整預算的 104.48 %, 比上年增收 42395 萬元, 增長 28.67 %。
預算支出執(zhí)行情況 2010 年度全市實際支出 335470 萬元, 完成調整預算的 98.67 %。
加上上級專項指標支出58823 萬元, 全市財政總支出 394293 萬元。
2010 年市本級實際支出 260470 萬元, 完成調整預算的 98.29%。
加上上級專項指標支出48023 萬元, 市本級財政總支出 308493 萬元。
預算收支平衡情況 2010年度全市財政當年可用財力 416412 萬元, 其中一般預算251525 萬元, 基金預算 164887萬元。
收支相抵后年終滾存 22119 萬元, 其中一般預算結轉下年支出 16809 萬元, 年末結余 10 萬元, 基金結余 5300 萬元。
2010 年度市本級當年可用財力 330612 萬元, 其中一般預算 165725 萬元, 基金預算 164887萬元。
收支相抵后年終滾存 22119 萬元, 其中一般預算結轉下年支出 16809 萬元, 年末結余 10 萬元, 基金結余 5300 萬元。
財政轉移支付情況 2010 年度上級對我市的補助收入 80570 萬元, 其中: 一般預算收入返還 14683 萬元, 一般預算轉移支付補助 57984 萬元, 政府性基金上級補助收入 7903 萬元, 扣除市財政上解省財政 26462 萬元, 上級財政實際補助我市 54108 萬元。
市財政對各鎮(zhèn)轉移支付補助支出 14007 萬元(不含上級專項指標), 其中: 原轉移支付 2086萬元, 農業(yè)稅免征省市補助 2035 萬元, 教師地方津貼 702 萬元, 財力缺口補助 3190 萬元,村干部報酬轉移支付 145 萬元, 其他 5849 萬元(含開發(fā)區(qū)、 臨港工業(yè)集中區(qū)獎勵政策 4909萬元)。
其他有關財政收支情況 1.政府性基(資) 金收支情況。
2010 年市級 13 項政府性基(資) 金(含利息) 年初余額 20884 萬元, 當年收入 135145 萬元, 支出 134124 萬元, 年末余額 21905 萬元。
2.社會保障基金收支情況。
2010 年 9 項社會保障基金年初余額 63067 萬元, 當年收入 75508 萬元, 其中: 政府補助收入 11348 萬元, 支出 57842 萬元, 當年結余 17666 萬元, 其中: 機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基金當年赤字 1577 萬元, 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當年赤字 216 萬元。
年末余額 80733 萬元。
3. 預算外收支情況。
財政專戶核算的 47 個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非稅收入(含暫存款) 年初余額 28896 萬元, 當年收入 222747 萬元, 支出 210386 萬元, 期末結余 41257 萬元。
4.政府集中采購收支情況。
2010 年, 全市政府集中采購預算 24455 萬元, 中標價 21323 萬元, 節(jié)約資金 3132 萬元, 資金節(jié)約率 12.81%。
2010 年我市財政工作在市委、 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 在市人 大的有效監(jiān)督下, 全面完成了市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確定的各項預算任務, 財稅部門面對房地產行業(yè)宏觀調控以及結構性減稅的雙重壓力, 深挖財源, 強化征管, 財政收入穩(wěn)步增長, 財政總收入和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均保持了兩位數的增長幅度。
財政總收入達到 38.02 億元, 是五年前的 3.8 倍, 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 14.58 億元, 是五年前的 3.5 倍。
財政支出結構得到進一步改善, 2010 年對醫(yī)療衛(wèi)生、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 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投入, 比上年增幅分別達到 34.25%、 31.17%、 25.87%; 2010 年新增住房保障支出 2334 萬元, 有力地促進了 社會保障事業(yè)的發(fā)展; 對農林水、 交通運輸等基礎投入增幅分別達到22.22%、 71.78%, 積極發(fā)揮融資平臺的籌資效應, 適度負債加大“五大板塊” 投入力度,明顯提高了公共服務能力, 民眾生活環(huán)境明顯改善, 城市形象和競爭力得到了進一步提升,有力地促進了地方經濟的發(fā)展。
財政資金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財政資金使用基本真實、 合法、有效。
但是, 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等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 以及建立公共財政框架的要求, 還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地方。
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 1.預算審計情況。
(1) 應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未納入預算管理。
(2) 污水費 2987.83 萬元滯留市自來水公司。
(3) 減征、 免征工程建設項目四項基金 3270 萬元, 其中: 基礎設施配套費 1266 萬元、 人防易地建設費 503 萬元、 墻改基金 181 萬元、 綠化配套費 181 萬元。
審計建議市政府對全市范圍內建設項目, 落實報建程序中前置性審批的規(guī)定, 在領取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前, 由市規(guī)劃部門扎口管理, 凡未按規(guī)定繳納政府性基金的, 市規(guī)劃部門不得發(fā)放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確保應征率, 防止財政資金的流失。
(4) 財政坐支應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防洪保安基金。
2.科技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2008 年至 2010 年, 全市共投入科技專項資金 12089.44 萬元, 其中: 上級財政專項 5960.3萬元, 本級財政安排 6129.14 萬元。
科技專項資金在加快經濟發(fā)展方式轉變, 引導企業(yè)加大投入方面效果明顯。
但審計發(fā)現(xiàn)存在如下問題: (1) 科技資金使用分散, 未能發(fā)揮應有的效益。
(2) 個別科技項目申報不實, 效益不明顯。
3.水利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2010 年我市安排水利專項資金 8968 萬元, 其中: 上級水利專項資金 5614 萬元。
市本級配套 2003 萬元, 防洪保安資金專項支出 1351 萬元。
水利工程的建設改善了農村生態(tài)環(huán)境、 提高了農業(yè)防洪、 抗災能力, 促進了農業(yè)產業(yè)結構調整, 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
但審計中也發(fā)現(xiàn)一些問題: (1) 少數鎮(zhèn)采取虛假合同或工程套取水利專項資金。
(2) 水利項目后續(xù)管護不到位。
4.環(huán)保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2010 年全市共投入環(huán)保專項資金 6356.5 萬元, 其中: 上級環(huán)保專項資金 3356.50 萬元, 市本級財政配套資金 3000 萬元。
審計發(fā)現(xiàn)環(huán)保專項資金被滯留、 擠占、 挪用等問題依然存在。
(1) 七個鎮(zhèn)污水處理廠、 原黃梅鎮(zhèn)污水泵站設施閑置。
(2) 排 污費未實行專款專用。
(3) 排污費征收管理不規(guī)范。
5.重殘人員生活專項救助資金審計情況。
2010 年末全市領取重殘金的人員 3112 人, 其中城市居民 158 人, 農村居民 2954 人。
全年共發(fā)放重殘金 10692 人次, 合計 780.04 萬元。
通過分析比對, 審計重點調查了全市 120 名領取重殘救助金的無固定收入重殘人員, 發(fā)現(xiàn)有51 名重殘人員已死亡, 由于鎮(zhèn)村基層組織申報不及時, 使 2010 年至 2011 年 6 月底, 多發(fā)放財政重殘金計 8.73 萬元, 其中 26 名已死亡重殘人員至審計時尚未取消領取重殘救助金資格。
6.行政事業(yè)單位、 國有企業(yè)辦理的社會團體法人票據、 資金審計情況。
2010 年末, 全市在市民政局備案登記成立的社團共有 133 家, 其中: 行政事業(yè)單位等主辦的“官辦” 社團 93 家, “民間” 社團 40 家。
在“官辦” 社團中, 2010 年有 35 家尚正常運作, 58 家不運作。
在市財政局領取《社會團體會費統(tǒng)一收據》 的社團有 25 家。
審計調查發(fā)現(xiàn), 少數行政事業(yè)單位利用行政或業(yè)務管理權通過社團名義收取會費, 用于本單位行政事業(yè)經費開支, 在機構、 職能、 人員、 財務方面沒有按規(guī)定與社團實行“四分開”。
7. 2008 年以來全市拆遷和安置房建設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2008 年以來, 我市天王鎮(zhèn)、 后白鎮(zhèn)、 黃梅鎮(zhèn)、 茅山鎮(zhèn)、 郭莊鎮(zhèn)、 寶華鎮(zhèn)、 下蜀鎮(zhèn)、 華陽鎮(zhèn)、茅山管委會、 開發(fā)區(qū)管委會、 城投公司(含拆遷辦)等 11 家單位實施了政府拆遷安置工程。
全市共實施 47 個拆遷項目(已完成 43 個, 正在實施 4 個), 拆遷房屋 12774 戶, 拆除面積245 萬平方米, 協(xié)議補償安置房面積 187 萬平方米。
共建設安置小區(qū) 28 個, 建造安置樓 1024棟, 其中: 住宅房 34263 套、 附房 34720 間、 車庫 8222 間、 門市房及物業(yè)用房 111656 平方米; 已安置住宅房 21018 套、 附房 19370 間、 車庫 3595 間、 門市房 16864 平方米; 已對外銷售住宅房 184 套、 附房 130 間、 車庫 1320 間; 目前全市安置房剩余住宅房 13061 套、 附房 15220 間、 車庫 3307 間、 門市房及物業(yè)用房 94792 平方米。
2008 年至 2011 年 1 月, 市政府已實際支付拆遷安置工程資金 41.04 億元。
其中: 碧桂園項目資金支付天王鎮(zhèn)、 后白鎮(zhèn)、 黃梅鎮(zhèn)、 茅山鎮(zhèn)拆遷補償、 安置房建設費用 13.86 億元; 市政府建設補助資金支付郭莊鎮(zhèn)、 寶華鎮(zhèn)、 下蜀鎮(zhèn)、 華陽鎮(zhèn)、 茅山管委會、 開發(fā)區(qū)管委會 6 家單位拆遷補償、 安置房建設費用 23.09 億元。
市政府資金支付城投公司拆遷補償、 安置房建設費用 4.09 億元。
審計發(fā)現(xiàn)拆遷安置工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1) 拆遷安置專項資金管理不規(guī)范。
(2) 安置房建設供求配比不合理, 住宅房平均空房率較高。
目 前全市安置房剩余住宅房13061 套, 平均空房率達 38%。
大量空置住宅房, 一方面造成現(xiàn)值 40 億元左右的財政資產 閑置, 一方面政府背負巨額的政府性債務。
(3) 剩余安置房處置管理不到位, 容易造成國有資產閑置浪費。
由于市政府對剩余安置房的產權歸屬處置、 評估定價、 收益分配及管理維護方面沒有作出明確規(guī)定, 使各鎮(zhèn)、 各單位對剩余安置房的處置方法不徑相同, 造成財政資金損失浪費。
(4) 部分拆遷項目程序不合法。
一是未按規(guī)定履行報批手續(xù); 二是聘請的評估機構未出具正式的評估報告, 造成事后監(jiān)督依據缺失。
(5) 拆遷、 安置工程管理不嚴格。
一是對拆遷資料管理不嚴。
二是拆遷殘值管理存在漏洞。
三是拆遷收購資產管理不嚴。
(6) 安置房建設質量不夠高。
針對上述問題, 審計建議市政府在組織專項調查研究基礎上, 盡快制定和完善相關制度, 規(guī)范拆遷、 安置操作程序, 加強拆遷資金和安置房建設管理, 明確各責任單位的權利、 義務和責任, 確保拆遷、 安置資金?顚S茫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 市地稅局組織市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
2010 年市地稅局共組織入庫地方各項工商稅收 90852 萬元, 同比增收 21384 萬元, 增長 30.8%。
其中: 一般預算收入完成 77175 萬元, 完成市政府年度計劃 77100 萬元的 100.1%,比上年增收 18175 萬元, 增長 30.8%; 教育費附加入庫 2525 萬元, 完成市政府年度計劃 2600萬元的 97.12%, 同比增收 424 萬元, 增長 20.2%。
此外, 社會保險基金入庫 28754 萬元,同比增收 3745 萬元, 增長 15%, 征繳率達 100%。
2010 年市地稅局在稅源緊, 任務重的情況下, 以組織收入為中心, 以稅源管理為重點, 克服稅源緊張、 調控政策多等不利因素, 一是強化收入分析和稅源監(jiān)控, 突出對建筑業(yè)和房地產業(yè)等重點稅源管理。
2010 年全年建筑業(yè)和房地產業(yè)稅收入庫 56811 萬元, 同比增長 36.7%,占地方稅收總量的 62.5%。
二是強化稅基管理, 突出對營業(yè)稅、 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三大稅種的征收和對土地增值稅的征收與清算; 2010 年三大稅種入庫 64872 萬元, 同比增收13252 萬元, 占總收入比重 71.4%, 增幅 25.7%, 拉動收入增長 62 個百分點; 土地增值稅入庫 9425 萬元, 同比增加 5152 萬元, 增長 120.6%。
三是強化社會綜合治稅, 突出對零散稅源的征管, 堅持抓大不放小; 取得各類信息 27492 條, 通過對涉稅信息的加工、 利用共增加稅收入庫 5552 萬元, 占總收入 5.8%。
市地稅局通過有效措施全面加強稅源管理, 大力挖潛增收, 從而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達的各項征收任務。
在稅收征管工作中, 基本能夠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的有關規(guī)定, 不斷加強內部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 規(guī)范稅收征管行為。
在審計中, 我們也發(fā)現(xiàn)一些稅收征管方面存在的問題,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的有關規(guī)定不盡一致, 需要糾正和加以完善。
1. 委托代征稅款 2240 萬元未及時繳入國庫。
2.未按規(guī)定緩征稅款 1737 萬元。
3.個別企業(yè)開具、 異地開具建筑業(yè)發(fā)票。
4.末按規(guī)定對建筑業(yè)“甲供材” 征收營業(yè)稅。
(三) 全市政府公共工程審計情況。
為保障全市政府工程項目順利推進, 充分發(fā)揮財政建設資金使用效益, 市審計局繼續(xù)開展政府投資項目招標前預算審核、 施工中跟蹤審計、 竣工后決算審計工作, 進一步擴大審計范圍,將所有概(預)算送審的政府重點項目作為跟蹤審計的對象, 把 BT 項目確定為跟蹤審計的重點, 實施全程監(jiān)督。
2010 年市審計局共完成預算審核項目 135 個, 審計預算金額 44.43 億元, 審計凈核減 2.59 億元, 平均核減率 5.82%。
完成竣工決(結) 算審計項目 96 個, 審計資金 13.26 億元, 審計凈核減 2.63 億元, 平均核減率 12.3%。
預算與決(結) 算審計共核減資金 5.22 億元。
為市政府、 各鎮(zhèn)、 各部門節(jié)約了大量的建設資金, 進一步凸顯了審計職能作用。
但在工程審計中, 還發(fā)現(xiàn)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
1. BT 項目違反招標法規(guī)定, 未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投融資人。
2. 部分 BT 項目存在轉包現(xiàn)象。
3. 政府工程項目“甲供材” 管理不規(guī)范。
4. 政府重點投資項目聘請中介服務機構未實行公開招投標。
二、 2009 年“同級審” 查出問題的糾正和整改情況 2009 年“同級審” 查出的有關問題, 市財政、 地稅部門及有關單位都十分重視, 采取了 一些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一) 財政方面: 根據我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句政發(fā)〔2009〕 78 號) 規(guī)定, 有 8戶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購條件的家庭取得了申購資格。
審計要求市房改辦按規(guī)定撤銷已辦理對 8 戶家庭的申購核準, 會同市城投公司收回已售出的經濟適用房。
市房改辦已向人大作專題匯報。
市政府對審計建議高度重視, 修改完善了《句容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句政規(guī)發(fā)[2010]4 號)。
其它方面財政按審計決定將有關資金收繳入庫, 并對其他有關財政賬務處理及內部管理方面的問題進行了整改。
(二) 地稅方面: 市建管處工程開票處延緩繳庫的稅款和已停征的基金(費) 余額已按審計決定解繳入庫。
其他相關部門也都按審計要求整改到位。
市政府對“同級審” 整改情況向市人大進行了專題匯報。
財政預算執(zhí)行審計報告范文二
一、 (一)一般預算收支執(zhí)行情況
本級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為12595萬元,加、省稅收返還收入4627萬元,上級各項補助收入218*萬元,縣上解收入1240萬元,上年結余收入4310萬元,其他調入資金3467萬元,本級預算收入總計為48*0萬元(其中屬本級財政可支配財力2*15萬元);一般預算支出完成31483萬元,加上上解上級支出630萬元、市補助縣支出3537萬元,財政支出總計35650萬元。
收支相抵滾存結余12390萬元,其中結轉下年度12280萬元,凈結余110萬元。
(一般預算收支執(zhí)行情況詳見附表)
(二)預算外資金管理情況
20*年市本級預算外資金收入合計172*.5萬元,其中:專項預算外資金收入44*.2萬元,一般預算外資金收入(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收入)1*51.8萬元,其他收入2653.5萬元(利息收入9.9萬元、罰沒收入2643.6萬元);支出合計17*1萬元,其中:行政事業(yè)性支出8455.8萬元,專項支出1210.2萬元,政府調劑支出6239.4萬元(調劑作一般預算收入),其他支出(辦案費)1125.6萬元。
市直現(xiàn)有執(zhí)收執(zhí)罰單位68個,此次審計組調查了市公安局、中級人民法院、人事局、交通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guī)劃局等單位的"收支兩條線"的執(zhí)行情況和上級補助(?)使用情況,上述單位執(zhí)行情況基本上是好的。
(三)財政周轉金管理情況
財政周轉金帳戶反映上級借入周轉金35562.9萬元,本級周轉基金1506.4萬元,待處理周轉基金13837萬元,其他借入周轉基金4237萬元,其他收入626萬元,暫存款631.7萬元;借出周轉金16369.8萬元,借用周轉金14785.4萬元,待處理周轉金2*1.8萬元,其他支出3388萬元,暫付款1**.6萬元,與預算內往來-15300萬元(預算內暫存),銀行存款12331.2萬元(結存)。
20*年,市財政局積極組織回收周轉金工作,將回收周轉金的任務下達各科室,逐級分解,層層落實。
20*年度回收周轉金本金3941.9萬元,占用費194萬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市財政局機關財務收支情況
市財政局辦公室20*年度總收入537.25萬元,上年結轉157萬元,經費支出466.59萬元(其中:基本工資80.72萬元,補助工資50.34萬元,其他工資31.41萬元,職工福利費8.54萬元,社會保障費38.73萬元,公務費162.*萬元,設備購置費5.26萬元,修繕費2.33萬元,業(yè)務費33.3萬元,其他費用18.72萬元,接待費35.22萬元),撥出經費141.5萬元,期末結余86.16萬元。
(五)中央再貸款使用情況
本級財政借入省財政中央再貸款專項資金總共98286萬元;借出專項資金74813萬元,其中:陸豐市政府41373萬元、*縣政府15636萬元、陸河縣政府1*4萬元、市城區(qū)政府2690萬元、華僑管區(qū)5340萬元、紅海灣200萬元、市本級8520萬元;結余專項資金23473萬元。
該專項貸款截至20*年12月止已歸還省26293萬元(省在我市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補助中扣款),省減負224*萬元;累計結欠省財政再貸款資金余額49591萬元。
截止20*年8月31日,市直各信用社(華投)工作組借出中央再貸款合計8520萬元,用于兌付個人存款。
各工作組追收資產收入合計4236萬元,利息收入10萬元;各工作組經費支出544萬元(市法院追收收入8%的提成254.56萬元、市法院獎金8萬元、各工作組經費支出281.44萬元),其他支出2110萬元(主要支付對公存款、訴訟費等),華投付還市處置辦中央再貸款借款1094萬元;結余追收資產資金498萬元。
市財政設立追債專戶,由市財政局專人專管。
(六)市地稅局稅收完成情況
20*年度,市地稅局由城區(qū)征管分局組織本級收入7142萬元(含教育附加費),其中:1.市區(qū)級地方稅收收入4572萬元,占年度執(zhí)行計劃的100.83%;2.省級收入1223萬元,占年度執(zhí)行計劃的87.23%,;中央級收入1226萬元,占年度執(zhí)行計劃的88.*%;教育附加費收入121萬元,占年度執(zhí)行計劃的100.83%。
收取本級社保基金4163萬元。
(七)市地稅局機關財務收支情況
1.20*年度財務收支情況:收入類合計40*萬元,其中:拔入經費3988萬元,其他收入15萬元。
支出類合計4186萬元,其中:經費支出1242萬元(基本工資111萬元,補助工資55萬元,其他工資89萬元,職工福利費42萬元,社會保障費48萬元,公務費211萬元,設備購置費144萬元,修繕費8萬元,業(yè)務費53萬元,業(yè)務招待費68萬元,其他費用413萬元);拔出經費2194萬元(其中:房屋修建費365萬元);結轉自籌基建750萬元。
結轉本期結余-182.7萬元;以前年度結余724.1萬元,累計結余541.4萬元。
2.基建經費收支情況:20*年度基建撥款16*萬元;銀行存款364萬元,暫付款100萬元,建筑安裝投資255萬元,待攤投資38萬元,預付工程款844萬元。
(八)市公安局看守所專項建設資金審計調查情況。
*市看守所建設項目于*年1月經*市計劃委員會汕計[*]11號文批準立項,20*年初開始動工建設。
看守所建筑面積13659平方米(其中:武警區(qū)域建筑面積4568平方米,看守所區(qū)域建筑面積4830平方米,監(jiān)倉區(qū)域建筑面積3*7平方米,值班預審職工食堂綜合樓建筑面積1214平方米),工程預概算2949萬元。
至20*年12月31日止,基建撥入款2100萬元,其中:國債資金1300萬元,地方配套資金770萬元,省撥入政法修繕補助20萬元,銀行利息10萬元。
基建支出1659萬元,結余資金441萬元。
該工程資金管理比較規(guī)范,有開設專戶,做到專款專用;至審計調查時尚未全部竣工,該工程的地方配套資金尚有730萬元未到位。
據調查,由于市區(qū)以前沒有看守所,有部分犯人要寄押到外市,每年需要支付費用50多萬元;*市看守所的建成,將為財政節(jié)省部分資金,改變全市犯人關押場所擁擠、落后的面貌,對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穩(wěn)定發(fā)揮積極作用,有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審計結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人大常委會的支持監(jiān)督下,20*年度我市本級預算執(zhí)行情況總體上是好的,運轉正常。
市本級財稅部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市人大通過的年度財政預算,較好地完成了本級財政年度計劃和各項工作任務。
市財政、地稅部門能認真貫徹實施積極穩(wěn)健的財政政策,推進財稅改革和體制創(chuàng)新,加強稅收征收管理,努力組織財政收入。
過去的一年,財政收入穩(wěn)步增長,實現(xiàn)財政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財政部門在積極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加快公共財政體制建設步伐、推進依法理財進程、強化收入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
一是致力于服務地方經濟建設,確保重點支出。
在確保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工資及增資部分如期足額發(fā)放和社會保障資金及時到位的基礎上,重點扶植和服務工業(yè)園區(qū)建設、外向型經濟發(fā)展和海濱大道建設工程等重點項目建設,為改善我市投資環(huán)境、拉動地方經濟發(fā)展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
二是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收支兩條線"管理。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罰沒收入等政府調劑非稅收入占一般預算收入的54%,依然成為保證本級財政收入任務完成的積極因素,預算外資金收入構成我市本級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是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力度。
本級財政安排最低生活保障資金30萬元,解決低保救助對象4000多人,保障了特困人群的基本生活。
四是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加快公共財政建設。
1、積極推進部門預算試點工作,20*年度有36個單位列入部門預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積極開展國庫集中支付。
市財政局已完成國庫管理機構設置工作,于20*年1月正式運作;3、政府采購工作得到加強和完善。
市直采購中心開展政府采購的有185宗,實際采購金額5451萬元,采購金額比去年增加1489萬元。
四是在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工作中,認真做好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的帳務財產清查和債務追收工作,消除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
但從市本級20*年財政收支執(zhí)行情況分析來看,財政還面臨著支付風險和收支結構不合理等問題:
(一)財源基礎薄弱,財政收入結構不合理。
由于我市經濟基礎差,大型企業(yè)少,缺乏支柱產業(yè),地方稅源有限,稅收收入比重不高,只占一般預算收入的46%;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罰沒收入等非稅收入的比重過高,削弱了本級財政的可支配財力和宏觀調控能力,形成財政支付的潛在風險,加上去年的"非典"疫情和農村稅費改革,省對服務行業(yè)實行稅收減免以及取消了屠宰稅和農林特產稅,導致市直稅收收入受到了沖擊。
因此,財政收入增收的難度大,收入結構性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本級財政收支的良性增長。
(二)財政支出結構不盡合理,"吃飯"與"建設"矛盾突出。
1、財政支出呈剛性增長,社會公共事業(yè)投入不足。
20*年市本級財政一般預算支出31483萬元,本級財政可支配的財力只有2*15萬元,財政自給率為64.8%,自給率偏低。
行政管理費支出13268萬元,占財政支出總額的42.1%,比本年一般預算收入12595萬元還要大673萬元,行政管理支出彈性為1.*(行政管理支出增長率14.47%÷財政支出增長率13.73%),從以上指標可以看出,行政管理支出增長速度大于財政支出的增長速度,導致財政支出增長部分不能用于發(fā)展的社會公共事業(yè),本級財政仍然屬于"吃飯型"財政;2、財政支出結構不合理。
工資性支出占本級預算支出的比重高達36%,占一般預算收入的92%;一般預算收入和執(zhí)收執(zhí)罰單位的收費基本用于養(yǎng)人,是典型的"吃飯"財政,導致財政在履行公共職能方面存在嚴重"缺位"問題。
一般預算支出比上年增長13.73%,財政支出壓力逐年增大,財政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從"吃飯"到"建設"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上級財政的支持(約占60%),間接反映了地方經濟總量水平不高,產業(yè)結構不夠合理,運用財政資金發(fā)展社會公共事業(yè)和經濟調控的能力比較差。
(三)財政資金缺口較大,財政風險有增無減。
由于財政歷史借款和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債務風險轉移,致使財政債務風險壓力增大,上級收回周轉金借款和再貸款數額逐年增加,財政債務包袱沉重,加上調資增資等支出呈剛性增長,財政用于建設的財力逐漸減少。
一般預算收入僅為一般預算支出的40%,收支矛盾相當突出,資金缺口較大,運轉更加困難。
(四)稅源匱乏,稅收執(zhí)法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由于我市經濟結構不夠合理,缺乏支柱稅源,地方稅收基礎不牢固,加上稅源少、稅種零星分散,去年又受"非典"影響和屠宰稅減收,因而導致存在單稅種和行業(yè)稅收收入下降;稅務部門存在稅收執(zhí)法不夠嚴、漏征漏管稅收等問題;基層管理和規(guī)范化建設存在薄弱環(huán)節(jié),個別基層單位存在稅收征管和財務管理不夠規(guī)范等問題;稅收征收管理基層單位在稅收征收質量考核工作方面不夠健全,稅收專管部門對納稅戶檔案建立、數據存儲不完善,導致對個別納稅戶的稅收征管不夠嚴格,出現(xiàn)偷稅、欠稅等問題;以及購置設備沒有執(zhí)行政府采購制度,基建項目及固定資產管理不規(guī)范等問題。
二、20*年市本級財政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和處理情況
1、經審計,市財政局辦公室20*年度經費暫存款明細帳反映,原國債服務部收入電視臺廣告費分紅款142914.36元,未納入本級預算收入,違反了《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管理辦法》和《預算法實施條例》第九條的規(guī)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責成市財政局將以上收入142914.36元上繳財政專戶。
2、市財政局綜合科20*年明細帳反映,*市國土資源局上繳避風塘西護岸征地款3280萬元,其中繳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2300萬元(年底已轉入本級預算收入),存放于預算外暫存款科目980萬元(預留工程款);*土地交易中心等單位繳入預算外資金專戶的土地契稅合計33644.76元。
違反《預算法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責成市財政局將預留工程款980萬元及時撥還有關單位,將土地契稅33644.76元繳入國庫作本級預算收入。
3、經審計,市地稅局于20*年5月向深圳市恒馳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購進東南凌DN7161小車一部金額計161518元(含車輛購置費12718元);20*年市城區(qū)地稅局設備購置費科目反映購業(yè)務用車一部金額197500元;紅海灣稅務分局20*年5月31日銀付5號憑證設備購置費科目反映,購置業(yè)務用車一部金額135800元,均未納入政府采購。
4、20*年城區(qū)地稅局對*郵政局納稅情況進行稽查,查出少繳營業(yè)稅5544.17元、城建稅388.09元、房產稅5542.*元,個人所得稅64770.2元.稅務處理決定書(汕地稅罰字[20*]1號)和繳款書*479295反映只對郵政局處以罰款7**.35元的處理,應繳少繳的稅款76244.5元沒有補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條的規(guī)定,責成城區(qū)地稅局依法追收少繳稅款76244.5元上繳國庫,并將執(zhí)行情況函告我局。
5、延伸審計納稅企業(yè)--廣東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
經審計,*移動通信公司20*年出售公有住房七套收入445872.55元,屬銷售不動產,未繳納營業(yè)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guī)定,該公司應納營業(yè)稅=445872.55元×5%=22293元,城建稅=22293×7%=1560.5元,教育費附加=22293×3%=668.79元,以上應繳稅費合計24522.29元。
責成廣東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限期清繳入庫,城區(qū)地稅局負有追繳稅款的責任。
三、加強財政預算管理和監(jiān)督的幾點建議
根據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對審計查出的上述問題,本著實事求是、寬嚴適度的原則,我局在各有關的《審計結果報告》中已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針對這次審計中涉及的一些問題,加強預算管理和稅收征管的幾點建議:
(一)嚴格執(zhí)行預算編制程序,強化預算約束。
經審計,市財政預算編制不夠細化,預算執(zhí)行中臨時批撥和追加較大,造成預算剛性不夠。
財政部門應依照財政預算的"公開性、完整性、可靠性"原則,建立公開透明的"陽光預算",實行零基數預算和績效預算,結合本級財力統(tǒng)籌安排財政資金;規(guī)范預算支出追加審批程序,部門預算一經確定應全年不變,各預算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市人大批復的預算執(zhí)行;對因重大政策影響等因素確需追加預算的,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查和批準,維護財政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加大預算監(jiān)督力度。
對預算執(zhí)行實行撥款跟蹤問效管理制度,并接受市人大監(jiān)督,防止改變資金用途現(xiàn)象的發(fā)生。
(二)經審計,20*年度市財政局已對三十六個市直單位實行部門預算,對優(yōu)化本級財政支出結構、保證重點支出、壓減一般性支出方面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
但在本預算年度內,市直行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尚未全面納入部門預算管理。
建議財政部門要加大部門預算改革力度,結合"收支兩條線"管理政策,將各單位所有收支統(tǒng)一納入部門預算統(tǒng)籌安排,實行預算內外綜合拼盤,統(tǒng)籌安排,統(tǒng)一管理,增強政府綜合財力,進一步加大收支統(tǒng)管力度;以改革部門預算編制為龍頭,國庫集中支付為中心環(huán)節(jié),規(guī)范收支兩條線管理,全面實行政府采購制度,規(guī)范政府采購程序;重點加強對接待費、醫(yī)療費和小汽車等費用的管理,嚴格控制支出,繼續(xù)調整優(yōu)化支出結構,確保重點支出,實現(xiàn)"收入一個口徑,支出一個漏斗",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20*年市本級財政收支情況表反映,超預算支出3241萬元(包括提高人員崗位津貼、歸還歷年拖欠工程款、市政府決定的一些項目支出),占一般預算支出31483萬元的10.29%。
市財政局應認真執(zhí)行*市委《*市本級財政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汕委辦[20*]22號)的規(guī)定,嚴格控制超預算支出,以確保財政收支平衡。
(四)大力組織政府非稅收入和嚴格規(guī)范非稅收入管理。
財政部門應會同有關的職能部門,積極組織經營性非稅收入,如對直接使用政府資源和經營權的河道采沙權、戶外廣告經營權、出租車牌照、營運客車等客運車輛的線路經營權、加油站經營權、緝私罰沒物品拍賣經營權、生豬屠宰經營權、舊機動車交易經營權、道路冠名權等,進行公開、公正、公平的拍賣或招投標,所取得收入全額繳入市財政,以拓寬財政的收入渠道,化解本級財政面臨的困難。
財政部門要進一步規(guī)范非稅收入使用管理,除有規(guī)定用途或需補償征收成本支出外,非稅收入原則上不得與有關部門的支出掛鉤,不再實行結轉部門下年度使用。
(五)盡快建立財政預算的績效評價和追蹤問效制度。
財政部門應對重大的支出項目的實施過程和完成結果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績效考評,逐步建立項目預算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項目預算跟蹤問效責任制,對專項資金支出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實際效果作出合理的分析和評價,及時發(fā)現(xiàn)、糾正財政資金分配與使用中的不合理現(xiàn)象,從而提高預算分配決策水平,優(yōu)化財政支出結構,以確保財政資金使用的有效和安全。
(六)市財政局應按財政部關于《地方財政周轉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切實加強對財政周轉金的管理,避免損失浪費;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追收周轉金、管好資金占用費;要進一步加強對各方面往來款項的管理,對暫存暫付款項應及時進行清理結算、追收,確保財政收支的真實性。
(七)要規(guī)范城信社(華投)金融資產處置資金的管理。
市財政局應加強對金融資產處置追收收入的管理,根據《轉發(fā)關于做好信用社、農村合作基金會資產保全和盤活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45號)的規(guī)定,嚴格將金融資產處置的追收收入納入本級財政的預算管理,沖轉省劃扣的預算暫付款項,以彌補省財政對我市的中央再貸款扣款(達26293萬元)而形成的財政預算資金缺口,減輕財政負擔;對中央再貸款和追債專戶的結余資金,財政部門要認真梳理,不要讓其形成呆滯資金,要切實用好管好盤活每一筆財政資金。
(八)財政部門要加強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控制費用開支,厲行節(jié)約;要切實加強對全市行政事業(yè)單位財務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jiān)督,盡快提升全市行政事業(yè)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要全面清理幾年來國有固定資產投資竣工未決算等有問題的基建工程項目,妥善解決遺留問題,盡早結算列入固定資產進行規(guī)范管理。
(九)市地稅局應加強對基層征管人員的稅收政策法規(guī)和業(yè)務技能培訓,積極推行政治思想和廉政教育,提高綜合素質;規(guī)范管理,健全制度;加大稅法宣傳力度,努力營造依法治稅和依法納稅的良好氛圍,增強稅務人員自覺征稅和納稅人自覺納稅的意識,充分發(fā)揮稅收在國民經濟中的宏觀調控作用,保證我市地方稅收收入持續(xù)、穩(wěn)定增長。
(十)加強地稅稽查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執(zhí)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執(zhí)法水平,防止地稅稽查部門存在執(zhí)法不嚴、處理從輕,或者對發(fā)現(xiàn)問題不反映不處理的現(xiàn)象,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和《稅務稽查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開展稅務稽查工作。
(十一)嚴格執(zhí)行《稅收征管法》的規(guī)定。
稅收專管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納稅申報制度,對納稅戶檔案的建立、數據存儲要保證監(jiān)控網絡管理,主管部門必須加大對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管理監(jiān)督的力度,對重點稅源要實行跟蹤管理,積極開展清查漏征漏管戶專項行動,清理稅收征管死角,掃除稅收征管盲區(qū),努力挖掘稅收新的增長點。
(十二)建立健全完善的稅收征管質量考核工作。
計財部門和征管部門要緊密配合,做好納稅登記率、申報率、入庫率、滯納金加收率、查補稅款處罰率等質量考核工作,以便提高和促進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年終做好稅收征管情況的分析,多為政府領導和經濟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各位委員:
今年,適逢市第四屆的召開和市委、市政府的換屆,在這歷史性的時刻,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我們要全面貫徹落實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我市第四次的精神,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和經濟工作中心來開展審計工作,更好地服務黨和政府的宏觀決策,做到高標準、嚴要求,強化責任意識、宏觀意識、和服務意識,全面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能。
開展本級財政預算執(zhí)行審計是國家審計的永恒主題,我們將全面落實"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工作方針,拓寬審計領域,不斷總結經驗,加強研究分析,為政府加強財政管理和人大常委會監(jiān)督預算執(zhí)行發(fā)揮參謀助手的作用。
我們有決心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常委會的監(jiān)督支持下,繼往開來,與時俱進,樹立和落實科學發(fā)展觀,以高度的機遇意識和強烈的使命感,全面提高審計工作水平,開創(chuàng)審計工作新局面,為再造一個新*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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