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建設合同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項目建設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項目建設合同1
一、引言
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的合同管理中,常常伴隨工程結算價款得不到雙方認同、結算糾紛時常發(fā)生的問題,給合同雙方帶來了很大困擾。在簽訂合同時忽略了合同類型的選擇以及簽署各方對合同權利與義務的相關約定是造成工程價款結算糾紛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加強合同從簽訂到執(zhí)行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力度,處理好工程建設實施中合同雙方的風險分擔,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為了達到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更有效地控制項目風險的目的,合同類型的選擇就顯得至關重要。最常見的合同類型一般有3種: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人工時計費合同。
單價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標時,按照招投標文件就分部分項工程列出的工程量表來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的合同類型。傳統的單價合同中單價是固定不變的,工程量是根據施工圖紙等資料預先估算出來的,工程結算是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依據并根據合同注明的支付比例來進行的。
我國于20xx年7月1日發(fā)布實施的 《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實現了工程造價領域由“定額計價法”向“清單計價法”的重大轉變。單價合同計價方式被工程量清單模式所采用,因此在目前的工程招標中多使用單價合同。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合同執(zhí)行中被普遍接受并認為比較合理的風險劃分原則為物價變化風險由承包人承擔,工作內容和工程量變化的風險由發(fā)包人承擔。這類合同的最大特點是發(fā)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來支付工程款,發(fā)包人對工程量變化負責,承包人對價格變化負責,合同雙方可以將風險控制在所能承受的范圍之內,且實行風險的有效分擔。此外,這類合同的適用范圍較寬,既能幫助發(fā)包人規(guī)避物價變化的風險,又能鼓勵承包人通過提高工作效率和減少物料損耗等手段來節(jié)約成本,達到提高利潤的目的。
二、單價合同的分類及風險分擔(一)單價合同的分類單價合同通常被分為固定單價合同和變動單價合同。
固定單價合同是經常被選用的合同形式之一,采用綜合單價的計價方式,其中包含了完成一個規(guī)定計量單位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所需要的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企業(yè)管理費和其他相關各項費用,以及稅金、風險、利潤等。固定單價合同的工程量結算按照雙方確認的每月 (或每階段) 實際完成情況為依據結算工程進度款,在工程全部完成時以竣工圖確認的工程量為依據來結算工程總價款。無論任何影響價格的因素建設項目單價合同下的投資控制風險分擔研究馬霏霏55城市管理]發(fā)生,單價都是固定不變的,為了減小工程承包人的風險,該類合同一般適用于工程量變化幅度小、工期短的項目。
變動單價合同應在工程招標文件中明確表明,合同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條款,先約定預估的工程量,并在合同中簽訂單價。同時,還應約定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實際的工程量發(fā)生較大變化時可以對單價進行調整的具體辦法。該類合同一般適用于工程在招標或簽約時還存在某些不確定因素的情況,雖然在合同中進行了暫時約定,但進行工程結算時還可再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調整,并按照雙方確定的實際單價結算。因此,承包人的風險就顯得相對較小。
(二)單價合同的風險分擔在不同合同計價方式下,發(fā)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的風險分配不一。在工程合同的簽訂中,選擇何種合同方式,既由工程實際情況確定,又由合同雙方所要承擔的風險確定。對于單價合同,發(fā)包人要對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正確性和充分性予以明確,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因此,發(fā)包人應特別重視項目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好工程涉及領域的資料收集與整理,加強勘察設計階段的管理。一旦發(fā)生工程量變化情況,發(fā)包人可能發(fā)生的風險分為兩種:一種是若發(fā)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單,結算時根據承包人實際完成工程量及合同預先約定的單價計算,這樣工程量變化的風險將由發(fā)包人承擔;另一種是由承包人根據發(fā)包人所提供的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圖紙、勘探報告和前期所收集的工程相關資料等自行計算并編制工程量清單,這樣發(fā)包人通常(除非法律政策或不可抗力條件下) 不承擔工程量變化的風險,相應風險即分攤在承包人身上,發(fā)包人僅對提供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綜合上述情況,發(fā)包人為避免自身風險,應盡可能確保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從而在計算過程中將工程量變化的風險轉移給承包人,或依照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工程量變化的風險。此外,在工程投標中,投標者在同一工程量清單基礎上通常采用不平衡報價法,承包人之間的投標競爭基本是單價的競爭,因此單價的風險主要是由承包人承擔,發(fā)包人所要承擔的風險就是其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而導致的單價調整的風險。
三、單價合同在應用中出現的問題及應對措施(一)單價合同在實際應用中出現的問題1.由于固定單價合同中決定實際工程總價的因素是單位工程量的固定價格和實際完成的工程量。
很多建設單位往往誤認為其單價在整個過程中絕對不變,即便各項費用價格超出承包人所能承受的范圍也不作調整。一旦發(fā)生價格上漲過快,承包人將無力支付質量較好的材料和施工裝備,便會導致工程質量嚴重受損甚至工程無法繼續(xù)下去而拖延工期等。事實上,在單價合同中,即使沒有出現不可預見的環(huán)境和工程變更,如果發(fā)包人提交的工程圖紙與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之間存在明顯差異,這種差異也將直接導致承包方在編制清單項目時易發(fā)生數量錯誤和項目遺漏,這樣的錯誤所帶來的工程損害則應由發(fā)包方承擔,對于此類漏項和數據錯誤,承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前予以指出并與發(fā)包方確定調整這些清單項目單價的方法和細則。
2.以往在工程實施中,建設人員由于缺乏造價兼合同管理相關知識,對合同中單價的確定問題存在著很大的隨意性。首先,很多承包人錯誤地認為在招投標中可以先低價中標,然后通過變更工程的方式來達到重新議價的目的,這樣就可以彌補低價中標所形成的單方經濟損失,因此就會出現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想盡一切辦法制造或慫恿發(fā)包人對工程局部進行變更的情況。這已成為承包人不正當牟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帶來的危害不但會造成建設項目的投資失控,也對我國建筑市場的發(fā)展產生不利影響。其次,合同雙方在發(fā)生真實變更需要重新議價的情況時,行業(yè)內通行的做法是參考預算單價進行協商,但預算單價和工程結算單價之間出現的差異往往被忽視。因此,采用合同和造價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合理地確定新單價就未被運用到變更工程項目的實踐中。
(二)相關問題的應對措施針對前文所述的問題,國內學者提出了相應的措施,具有代表性的有:蘇田斌針對工程變更單價的調整討論了變更單價可以采用清單單價和協商單價 (即重新議價) 兩種方法,應選用哪種方法關鍵在于區(qū)分清單工程和新增工程,清單工程即便改變了某個部位的性質也要遵照報價單,對于變更工程書新增項目,承包人有一定的討價還價的余地,故56[城市管理]采用議價方式為宜。穆云紅提出了用“折扣預期利潤法”分析承包商預期利潤,并采用分期將利潤分攤到工程實際價款中的方法成功地處理了有關工程單價調整的問題。
四、關于單價合同的兩種新概念(一)單價合同是固定價格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的混合體馬占勝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單價合同也是固定價格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的混合體的觀點,該觀點認為單價合同與固定總價合同類似,買賣雙方可預先訂立單價費率,即在合同訂立時并不能確定實際單價,但一旦發(fā)生價格上漲或工程變更便可按照成本補償合同的方式為承包人追加補償利潤。
(二)單價合同下的“囚徒困境”李躍水認為單價合同設計下的項目組織實際上是一個競爭性的組織,不是一個為項目整體目標實現而協調工作的合作性組織。由于單價合同缺乏適當的`激勵,導致承包人只會努力減少自身成本,而不會有動力去為發(fā)包人節(jié)約投資,不會提出合理化的改進建議來要求優(yōu)化精簡項目的范圍和內容,甚至會滋生承包人的機會主義行為。而發(fā)包人為了防止承包商的機會主義行為,可能會過分壓低合同價格并加強過程督查,無形中提高了交易成本,從而陷入經濟學中由個體理性導致集體不理性的“囚徒困境”式的不利局面。
五、基于風險分擔的投資控制模型的構建工程項目合同中的風險分擔屬于合同雙方應對價格風險的策略之一。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 規(guī)定:“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宜采用單價合同。”在目前的工程實際中,大多數建設主體均偏向接受此項規(guī)定。然而,現階段合同的可操作性不強,出現特殊情況后,由于風險分擔問題,承包人和發(fā)包人出現了很多工程造價糾紛,因此在研究單價合同下投資控制風險分擔是很有必要的。
筆者在前文理論研究的基礎上,對基于風險分擔的建設工程單價合同的優(yōu)缺點進行了對比分析,得到表1所示結果。
六、總結筆者分析了單價合同的適用范圍以及目前所產生的兩種新的概念,討論了單價合同模式在工程建設投資控制中的風險分擔機制,分析得出以下結果:1.固定單價合同可以被用于項目工程招標時間與施工工期較短,不能提供詳細的設計圖紙、不具備相關的條件,無法準確進行工程量清單編制的工程,建議在合同中對風險范圍、工程量確認和調整方法等進行相應的約定,在項目實際進程中減少結算和索賠的糾紛。
2.當擁有完善的設計圖紙并具備相關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進行招標時,從發(fā)包人的角度建議選擇固定單價合同。這意味著發(fā)包方必須不斷提高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水平。單價合同中價的風險由承包人承擔,量的風險則由發(fā)包人承擔,除了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外,還建議對合同中風險的范圍、違約、索賠和爭議的解對策進行必要約定,以便合同能夠順利履行。
同時,在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采用單價合同既可以實現項目管理目標,又可以維護承包人的利益。然而現階段的單價合同缺乏適當的激勵,對承包、發(fā)包雙方都會帶來不利影響,因此要求建設及造價管理人員既遵循市場規(guī)律,又要兼顧公平,不斷完善工程建設中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項目建設,培育日益健全的中國建筑市場。
項目建設合同2
建設項目名稱: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單位:(甲方)_________
承擔單位:(乙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起止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合同雙方協商,就“農業(yè)技術推廣”建設項目簽訂本合同。
一、立項背景及理由
二、主要內容及主要技術指標
三、建設項目實施地點、進度和規(guī)模
四、主要措施
五、經費預算及效益
在建設項目實施期內,甲方向乙方補助建設項目經費 萬元,乙方配套 萬元。
1.具體經費預算:
2.預計效益分析:
六、參加單位及任務分工
七、其他條款
一、工作職責和協作事項
。ㄒ唬┙ㄔO項目主管單位:
。ǘ┙ㄔO項目委托單位(甲方)的職責:
1.按時向乙方提供建設項目資金。
2.組織專家對建設項目執(zhí)行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3.建設項目結束后,應乙方的申請組織專家進行驗收并作出鑒定;對驗收不合格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三)建設項目承擔單位(乙方)的職責:
1.按要求負責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的制訂并認真執(zhí)行。
2.負責建設項目經費預算,并監(jiān)督經費的'使用情況;建設項目補助經費不得用于基本建設投入、大型儀器設備購置等,不得挪作他用。
3.提供省級農墾主管部門的開戶銀行、賬號等信息。
4.建設項目結束后,向甲方提供建設項目執(zhí)行和資金使用情況總結及驗收申請報告。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三、合同正式文本共叁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建設項目驗收結束后失效。
委托單位:(甲方)_________
承擔單位:(乙方)_________
項目建設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信用的原則,甲方同意將承包給乙方施工,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管理費及稅金提。
1、甲方按工程價款竣工后據實調整。
2、定額管理費、交易費、安全保險、環(huán)保費、安全保證金、履約保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交納。
三、責任:
1、乙方應服從領導,思想上、行動上與甲方保持一致,遵守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等一切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的調度與安排。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退出甲方管理,強行退出者,視其情節(jié)和經濟損失狀況,予以經濟索賠,并承擔相應合同法律責任。
3、乙方為工程承包責任人,對工程施工全過程負責,對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約全面負責。
4、應接受省市組織的質量、安全檢查及達標活動,并服從甲方的統一組織安排。
5、為確保工程的順利完成,甲方有權對質量、安全、進度等進行檢查監(jiān)督,并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確定獎罰,乙方必須協助、服從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建議立即改進。
四、質量:
1、乙方應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和保證體系,認真履行職責,貫徹執(zhí)行公司《關于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質量等級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執(zhí)行強制性標準,精心施工,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五、安全
1、乙方應認真執(zhí)行公司《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嚴格“一標、五規(guī)范”,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強化現場管理,確保合格標準。
2、項目經理為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工程安全生產負責,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工傷事故由項目部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工期:
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建設單位給予的工期拖延處罰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工程款:
1、乙方對該工程單獨核算,自負盈虧,因工程所發(fā)生的一切經濟往來,經濟糾紛、債權債務,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因甲方自身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和賠償。
2、乙方不準拖欠工人工資和材料款,如果由于以上原因,引起訴訟,由乙方負責清償債務并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款支付:
。1)施工人員與建筑機械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應付工程款的_________%,臨時設施與生活費。
。2)完成本工程一層主體付工程造價的_________%。
。3)工程竣工驗收后,付工程造價的_________%。
。4)剩余的質保金_________%,本工程交于甲方使用,一月內清算。
。5)如甲方變更或不在本預算之內的工程量,另算。
八、保修:
1、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guī)定,對交付業(yè)主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因維修、回訪服務不到位出現問題造成損失和影響的,甲方將視具體情況扣除質保金。
九、違約:
1、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違反合同規(guī)定,致使建筑工程遭受嚴重的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十、附則條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財務部各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如本合同未能表達的條款,可加附則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建設合同4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產委托人(以下稱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產管理人(以下稱管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管理人是擁有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頒發(fā)的資產管理業(yè)務資格和證券投資專業(yè)人員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在證券行業(yè)具有良好的信譽;
委托人愿將其自有資產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進行資產管理,同時,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釋義
。1)委托資產: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權并依法可以用于國債投資的資產,即本合同第2條所述之資產。
。2)剩余資產:指委托期限終止時,本合同第5條第1項所確定的資產管理帳戶的余額所表示的資產。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終止時,以年度計算的投資收益與期初委托資產之比率。
(4)管理傭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資產的比率收取的服務費用。
。5)業(yè)績獎勵:指管理人根據委托資產的收益情況從委托資產的收益當中按比率提取的獎勵金。
2.委托資產及其評估
(1)委托人愿將下列_________項資產交付管理人進行國債投資管理。
a.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稱)_________,(代碼)_________,(數量大寫)_________。
c.債券:(名稱)_________,(代碼)_________,(數量大寫)_________。
d.外匯:(幣種)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資產的投資范圍
(1)管理人應根據委托人的投資意愿制訂投資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將委托資產投資于深滬兩市已上市和擬上市的國債品種。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內出現影響或限制管理人進行約定的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雙方應立即對投資意愿和投資方案進行協商和修改。
4.資產管理期限
。1)委托人將委托資產委托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資產管理期限,該期限自委托資產到達管理人指定的銀行帳戶且委托人對資產管理賬戶進行有效授權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資產管理期限為12個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條的規(guī)定得以延期,則該期限也相應延長。
5.帳戶管理
。1)在資產管理期限內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開立資產管理帳戶:
a.以委托人名義開設國債帳戶和資金帳戶
b.由管理人開設資產管理專戶
。2)委托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應將委托資產劃入前款所確定的帳戶。
(3)管理人對(1)項所確定的帳戶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權,但不擁有除正常交易結算外的資金劃撥權。
6.委托人的聲明與承諾
。1)委托人保證委托資產是委托人的自有資產,資產來源及用途符合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保證委托資產上沒有設定質押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也沒有任何限制性條件妨礙委托人對該項資產的所有權,監(jiān)控權以及管理人對該項財產的操作權。
。2)委托人將委托資產交付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的行為不違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務決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證提供給管理人的一切資料均為完整,準確,合法,沒有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
7.管理人的聲明與承諾
。1)管理人承諾將選派具有證券從業(yè)資格的專業(yè)人員負責委托資產的管理工作,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有效的投資運做,遵照誠信原則,盡最大努力,運用科學手段控制市場風險,力爭委托資產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證其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和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資產,不以獲取傭金為目的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8.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有權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資產管理報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隨時查詢了解委托資產的操作情況,并監(jiān)督資產運營狀況。
(2)委托人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取得委托資產清算后的剩余資產和收益。
。3)委托人應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及時全部地將委托資產交與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應向管理人提供關于自身財務狀況和投資目標的基本文件資料,并承擔委托資產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風險和相關的法律責任。
。5)委托人應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管理方全額支付管理傭金,并承擔在資產管理過程中發(fā)生的交易手續(xù)費和依法可能對證券交易征收的有關稅費。
(6)委托人向管理人發(fā)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義務保證該指示或通知上的簽名及印章合法,真實,有效。
9.管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管理人應保存資產管理操作中的詳細資料,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委托人提供準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詢;
。2)在本合同第4條規(guī)定的資產管理期限屆滿時,管理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第10條的規(guī)定收取管理傭金和業(yè)績獎勵,并有義務將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資產和收益及時返還委托人。
。3)為保證委托資產的安全,管理人的自營業(yè)務,經紀業(yè)務與資產管理業(yè)務在人員,財務,帳戶上應嚴格分開,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傭金
(1)委托人按委托資產總額的1%,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資產管理傭金。
(2)當委托資產年收益率超過一定指標時,管理人可以獲得業(yè)績獎勵;具體的獎勵方式和辦法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3)管理傭金和業(yè)績獎勵由管理人在雙方協商的清算日或資產管理期限屆滿之日從剩余資產和收益中一次扣劃。
11.委托資產的清算
(1)在資產管理期限屆滿前,雙方可以約定具體的清算日;如無約定,資產管理期限屆滿之日即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3個工作日內,管理人應在扣劃約定的管理傭金和業(yè)績獎勵后,根據委托人的資金劃轉指令將剩余資產和收益一次劃轉到委托人指定的銀行帳戶。
項目建設合同5
甲方:單縣北城辦事處
乙方:韓國韓盛玻纖制品板式會社
項目責任人:張關鋒
甲、乙雙方遵照平等、誠信、自愿的原則,經過充分磋商, 就乙方在單縣投資1000萬元,建設玻纖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名稱:玻纖生產項目。
二、項目地址及用地面積:單縣玻纖產業(yè)園,占地面積3.3 平方米,規(guī)劃建筑面積2.1萬平方米。
三、總投資額:1000萬美元, 其中固定資產投資800萬元美元。
四、開工時間及竣工時間:20xx年6月動工,20xx年6月竣工。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審核乙方作出的項目規(guī)劃方案,使之符合縣政府的的.城建規(guī)劃。 。
2、甲方負責協助乙方申請辦理本項目的批準文件和工商、稅務等相關證照手續(xù),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 甲方協助乙方在國土部門完成乙方企業(yè)用地招、拍、掛出讓程序并辦理好建設用地批準書、土地使用證等土地手續(xù)。
4、甲方應協調處理好本項目建設過程中所涉民事糾紛及其它相關問題。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甲方開始拆遷工作時,配合甲方設立資金共管賬戶,
并按甲方拆遷進度及實際發(fā)生費用匯款到共管賬戶,其余土地款應在辦理建設用地批準書及土地使用證前支付完畢。
2、乙方應及時提供項目方案及相關資料,供甲方提交縣政府有關部門審批。
3、乙方須依法建設,合法經營。
4、乙方可自行設計規(guī)劃,但應符合縣城建設規(guī)劃要求,并報規(guī)劃建設部門備案,在建設中乙方如需變更,應經規(guī)劃建設部門批準。
六、附則: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以備檢查落實。
甲方:單縣北城辦事處
代表簽字:
乙方:韓國韓盛玻纖制品板式會社
代表簽字:
年月日
項目建設合同6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工程建設事業(yè)的競爭日益激烈,要實現工程項目管理的目標,就必須對項目設施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和全過程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各個方面和全過程,作為其他工作的指南,合同管理對整個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起著總保證和總控制的作用。特別是政府投資項目,如果沒有合同意識,就不能明確項目整體的目標;沒有合同管理,項目的管理就難以有高效率,就不可能實現項目的預期目標。
1 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
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管理,是為了實現預定目標,對工程項目從投資決策、設計規(guī)劃、施工建設、交付使用的'全過程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等活動,以有效地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信息、時間和空間,并以最低的投入取得最佳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huán)境效益的過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關鍵載體,工程項目各項工作的實施都是圍繞合同總體目標來運行的,因此,有效的工程項目管理是通過有效的合同管理實現的。合同管理是工作始終貫穿于項目管理的全過程。項目工程建設的工作過程概括起來就是兩個環(huán)節(jié):一是簽訂合同,二是執(zhí)行合同。1、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合同管理其實就是法制管理。2、合同管理是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基礎。合同規(guī)定了雙方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的責、權、利。3、合同是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最高行為準則。合同確定工程項目的成本、工期、質量、安全等目標,規(guī)定著合同雙方責權利關系。合同管理對項目的進度控制、質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起著總控制和總協調作用。
2 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現狀
2.1 合同法律環(huán)境欠佳
一是我國建筑、合同法律體系還不夠完善,部分法律條文不夠嚴謹,有漏洞可鉆,造成建筑市場運行尚不規(guī)范,合同約束力不強。二是有法不依的現象十分嚴重、執(zhí)法不嚴的問題時有發(fā)生。三是缺乏切實可行的合同范本,實施操作時很難把握。
2.2 合同管理意識淡薄
項目建設合同7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guī)模:
招標范圍: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為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具體工作內容以委托人實際委托內容為準。
三、合同價款
1.代理報酬費用為。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yè)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xx年x月x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此下無正文。
委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yè)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yè)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xù)規(guī)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托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yè)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yè)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技術職稱、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yè)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建議;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yè)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yè)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yè)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yè)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yè)務范圍內所發(fā)生的其它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中標單位支付。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2受托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fā)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fā)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7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受托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fā)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協商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xù)履行招標代理業(yè)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yè)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yè)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yè)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xù)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fā)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yè)務,且委托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xù)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xù)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貳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執(zhí)行通用條款第2.1條,但2.1條文件如內容存在沖突的,以簽訂時間在后的為準,如無法確定簽署時間的,以2.1條所列文件排序在前的為準。
2、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的規(guī)定、津政令第30號《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等與招標投標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天津市相關規(guī)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委托人的義務
3.1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
3.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xù)、規(guī)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yè)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無約定;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無約定;
(7)應盡的其他義務:無約定;
4、受托人的義務
4.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電話號碼:
4.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照委托人認可的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招標工作。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同時下列服務由受托人組織實施:
1、根據委托方提供的資料編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評標辦法、招標程序;
2、發(fā)布招標公告;出售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收取投標保證金;
3、組織踏勘現場、召開答疑會議和編寫答疑紀要,完成備案及發(fā)放工作;
4、按照《招標代理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組建評標委員會;
5、接收投標文件、主持開標會議;
6、組織評標會議,編寫招標情況報告;
7、刊登中標公示,填寫、發(fā)放中標通知書;
。3)應盡的其他義務:。
5、委托人的權利
5.1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利確定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等招標過程文件中的全部條款,如項目名稱、工程承包方式、標段劃分;委托人指定分包的項目;項目的開竣工時間和工期;圖紙押金金額及返還時間;評標辦法的確定;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及時間,保修金數額;結算方式;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履約保函的金額;工期獎罰規(guī)定;招標組織機構成員組成,評標專家的'確定等。
(2)委托人有權利要求受托人在招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
、僬袠斯ぷ鞯慕M織;
、谡袠斯ぷ鞯娜藛T安排;
、壅袠斯ぷ鞯倪M度安排;
、苷袠斯ぷ麟A段性會議、向委托人應作的階段性匯報以及里程碑時點的安排;
⑤招標工作的風險管理等等,并有權要求受托人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3)委托人有權利要求受托人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及時向委托人匯報,而不是自行決定等。其他內容執(zhí)行通用條款第6.1條第(1)款至第(7)款的約定。
5.2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無約定。
6、受托人的權利
6.1受托人擁有的權利:執(zhí)行通用條款第7.1條第(1)款至第(6)款。
6.2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受托人可向投標人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則不得再要求委托人無償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費用。受托人收取工本費的,應向投標人開具相應收據或發(fā)票。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7、委托代理報酬
7.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服務費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人民幣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標單位支付;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中標通知書發(fā)放完畢后三十日內由中標單位一次性付清招標代理報酬。
8、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8.1預付委托代理費用為x/元整
8.2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雙方無約定。
8.3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雙方無約定。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9、違約
9.1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無約定;
9.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有關招標咨詢服務有誤而造成委托人損失,并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2)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受托人須承擔因未告知委托人其經營的或參與經營的咨詢公司或者下屬咨詢公司,委托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委托該咨詢公司承擔相關咨詢業(yè)務造成的相關責任,均由受托人全部承擔,并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應支付代理報酬的7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且承擔委托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受托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本協議項下相關代理工作,造成招標工作中斷、暫停、終止,或者因受托人過錯,造成本工程招標工作出現瑕疵,受托人應賠償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受托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標單位)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應承擔責任,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由于受托人不當代理或無權代理而使委托人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當予以賠償;
4、受托人因違反國家及天津市相關規(guī)定超額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圖紙押金等費用造成的投訴、違規(guī)等損失,受托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其他受托方違約責任,受托方應賠償委托人相應損失的情形。
10、爭議
10.1雙方約定,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1、合同份數
11.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貳份。
12、補充條款:
12.1該項目招標代理期間不得更換投標文件中的招標工程師,項目招標代理過程中,如連續(xù)兩次不能及時響應委托人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更換招標代理公司。
12.2本合同未明確約定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委托人:
受托人:
簽約日期:
項目建設合同8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將 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代理業(yè)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 內容。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業(yè)務;
2、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二、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 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 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guī),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guī)定進行,接受招標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
4、 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zhí)行,中標通知書簽發(fā)后自行廢止。
四、 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 元或僅支付 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建設合同9
xx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為規(guī)范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托行為,明確建設單位和代理機構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就委托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jiān)理/施工/其他)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于xxxx年xx 月xx 日,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潯陽區(qū)金雞坡 3﹑工程規(guī)模: 總工程規(guī)模:占地面積約200畝。建筑面積約11萬㎡。分期實施。 4﹑單向合同估算價: 5﹑結構及層次:
第二條 招 標
1﹑招標方式:
2﹑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以內的土建、水電安裝工程項目
第三條 招標代理合同天數
1﹑開始時間: 2﹑完成時間: 3﹑合同完成總日歷天數 天.
第四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yè)務范圍按 項內容
一﹑確認請在標題前打√反之打×.
1. 提供招標前期的咨詢工作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2. 申報及填寫有關的招標資料及表格;
3. 起草招標公告或邀請書;
4. 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5. 入圍投標單位的確定;
6. 編制招標文件及備案;
7. 招標有效期內授權乙方簽章認可有關招標事宜;
8.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并將答疑會內容形成書面文字 解答送給各投標單位;
9. 編制標底;
10. 編制工程量清單;
11. 組織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12. 編制評標報告;
13.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xù)(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14.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15. 協助招標人調查,了解有關招標活動的投訴,處理糾紛工作;
16. 其他委托內容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
1. 對委托項目的程序有知情權;
2. 對擬發(fā)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閱權;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為原始資料;
4. 收回在實施委托業(yè)務過程中借給乙方的全部資料;
5. 有權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和本合同規(guī)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yè)人員;
二.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 遵守招標活動的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章程;
2. 及時完整的提供項目施工圖紙﹑招標人的招標要求﹑期望及其他有關招標資料;
3. 招標人應按合同,規(guī)定配合招標代理機構開展代理業(yè)務,對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有關技
術資料及填寫的有關招標表格等按要求審查后蓋章.
同時將蓋章審查后的有關文件﹑表格及有關技術資料及時送招標監(jiān)督機構備案(可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審定招標程序及對有關招標過程中的一切合法行為和活動予以認可;
4. 參與委托業(yè)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jiān)督工作;
5. 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費;
6. 接受招標投標監(jiān)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指導;
7. 招標人對應保密內容負有保密職責,不得泄密.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
一.乙方的權利
1. 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 在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范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 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保證代理及招標過程的真實﹑合法﹑規(guī)范﹑有效,并在其資格規(guī)定范圍內依法從事招標代理業(yè)務;
2.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依法開展代理活動.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當在發(fā)出前告知委托人.
3. 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 遵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對代理事項保密;
5. 接受招標投標監(jiān)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和指導;
6. 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托人存檔;
7. 負責本次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的責任人 (簽字).電話 .
8. 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轉讓第三方;
9. 由于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guī),造成代理人工作嚴重失誤或泄漏標底及其他保密內容,使招
標人收到重大損失的,招標人可依法扣減代理費用,
對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依法提出責任賠償;
10. 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費用的約定及標準
招標代理費、標底編制費依據國家計委關于印發(f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xx】1980號或按《關于頒布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與標準的通知》贛價房字【20xx】1號的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收費標準按辦法附件規(guī)定執(zhí)行,上下浮動 幅度不超過20%.
項目建設合同10
工程項目名稱:wto研究中心樓和外籍教師招待所
委托人:上海xxxxx學院
管理人:上海xxxxx咨詢有限公司
簽定地點:上海市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委托項目管理服務合同
委托人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與項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設監(jiān)理咨詢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wto研究中心樓和外籍教師招待所
工程地點:古北路620號
工程規(guī)模: 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
總投資: 1,256萬元人民幣
二、 項目管理服務內容:
1、 前期管理:
① 辦理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② 負責項目各個階段可研性報告、設計文件的申報、審批、發(fā)放手續(xù),并辦理相關的施工許可證;
③ 配合學校做好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招標的監(jiān)督、協調,并提供相關服務;
、 協助學校進行設計工作的協調,提供優(yōu)化建議,使其成果符合學校要求;
、 協助學校對施工單位、主要設備供貨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和能力考察;
、 項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過程項目協調
、 編制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控制方法;
② 負責投資監(jiān)理、工程監(jiān)理的月報季度年度的工作報表報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 負責協調投資監(jiān)理工程監(jiān)理之間的工作;
、 其他項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負責施工監(jiān)理及咨詢等合同的起草修訂和初步審查;
② 負責合同之條款費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審核;
、 負責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關義務和權利的行使;
、 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
⑤ 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 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 負責檢查、督促工程監(jiān)理單位對竣工圖、竣工資料及時審核;
、 負責各配套專業(yè)部門、職能部門 和物業(yè)使用部門驗收手續(xù)的辦理;
、 負責本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項目審計工作;
⑤ 負責項目文檔、影像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冊,以及向有關部門的移交;
、 負責工程項目使用說明書的編制;
、 負責項目的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以及清單與實物的移交;
、 其他有關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項目管理建議書(投標書);
2、 本合同標準條件;
3、 本合同專用條件;
4、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項目管理業(yè)務。未經委托人書面許可,管理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管理人支付報酬。
六、 項目管理費用
1、 計算依據
、 根據財政部《基礎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guī)定》和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地方國有建設單位若干財務問題補充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
、 借鑒浦東新區(qū)財政局的浦財城(XX)11號文《浦東新區(qū)政府投資項目代理建設單位管理費計取標準的若干規(guī)定》,計算本項目的管理費。
2、 建安投資額及管理費費率
建筑安裝工程投資額(暫估)1256 萬元,管理費費率 3%,管理費用為37.68萬元:(大寫:人民幣 叁拾柒萬陸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價出現調整(上下浮動超過20%的,則增減部分的項目管理費用及費率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但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項目管理費率最高不得超過3%)。
3、 支付方式
、 合同簽訂后七天內預付管理費20%;
② 管理費支付按批準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計算;
、 支付時間:按月支付;
、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和額外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陸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 叁 份。
委托人:(簽章) 委托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
項目建設合同11
甲方(發(fā)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要求,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此工程項目以清包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具體規(guī)定如下: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期限:全部工程在_________前竣工。每延長一天,甲方從工程總承包款中扣除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因其他原因造成的誤工或工期延長,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工程總承包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5、工程款結算方式:乙方開始施工時,甲方預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用于施工;余款_________待質保期滿后付清。
6、工程質量:要求合格等。
7、質保期:_________年。期間出現一切質量問題及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8、乙方責任:一切施工用設備由乙方負責;出現施工不合格或返工造成的原材料、人工費等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視具體情況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9、安全生產:出現一切問題及損失由乙方自負。
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建設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______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實現產業(yè)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
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______出口加工區(qū)實現產業(yè)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于 _______________占地約 _________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_________ 畝,代征道路面積_________畝,確切位置坐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guī)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后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
2.土地價格
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畝的優(yōu)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征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_________萬元,由高新區(qū)參照項目單位納稅中高新區(qū)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規(guī)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盡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xù)。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guī)劃要求,甲方承諾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暢?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xù)。
乙方則負責按規(guī)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進場開公建設,并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于原定竣工日期前_________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逾期_________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協議規(guī)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的, 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______年內,乙方向高新區(qū)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退稅或創(chuàng)匯獎勵),低于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退稅或創(chuàng)匯獎勵)金額的____%時(優(yōu)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 ________% = 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 若發(fā)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于因發(fā)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guī)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 但當事一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并在發(fā)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____________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后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建設合同13
甲方:(委托人)
乙方:(被委托人)
甲方作為石家莊市橋西區(qū)南花園商貿區(qū)“金世界”項目的開發(fā)建設單位,乙方作為具有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代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代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1.工程建設項目概況如下:
項目名稱:石家莊市橋西區(qū)南花園商貿區(qū)“金世界”項目拆遷B區(qū)。
項目地點:石家莊市橋西區(qū)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東,裕園廣場規(guī)劃路以北,永安街以南。
項目內容:商品樓及回遷樓。
項目規(guī)模:建筑面積約10萬平方米。
總投資:約30000萬元。
2.委托范圍
2.1委托代理招(議)標范圍:
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重點設備和材料采購。
2.2委托代理的工作內容:
(1) 代擬發(fā)包方案,辦理項目登記;
(2) 編制工程招標方案,發(fā)布招標公告;
(3) 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并負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4) 對投標人有關資質證件,社會信譽及工作質量、能力和其他
(5) 組織評審機構,按評審標準和辦法確定資格預審合格單位,
(6) 編制招標文件,并辦理招標文件的備案工作;
(7) 編制工程量清單;
(8) 根據甲方委托編制標底并負責保密;
(9) 組織投標人現場踏勘、對招標文件答疑及補充。并做好會議
(10)組織開標、評標;
(11)協助甲方組織召開定標會議,發(fā)放中標及未中標通知書;
(12)草擬工程合同,可參與承包合同的簽訂,根據招標文件及
(13)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將代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種
(14)將所有備案資料在招投標監(jiān)督管理機構備案通過,完成承
(15)與發(fā)包有關的其他事宜;
3.代理費用的負擔及支付方式
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依據,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甲方的權利
4.1甲方有權確定招(議)標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有權確定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
4.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交招(議)標代理工作階段性的工作報告,及招標備案資料。
4.4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招(議)標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工作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5甲方可自行編制標底,也可委托乙方負責編制標底。
4.6甲方有權審閱乙方編制的招(議)標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見。
4.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招(議)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招(議)標工作的組織、招(議)標工作的人員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進度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階段性會議、向甲方應作的階段性匯報,并有權要求乙方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4.8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匯報,而不是自行決定。
4.9在代理業(yè)務中,乙方應充分聽取甲方的意見和要求,并且將甲方意見和要求深入地貫徹到招(議)標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確保完全實現甲方的委托意愿。乙方同時保證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實現甲方在本合同4.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以及泄露招標的秘
4.11自擬定發(fā)包方案、中標通知書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必須經甲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5.甲方義務
5.1項目招標前甲方根據招標工作的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確的基礎資料、相關文件及便利條件(包括:資金來源、報建手續(xù)、場地條件等)。
5.2甲方授權熟悉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
6.甲方的責任
6.1甲方按雙方商定的內容、時間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相關文件和要求,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時限性負責。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導致乙方不能收到應得代理費,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賠。
7.乙方權利
7.1在審查投標人資質中,遵照招(議)標文件的規(guī)定及甲方的授權,有權提出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確認與否的建議。
7.2對甲方要求的投資、質量、工期目標內容有進行改進的建議權。
7.3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8.乙方義務
8.1針對甲方的委托,乙方應成立專門的招標代理項目組,并
8.2在代理招標中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解釋國家、省、市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保證招標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內,乙方應運用合理的專業(yè)技能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嚴格履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關于招標人的各項義務,公正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4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做好招(議)標前期的準備工作,提供有關咨詢服務,并嚴格履行招(議)標工作的全部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議)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8.5乙方應對招(議)標工程的各種數據、資料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此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
8.6乙方不得與被代理招(議)標工程的投標人有隸屬關系或著其他利益關系。乙方的工作人員如與本項目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乙方不得參與任何可能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9.乙方的責任
9.1按時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議)標工作內容,對招(議)標有關的各項數據、技術經濟分析結論等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9.2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要求終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9.3乙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因乙方過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當事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及其他當事人進行賠償。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標單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標單位的任何禮品及宴請。
10.招標代理業(yè)務時限
自勘察設計招標至拆遷B區(qū)整體工程驗收投入使用。
11.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其他
12.1投標擔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議)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保可采用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的方式,具體方式和數額由甲方在招(議)標工作開展前確定。
12.2完成招標代理工作中費用承擔的約定:
合同生效期間發(fā)生的通知費、打字復印費、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包括外埠專家的差旅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過錯而導致的工程項目不可實施,或本合同無法執(zhí)行時,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有權終止合同。
12.4根據《招標投標法》之規(guī)定須重新開展招(議)標代理工作時,乙方不再重復收取代理費。
12.5補充條款: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建設合同1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guī)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guī)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
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yè)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受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
項目建設合同15
工程名稱:建設地點:委 托 人:咨 詢 人: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委托人: 咨詢人: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 項目名稱:
2. 服務類別:建設工程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跟蹤審計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該工程施工開始實施,至工程竣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結清咨詢費用后失效。
委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聯 系 人: 住 所: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公司電話: 公司傳真: 聯系人電話: 電子信箱: 簽訂時間:
聯 系 人: 住 所: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公司電話: 公司傳真:
聯系人電話: 電子信箱: 簽訂時間: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guī)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guī)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yè)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蚪K止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yè)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guī)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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