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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不僅是酒酒的生活美學
在古籍文獻的描述里,在出土文物的展示中,均呈現(xiàn)有中國豐富而獨特的“酒文化”,傳達著酒的審美意蘊。
《詩經·大雅·即醉》中“即醉以酒,即飽以德”之句將“酒”和“德”相提并論。
屈原《九歌·東皇太一》中“蕙肴蒸兮蘭藉,奠桂酒兮椒漿”之句,贊美了“酒”的視覺、嗅覺之美。
從自斟自飲、保健養(yǎng)生、親朋聚餐、文士雅集、節(jié)日慶典、婚喪嫁娶到官場酬酢、軍旅出征、敬天祭祖……“酒”的世俗意味和禮儀價值在中國人的日常生活中處處可見,也釀造了中國審美文化的“酒”之美。
葡萄美酒夜光杯:酒品與酒具之美
飲酒始于選定酒品,好酒需用精美器具。
中國人飲酒,酒品的認識和酒具的講究不可或缺。
或“樽酒家貧只舊醅”(杜甫),或“新豐美酒斗十千”(王維),酒美的意識從判別酒品發(fā)端。
不論是自釀濁酒還是品牌名酒,在選擇了酒的種類和香型后,近窺其色澤清濁,搖視其掛杯程度,輕嗅其酒氣的清淡或馥郁,進入了感官的全面體驗——這是一種綜合的美感。
飲者選品牌,往往是口味嗜好的認定,酒價的高低并不重要。
既可“會須一飲三百杯”(李白),亦可“三杯兩盞淡酒”(李清照),其中包含著不計功利的審美心態(tài)。
“葡萄美酒夜光杯”(王翰),“琉璃鐘,琥珀濃”(李賀),酒具的造型之美是中華酒文化的重要元素。
早在商周陶器和甲骨文中已見酒具,《詩經·周南·卷耳》記錄了“金罍”和“兕觥”兩種材質、樣式不同的大容量酒具,“酒”字原型“酉”即為酒壇的象形。
酒具的美感應對著不同的心理需求,體現(xiàn)著不同的文化層次。
前秦兩漢的陶制和青銅酒具大多兼有禮器的功用,造型的端莊高雅體現(xiàn)了中國審美觀念中的均衡之美。
高雅之士的精觥美壺,平民百姓的粗杯淺盞,隱居高士的隨身葫蘆,豪杰義士的巨盅海碗甚至持瓶抱壇,酒具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個性情感和審美標準的象征。
辛棄疾那首酒趣橫生的《沁園春》中詩人和酒杯這樣對話:“杯,汝來前,老子今朝,點檢形骸。
……勿留亟退,吾力猶能肆汝杯。
杯再拜道:麾之即去,招亦須來。”雖言辭兇惡,但人與酒的交情卻親密無間。
此時酒杯已不再是單純的酒具,而是知己好友。
李白“花間一壺酒,獨酌無相親。
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中的酒壺、酒杯也表達了同樣在酒具中蘊含的“知音”情誼。
蘇東坡《南鄉(xiāng)子》詞云:“佳節(jié)若為酬,但把清樽斷送秋。”其《念奴嬌·赤壁懷古》詞云:“人生如夢,一樽還酹江月。”雖嘆世無知音,且喜一“樽”在手。
隔籬呼取盡余杯:酒風與酒德之美
酒風和酒德是傳統(tǒng)道德禮義之美在飲酒中的體現(xiàn)。
“酒以成禮,不繼以淫,義也”(《左傳·莊公二十二年》),酒在中國文化中,自古即與禮儀密不可分。
除了敬天祭祖的儀式,日常生活中的酒禮也有具體的規(guī)矩。
例如主、賓對飲時要相互跪拜敬酒,主人向客人敬酒稱為“酬”,客人回敬主人稱為“酢”;敬酒者和被敬者須舉杯起立,稱為“避席”。
晚輩與長輩共飲時只能居次席而稱“侍飲”。
“酒酣胸膽尚開張”(蘇軾),此時便可見酒德的高下。
酒德不佳,一是假飲假醉,灌人無度;二是嗜酒成癮,京城人哂之為“酒膩子”;三是酒后無德,有失禮節(jié)。
“痛飲狂歌空度日,飛揚跋扈為誰雄”(杜甫),古人對此也嗤之以鼻。
酒風的張揚豪邁與內斂謙恭,其要旨可一言以蔽之:真。
北宋詩人秦觀《飲酒詩》道:“我觀人間世,無如醉中真。”坦率真誠,決定了雖酒量有別、酒風不同卻同樣可以獲得同飲者的接受。
以“微醺”為適度,恰恰吻合了中和為用、含蓄蘊藉的傳統(tǒng)審美標準。
酒風酒德中的美感是中國傳統(tǒng)文士的人格美的體現(xiàn),其中包括人品、性情和風度之美。
人品之美:魏晉文人認為“痛飲酒”是成為“名士”的三大條件之一(另外兩個條件是“常得無事”和“熟讀《離騷》”),至于是否具有“奇才”并非要事(見《世說新語》),酒德在于忘卻功名利祿后的精神追求。
陶淵明《飲酒》曰:“雖無揮金事,濁酒聊可恃。”酒對應著人品的清高脫俗。
性情之美:“相逢意氣為君飲”(王維)。
“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情投意合,是交往時的最佳狀態(tài)。
風度之美:“舉觴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樹臨風前”(杜甫)。
酒過三巡的言談舉止,醉酒之后的搖曳生姿,飲者的內心世界和文化教養(yǎng)得到了充分的彰顯。
一杯未盡詩已成:酒感與酒意之美
飲酒的心理超常而微妙,酒中的情趣豐富又動人,酒感和酒意是“酒”中之美的兩個境界。
酒感是對于酒味的直接感受,酒意是對于酒的心理體驗。
斟酒入杯,心存美意;啜酒入唇,酒感頓生。
心隨酒動,酒不醉人人自醉,酒言隨之而出。
或贊美酒,或感謝主人,禮敬者言辭莊重,放達者話語豪邁。
酒感重在從觀酒、聞酒到品酒的感官體驗,是通往酒意的必經之途。
有的飲者僅停留于酒感,只求一醉方休,自無“酒意”可言;而追求酒意的飲者則通過細嘗深品漸次達到豐富的內心觸動,以至于進入人生哲理的思慮。
“但得酒中趣,勿為醒者傳”(李白)。
酒意如詩意,是飲酒的最高境界。
酒意的獲取期在盡興,盡興與否取決于心態(tài)。
是借酒澆愁的一醉方休,還是把酒言歡的輕飲慢酌,飲酒的心態(tài)不同,美學意蘊則大相徑庭:前者是悲觀逃避的悲劇之美,后者則更多地呈現(xiàn)了瀟灑詼諧的喜劇之美。
“綠蟻新醅酒,紅泥小火爐。
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白居易)心態(tài)安詳如斯,盡興即為自然,酒意也就會適時而至。
“一杯未盡詩已成,涌詩向天天亦驚”(楊萬里)。
酒意本質上是一種超功利的心態(tài),即時引發(fā)了情感的奔涌和想象的舒張——這恰恰是藝術活動的前提。
古代文士有酒必詩,“醉里從為客,詩成覺有神”(杜甫)。
藝術創(chuàng)作也在酒中得到靈感,“張旭三杯草圣傳,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云煙”(杜甫),懷素、張旭醉后方可翰墨淋漓。
“對酒當歌”不僅是“莫使金樽空對月”的命運悲嘆,也可以是“俱懷逸興壯思飛”的吟詠情性。
陶淵明屢作酒詩,其《飲酒》詩序文稱:“余閑居寡歡,兼比夜已長,偶有名酒,無夕不飲。
顧影獨盡,忽焉復醉。
既醉之後,輒題數(shù)句自娛。”孤獨寂寥之下,“酒”幾乎成了唯一的自適自娛甚至自存的方式,飲酒這一行為本身就頗有幾分“行為藝術”色彩,酒意也就有了更多的審美意味:“泛此忘憂物,遠我遺世情”,“悠悠迷所留,酒中有深味”(陶淵明)。
酒意與詩意共生并存,不辨彼此。
誠如李白所云“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在敘事文學中,《三國演義》的青梅煮酒論英雄,《水滸傳》的武松醉打蔣門神,《警世通言》的李太白醉草嚇蠻書;《紅樓夢》涉及了惠泉酒、紹興酒、燒酒、屠蘇酒、葡萄酒等多種酒類,書中的酒令酒詩使人物形象豐滿而生動……都體現(xiàn)了酒意與文學審美表達的有趣關系。
歐陽修《醉翁亭記》云:“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
山水之樂,得之心而寓之酒也。”此言之妙,在于說出了酒中之美:美在寓“心”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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