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死頻發(fā)困擾日本企業(yè) 23%員工每月加班超80小時
去年4月,剛從東京大學畢業(yè)的高橋進入日本著名廣告公司電通從事網絡廣告業(yè)務。
僅僅8個月之后,就因不堪沉重的加班壓力,選擇自行結束了24歲的年輕生命。
近日,日本勞動標準監(jiān)督機構認定,高橋的自殺屬于工傷。
在自殺前的一個月里,其加班時間超過105小時,導致患上抑郁癥。
經濟高速增長時期產生的“過勞死”問題30多年來一直困擾著日本社會。
日本政府10月7日通過的首部《過勞死等防止對策白皮書》中提到,根據(jù)厚生勞動省對1萬家企業(yè)2萬名員工的問卷調查顯示,2015年正式員工月加班超過80小時的企業(yè)占23%。
其中,有32.8%的受訪員工認為,自身積累的疲勞度“很高”和“非常高”;45.6%的受訪者認為“睡眠時間不足”。
按行業(yè)來看,加班最多的是“信息通信業(yè)”,占44%;“學術研究、專業(yè)技術服務業(yè)”為41%;“運輸業(yè)、郵政業(yè)”為38%。
平均每月加班時間超過45小時的企業(yè)中,“運輸業(yè)、郵政業(yè)”最多,達14%。
《白皮書》還顯示,“過勞死”的工傷認定困難重重。
厚生勞動省2015年度認定的包括未遂在內的過勞自殺只有93起。
而警察廳和內閣府公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2015年因工作問題導致的自殺達2159起。
勞動時間長并不意味著勞動效率高。
日本員工每年工作時間超過2000小時,而德國為1300小時,法國為1400小時。
但日本員工的勞動生產率在七國集團(G7)國家中最低,2014年日本每個員工每小時產生的附加值為41.3美元,只有美國的六成。
“過勞死”問題從上世紀80年代后期受到關注。
1988年日本《勞動基準法》規(guī)定,每周勞動時間原則上為40小時,同年全國開通“過勞死”咨詢熱線。
2005年日本修訂《勞動時間設定改善特別措置法》,不僅敦促企業(yè)縮短勞動時間,還通過采取靈活工作方式、平衡員工生活與健康等多種措施改善勞動條件。
2014年11月,日本正式實施《過勞死防止法》,規(guī)定解決“過勞死”是中央政府的職責。
《日本經濟新聞》認為,解決“過勞死”問題要改革以勞動時間決定報酬的制度,更加重視勞動效率和成果。
日本國會正在探討“工作方式改革”,鼓勵企業(yè)通過在家辦公、彈性上班等方式,讓員工兼顧工作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