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刑事起訴狀范本
導語:起訴書是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的訴訟程序,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的法律文書。下面是小編收集的關于刑事起訴狀范本,歡迎閱讀。
關于刑事起訴狀范本(一)
被告人褚時健,男,70歲,漢族,高中文化,云南省華寧縣人,身份證號碼:(略),原系云南玉溪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裁,住玉溪卷煙廠職工宿舍。因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1997年2月 8日被本院監(jiān)視居住,同年7月8日本院決定逮捕,7月10日由云南省公安廳執(zhí)行逮捕。現(xiàn)關押于云南省公安廳看守所。
辯護人馬軍、羅濤,云南震序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人:羅以軍,男,45歲,漢族,大專文化,云南省通?h人,身份證號碼:(略),原系云南玉溪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會計師,住玉溪卷煙廠職工宿舍。因貪污一案,1997年8月 8日本院決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決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廳分別執(zhí)行拘留、逮捕,F(xiàn)關押于云南省公安廳看守所。
辯護人王北川、何京,云南北川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人:喬發(fā)科,男,57歲,漢族,研究生文化,云南省晉寧縣人,身份證號碼:(略),原系云南玉溪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副總裁,住玉溪卷煙廠職工宿舍。因貪污一案,1997年8月 8日,本院決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決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廳分別執(zhí)行拘留、逮捕。現(xiàn)關押于云南省公安廳看守所。
辯護人宦銳,云南東陸律師事務所律師。
褚時健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羅以軍、喬發(fā)科貪污一案,由本院偵查終結,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一、被告人褚時健、羅以軍、喬發(fā)科共同貪污
1993年至1994年,玉溪卷煙廠在下屬的香港華玉貿易發(fā)展有限公司(簡稱華玉公司)存放銷售卷煙收入款(也稱浮價款)和新加坡卷煙加工利潤留成收入款共計28570748.5美元。褚時健指使羅以軍將該款截留到玉溪卷煙廠和華玉公司的賬外存放,并規(guī)定由其簽字授權后才能動用。1995年6月,褚時健與羅以軍、喬發(fā)科先后兩次策劃將這筆款先拿出300多萬美元進行私分。褚時健決定自己要100萬美元,給羅以軍、喬發(fā)科每人60-70萬美元,華玉公司總經(jīng)理盛大勇(在逃)、華玉公司副總經(jīng)理劉瑞麟(另案處理)也分一點兒,并把錢存放在新加坡商人鐘照欣的賬戶上。1995年7月15日,羅以軍身帶由褚時健簽字的4份授權委托書,向盛大勇、劉瑞麟轉達了褚時健的旨意,盛、劉二人同意要錢。羅以軍在授權委托書上填上轉款數(shù)額,褚時健為174萬美元,羅以軍為68l061美元,喬發(fā)科為 68萬美元,盛大勇和劉瑞麟45萬美元。羅將填好轉款數(shù)額的授權委托書和向鐘照欣要的收款銀行賬號交給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辦理。7月19日,盛大勇將3551061美元轉到了新加坡商人鐘照欣賬號上。羅以軍返回玉溪卷煙廠后,將辦理情況報了褚時健、喬發(fā)科。
上述款項,案發(fā)后已被本院扣押。
二、被告人褚時健貪污
1995年11月中旬,褚時健指使羅以軍將華玉公司賬外存放的浮價款銀行賬戶及相關的.資料銷掉,把剩余的1500多萬美元以“支付設備配件款項”的名義全額轉出。褚時健決定自己要1150多萬美元,并拿給羅以軍一個鐘照欣提供的用英文打印的銀行收款賬號,叫羅以軍把錢轉存到該賬戶。羅以軍在褚時健給的收款賬號上注明“1156萬美元”,連同褚時健簽字的授權委托書一起帶上,找到華玉公司總經(jīng)理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辦理。1996年1月 23日,鐘照欣提供給褚時健的賬戶上收到了1156萬美元。
上述款項,案發(fā)后已被本院追繳。
三、被告人褚時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1995年8月至1998年4月,洛陽市公安局和本院在偵查本案過程中,先后在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和河南省偃師市等地,扣押了褚時健的貨幣、黃金制品、房屋以及其他貴重物品等財產,共折合人民幣521萬元,港幣62萬元(詳見附表)。對此,褚時健能說明其合法收人來源并經(jīng)查證屬實的為人民幣118萬元。其余財產計人民幣403萬元,港幣62萬元,褚時健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經(jīng)查證,也無合法來源的根據(jù)。
上述事實,有證人證言、鑒定結論、物證、書證及照片予以證實。被告人褚時健、羅以軍、喬發(fā)科亦作了供述和辯解。本案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
綜上所述,被告人褚時健、羅以軍、喬發(fā)科等人利用職務便利,共同貪污公款3551016美元,褚時健還單獨貪污公款1156萬美元;褚時健共計貪污公款1330萬美元,羅以軍貪污公款681061美元,喬發(fā)科貪污公款68萬美元。褚時健的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人為人民幣403萬元、港幣62萬元,差額巨大。褚時健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2條第1款、第383條第(1)項、第395條第1款之規(guī)定,構成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羅以軍、喬發(fā)科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2條第1款、第383條第(l)項之規(guī)定,構成貪污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之規(guī)定,褚時健在共同貪污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羅以軍、喬發(fā)科屬從犯。褚時健在被捕后,如實供述其組織共同貪污3551061美元的事實,具備《刑法》第67條第2款規(guī)定的以自首論的情節(jié)。褚時健在預審中積極檢舉、揭發(fā)他人重大犯罪行為并經(jīng)查證屬實,具備《刑法》第68條第1款規(guī)定的重大立功表現(xiàn)。羅以軍也有立功表現(xiàn)。本院為維護社會主義經(jīng)濟秩序,嚴懲嚴重經(jīng)濟犯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之規(guī)定,特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于刑事起訴狀范本(二)
起訴人:蘇×× ,女,××歲,×族,天津市某某縣某某公社某某大隊社員。住××大隊。
被告人:劉× ×,男,××歲,×族、天津市某某縣人,天津市某某縣某某廠工人,住本廠宿舍。
案 由:虐待家庭成員
請求事項:被告人犯虐待罪,請依法懲處。
事實和理由:
自訴人和被告人于19××年結婚,感情尚好,生有子女各一名。
××年被告人與女徒工某某某通奸。自訴人知道后,曾多次向被告人單位反映,要求領導制止被告人的不道德行為。由于種種原因,問題未能解決,使自訴人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刺激,患了精神分裂癥(有醫(yī)院證明)。被告人為了達到與自訴人離婚而與女徒工某某某結婚的目的,便對自訴人在精神、肉體上加以虐待。19××年被告人假借為自訴人治病,在夜間使用暴力,強行往自訴人嘴里灌砒霜,妄圖置自訴人于死地。由于自訴人緊咬牙關,被告人的陰謀才未得逞,但造成了自訴人舌尖糜爛、嘴唇膿腫等嚴重后果(李某某可以證明)。19××年春節(jié)期間的一天夜里,被告人又對自訴人下毒手,用剪刀狠扎自訴人。因自訴人大聲喊叫,并用右手將剪刀尖攥住,鄰居代某某進屋幫助奪下剪刀,自訴人才幸免于難。但自訴人右手被被告人扎傷四處,縫合 六針,至今還留有傷疤(鄰居代某某、王某某均可證明)。
××年×月被告人起訴離婚,因無正當理由,法院未準。19××年起,被告人即不負擔子女生活費。某月某日突然進家把我捆上送××精神病療養(yǎng)院,并趁我在療養(yǎng)院期間將家中三口人的口糧拉走,我出院后,無奈帶孩子回到娘家。被告人劉某某為了達到與自訴人離婚的`目的,從××年開始,對自訴人在精神上進行折磨,在肉體上進行摧殘,在經(jīng)濟上克扣開支,情節(jié)惡劣,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60條第一款規(guī)定,已構成虐待罪,請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 人的刑事責任。
此 致
天津市××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蘇××
【刑事起訴狀】相關文章:
刑事起訴狀范本10-22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10-27
經(jīng)典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09-09
刑事起訴狀的優(yōu)秀范文06-07
2016精選的刑事起訴狀范文03-20
2016刑事起訴狀范文01-10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必備)10-27
最新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03-30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范文07-20
(薦)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