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買賣合同范文集錦十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買賣合同 篇1
上訴人: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某某省某某市某某鎮(zhèn)。法定代表人:某某,職務:董事長
被上訴人:王某某,男,19 年2月19日出生,漢族,住某某市某某縣某某鎮(zhèn)中心村,系某革某縣某某建筑模板廠業(yè)主。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某某省某某縣人民法院(20 ) 民初字第666號民事裁定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某某省某某縣人民法院(20 ) 民初字第666號民事裁定書。
2、請求依法將本案移送有管轄權的某某市某某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3、裁令被上訴人承擔上訴費用。
事實和理由:
被上訴人訴上訴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某某省某某縣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上訴人在法定期限內向某某縣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認為某某縣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本案應由有管轄權的某某人民法院審理。某某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 ) 民初字第666號民事裁定書,認為該院具有管轄權,駁回了上訴人的管轄權異議。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
首先,根據法律規(guī)定,管轄權異議只對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進行審理,屬于程序審查,不進行實體審理,未經雙方質證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而一審法院依據被上訴人提供的“發(fā)貨銷售單”的內容認定一審法院有管轄權,顯然對未經上訴人質證的證據進行了審理,違反了程序審查的規(guī)定,認定的事實依據不足。
其次,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在某某的經銷代理商簽訂的購貨合同第四條中約定“模板質量及驗收:貨到現場,由甲方相關負責人員驗收確認。若發(fā)現模板有脫膠、起殼等質量問題,請在三天內通知乙方,以便雙方及時協商解決”。說明被上訴人提供的作為雙方收發(fā)貨物憑證的發(fā)貨銷售單僅僅是證明了客戶已經收到價值多少人民幣的貨物的收據,且貨到現場時上訴人履行的是合同約定的驗收確認模板質量的權利,并不涉及對被上訴人約定中的.“本公司如與客戶因各種問題發(fā)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在本公司住所地轄法院解決”的承認。
再次,一審法院依據“發(fā)貨銷售單”的格式條款認定一審法院有管轄權,而一審法院依據的此格式條款的內容“本公司如與客戶因各種問題發(fā)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在本公司住所地轄法院解決”,此款內容顯然限制了上訴人的自由,排除了上訴人的主要權利,且在收發(fā)貨物時被上訴人未對此款內容向上訴人進行合理的提示和說明。因此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該格式條款無效。
第四,在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在某某的經銷代理商簽訂的購貨合同
中第七條約定“本合同若發(fā)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某某市某某區(qū)人民法院訴訟”。合同中當事人有約定管轄應尊重約定。因此有管轄權的法院應該是某某市某某區(qū)人民法院。
綜上所述,上訴人請求貴院依法審查,將本案移送至有管轄權的某某市某某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某某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郵 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 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籍貫: 性 別:
住 址: 郵 編: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配偶: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性別: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武漢市城鎮(zhèn)民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
推薦合同范本 ·北京購房合同 ·南京購房合同 ·西安市購房合同 ·蘇州市購房合同 ·武漢購房合同 ·重慶市購房合同規(guī)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
號: 。
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
,批準文件號: ;《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 。
第二條 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 】 號。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
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 棟【座】 單元 層 號房,戶型為 房 廳 廚
衛(wèi),封閉式陽臺 個,非封閉陽臺 個(見附件一)。
該住房層高為 米,屬 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 棟【座】 單元 層 號房(見附件一)。
該房屋層高為 米,屬 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jié)能、環(huán)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第四條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標準文號為:武價函【 】 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核準的樓層調節(jié)率為 %,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1±%)= 元,合計總金額為: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合計總金額為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條出買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 ×100﹪
因規(guī)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規(guī)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15日內簽署補充協議。
2、 雙方自行約定:
(1) ;
(2) ;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
第八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1)供水 。
(2)供電 。
(3)供氣 。
(4)排水 。
(5)綠化 。
(6)有線電視、寬帶 。
(7)小高層、高層電梯 。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
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
2、
第九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
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三)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
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四)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
(五)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一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 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yè)主享有所有權:
(1)物業(yè)管理用房;
(2) 。
2、買受人遵守業(yè)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 物業(yè)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3、 。
第十四條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guī)定
根據《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武政【20xx】30號)有關規(guī)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qū)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第十九條 本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連同《武漢市城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qū)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簽于:
附件一: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層房屋平面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二: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2、內墻:
3、天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wèi)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議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買賣合同 篇3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經營需要向乙方購買茶葉,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事項商定如下:
一、 產品名稱:
合計金額:317000
二、 合同標的:
三、 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
四、 交貨日期、地點、方式: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日期在20xx年2月10日至20xx年4月
10日前分期(具體時間以甲方電話或傳真通知日期為準)將貨物抵安溪二環(huán)路感德周陽茶業(yè)有限公司
五、 驗收方法:依照樣品驗收,在甲方指定地點現場驗貨確認。
六、 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按時、按質量交貨,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整,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甲方如不能按時款應支付人民幣貳萬元整,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乙方逾期貨款違約金,乙方開戶銀行安溪縣信用聯社劍斗分社 戶名:王鴻料 賬號:6221840107015116539
七、 爭議解決方法: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提交至所管轄區(qū)人民法院解決
八、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4
買賣合同質量糾紛是因買賣合同質量產生爭議而提起的訴訟,即買受人認為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而提起的訴訟,在此種訴訟中,原告一方當事人即為合同的買受人一方;而被告則為合同的出賣人一方。
(一)買賣合同標的物質量標準的確定規(guī)范
質量是指產品的優(yōu)劣程度。在買賣合同中,出賣人交付標的物的優(yōu)劣直接影響買受人能否實現其訂立合同的目的。買賣合同質量糾紛是司法實務中出現較多的糾紛類型。根據《合同法》第153條的規(guī)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這是出賣人在買賣合同擔負的主要義務之一,在法學理論中表述為出賣人的質量瑕疵擔保義務。
在司法實踐中,應當依以下原則確定判斷買賣合同標的物是否合格的標準:
1.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標的物的質量標準,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強行性規(guī)定,即可以按當事人約定的標準判斷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是否符合要求。
2.當事人對合同標的物的質量標準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合同法》第61條的規(guī)定,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可以按照買賣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3.當事人就有關標的物的質量標準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guī)定仍然不能確定的,則依《合同法》第62條第1項的規(guī)定,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這也是與《民法通則》以及以往的合同法律規(guī)定相一致的。但是,我國《合同法》對標的物的質量標準的規(guī)定與其他國家是不完全相同的,在其他國家法律規(guī)定中一般是要求合同標的物應當符合通常使用目的和其他特定目的來確定的。而我國《合同法》則是首先要求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如果沒有這些標準時,才按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這里的“通常標準”應與國際公約以及國外法律作相同的解釋,即符合中等品質的要求。
4.出賣人的說明構成對標的物的明示保證。說明是指出賣人向買受人所作的關于標的物的構造、性能、特征、功用和注意事項等方面的陳述。出賣人在出賣標的物時,往往會通過產品介紹、產品說明書等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對標的物的品質進行說明,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但出賣人提供了有關標的物的質量說明的,該說明即構成出賣人對標的物品質的明示擔保,如果實際交付的標的物與該說明不符,即屬于交付標的物的質量不符合要求。
(二)標的物質量瑕疵的表現及認定
所謂質量瑕疵,又稱品質瑕疵、物的瑕疵,是指出賣人所交付的標的物存在質量不符合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標準,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通常標準和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的情況。質量瑕疵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標的物的外觀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或者依法確定的標準,即標的物的表面瑕疵,通常是指標的`物的外觀、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等方面的瑕疵,對于表面瑕疵,買受人一般情況下無須通過特殊的檢驗就可以發(fā)現。
2.標的物的內在瑕疵,即標的物的內在質量不符合要求。對于標的物的內在瑕疵,則一般情況下需要通過檢驗或者使用才能夠發(fā)現。
3.標的物的包裝瑕疵,即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的包裝不符合約定或者法律規(guī)定,《合同法》第156條規(guī)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包裝方式交付標的物;對包裝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當采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對于“足以保護標的物”的推定,應當理解為出賣人須以使用標的物損耗最小、安全、實用的方式包裝標的物,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判斷:首先是包裝是否牢固;其次是包裝是否符合運輸的要求,特別是不同運輸工具的特定要求;再次是包裝標志是否符合通用要求等。
(三)質量異議的認定標準
質量異議,又稱質量瑕疵通知義務,是指買受人認為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時,必須在一定期限內向出賣人發(fā)出通知,否則視為標的物質量合格。該通知即為質量異議,該一定期限即為質量異議期限。因此,買受人是否在質量異議期內向出賣人為質量異議的通知,直接影響到買受人所提起的買賣合同質量糾紛案件的審理。質量異議既是買受人的權利,也是買受人的法定義務。根據《合同法》第157條、第158條的規(guī)定,我國《合同法》確立的質量異議制度包括兩項內容:
1.買受人對標的物質量的檢驗義務!逗贤ā返157條規(guī)定,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應當及時檢驗。
在買賣合同中,只有買受人對標的物進行檢驗之后,才能確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是否符合要求,以決定出賣人是否違反了質量瑕疵擔保義務。因此,各國法律基本上都將買受人對標的物的檢驗規(guī)定為買受人的一項義務。
關于對合同標的物質量的檢驗,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①關于驗貨人,買受人應當檢驗標的物,但并不意味著驗貨人必然就是買受人,除買受人及其代理人自行驗貨以外,實踐中還存在由買賣雙方共同驗貨,以及由買賣雙方指定有關質量檢驗機構進行驗貨的情形。
②關于檢驗方法,對標的物質量的檢驗方法,可以由買賣雙方在合同中進行約定,也可以不在合同中約定而由檢驗人以通常的方式進行檢驗。
③關于檢驗時間,這是《合同法》規(guī)定的買受人檢驗義務的主要內容之一。而檢驗時間包含著驗貨開始的時間以及驗貨延續(xù)的時間兩個方面,驗貨開始的時間一般是在標的物交付之時,由此,檢驗標的物的開始時間一般有:出廠時驗貨、裝運前驗貨、裝運時驗貨、卸貨時驗貨、在買受人營業(yè)地驗貨等。關于驗貨延續(xù)的時間,參照《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38條第1款的規(guī)定,買受人必須按實際情況可行的最短時間內檢驗貨物或由他人檢驗貨物。而其中實際情形可行的最短時間主要是根據貨物的性質、交易的情況和貿易慣例決定。我國《合同法》第157條規(guī)定,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的,應當及時檢驗。所以在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的情況下,如何確定檢驗的合理期限,我們認為,根據《合同法》規(guī)定的精神,結
合司法實踐,可以從表現瑕疵與內在瑕疵兩個方面進行判斷:對比較容易發(fā)現的表面瑕疵,買受人須按標的物的性質,依通常的程序,從速檢驗其所受領的標的物;對內在瑕疵,應按標的物的性質、買賣合同的種類等進行綜合判斷,對不能立即發(fā)現的瑕疵,依我國《合同法》第158條的規(guī)定,其檢驗期最長也不得超過2年。
2.雙方當事人雖然在訴訟前或者訴訟中均確認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但對瑕疵的具體內容有爭議,且影響到出賣人質量瑕疵責任的具體承擔形式確定的,如果可以由法官對具體的質量瑕疵進行直接認定的,可以直接認定。
3.如果雙方對標的物的具體瑕疵有爭議且法官又不能直接作出判斷的,或者對標的物是否存在質量瑕疵有爭議的,不能由法院直接作出標的物是否存在質量瑕疵的認定,而應向買受人釋明,由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提出質量鑒定的申請,由法院委托有關質量鑒定機構對標的物的質量是否符合相關標準進行專業(yè)鑒定。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證據規(guī)則》第25條第2款規(guī)定,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五)出賣人質量瑕疵責任的具體承擔
出賣人違反質量瑕疵擔保義務的,應當承擔質量瑕疵責任。根據《合同法》第155條規(guī)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111條的規(guī)定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即質量不符合約定的。
買賣合同 篇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有關開放二級市場的相關規(guī)定,通過購買方式已取得座落于 的房屋所有權。
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房屋,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己分攤的土地使用面積和土地使用期限轉讓給乙方。
第一條:房屋成交價
1、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出售并達成以下條件,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總價為¥ (小寫),¥ 元整(大寫)。
2、房屋售價中包含公共維修基金。
3、房屋交易時所產生的:營業(yè)費、個人所得費的由 承擔.
第二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在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同時,支付購房定金計¥ 元(小寫);¥ 元整(大寫)。定金在交首付款時轉為首付款。
2、在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付甲方首付款¥ 元(小寫);¥ 元整(大寫)(含定金)。
3、房產交稅過戶后,乙方通過銀行貸款支付余款¥ (小寫)¥ 元整(大寫),并與銀行放款日支付給甲方。
4、首付款 +余款=房屋成交價
第三條:
甲方同意在乙方取得乙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后3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房前所發(fā)生的水、電、煤氣、暖氣、物業(yè)費由甲方承擔,交房后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在交付乙方物業(yè)時應確保物業(yè),水、電、暖、煤、物業(yè)管理費、房費已結清; 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第五條:
乙方同意甲方物業(yè)管理單位對該物業(yè)的統一管理。
第六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其合法擁有轉讓房屋的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在房屋及相關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或其他擔保權益,亦不存在正在履行之中的《租賃合同》和其他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
2、房屋交付至乙方之日,甲方對轉讓房屋和物業(yè)管理費不存在任何欠繳的款項。
3、本協議簽署之日起,除按本合同規(guī)定,甲方將不采取任何對其擁有的該房屋的權利和權益產生不利影響的措施。
4、按照法律的要求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xù),即時提供所需的'全套文件資料。
第七條:乙方的承諾和保證
1、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轉讓房款。
2、承擔房屋在房屋交付日后由于乙方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所有風險。
3、按照法律的要求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xù),即時提供所需的全套文件資料。
第八條:房屋產權更名
1.在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甲、乙方應各自或委派代表到房屋所在管理機構處共同辦理《房屋轉讓》手續(xù),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或有關部門規(guī)定繳納相關稅費。
2.甲乙雙方保證積極配合辦理房屋更名過戶手續(xù),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
第九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有違反,應按以下條款由違約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房款,視為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逾期滿15 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總房款 20 %違約金,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因次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因北京市房產政策原因導致該房屋無法正常過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已支付房款在乙方退還甲方所有房屋更名手續(xù)所需文件后3日內甲方如數退還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未返還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不得撤消合同。如因單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終止,違約方將支付給對方成交價的20%作為違約金。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有關爭議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方式或通過調解
解決。若經協商或調解不能達成一致協議時,雙方同意均可按以 下 (二) (大寫數字)種方式解決糾紛: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生效說明
本契約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交房地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買賣合同 篇6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品種、數量及價格(可另附表)
品種規(guī)格產地商標交貨期限數量
(公斤)單價
。ㄔ/公斤)金額(元)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合計金額(大寫):
第二條質量要求
蔬菜的產品質量按下列第x項標準執(zhí)行:
。ㄒ唬┯袡C食品標準。
。ǘ┚G色食品標準。
。ㄈ┥虾J邪踩l(wèi)生優(yōu)質農產品地方標準。
。ㄋ模o公害食品標準。
。ㄎ澹┘s定標準。
第三條包裝要求
。ㄒ唬┌b方式及要求。
(二)包裝物由x方提供,費用由x方承擔。
第四條交付和貨款支付
。ㄒ唬┙桓兜姆绞桨聪铝械趚項執(zhí)行:
1、實行送貨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段送至。
2、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段至提貨。
。ǘ┴浛畹闹Ц栋聪铝械趚項執(zhí)行: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于蔬菜交付之日起x日內支付貨款。
3、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x元;甲方交付蔬菜后,乙方應于蔬菜交付之日起x日內支付貨款,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
4、其他方式。
第五條驗收
。ㄒ唬┮曳綉谑卟私桓懂斎諏κ卟诉M行驗收(農藥殘留的檢測除外)并將驗收結果書面通知甲方。
。ǘ┮曳綄κ卟宿r藥殘留進行抽檢,檢測結果不合格,且甲方無異議的,乙方可予以銷毀。甲方對檢測結果有異議,以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為準。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一)當市場價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約定價格的x%時,雙方可對蔬菜價格進行重新協商。
。ǘ┮驓夂虻纫蛩卦斐蔁o法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的,雙方可另行協商。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交付的蔬菜品種、規(guī)格、產地、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調換,交付蔬菜的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齊,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ǘ┘追竭t延交貨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乙方約定批次價款額x%的違約金;乙方逾期提貨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甲方約定批次價款額x%的違約金。
。ㄈ┮曳接馄谥Ц敦浛畹模窟t延一日,應支付甲方遲延貨款額x%的違約金。
。ㄋ模┮虬b物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損失的,由包裝物提供方承擔相應損失。
(五)其他。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發(fā)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也可按下列第x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買賣合同 篇7
買方:
賣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直: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guī)格和質量
1.時間:20xx年8月10日
2. 交貨地點:沙坪壩公園網球中心
第三條:驗收
驗收20xx年8月16 2. 由誰負責驗收:丁相濤
第四條:貨款支付方式
甲方收到貨之后檢驗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 甲方在驗收過程中發(fā)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guī)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兩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或自收到貨物之日起二日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格。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yǎng)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三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處理意見。
第六條:爭議的處理
1. 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有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相關部門調解,協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售車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現將 XXXXXXXXXXXX牌 XXXXXXXXXX 型XXXXXXXXXXXX 車
車牌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發(fā)動機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車輛識別代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一輛,出售給甲方,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zhí)行:
1、車輛價款人民幣(小寫) XXXXXXXXX元整,(大寫)XXXXXXXXXXXXXX元整,車輛與價款均于本協議簽字之日交付。
2、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對車身及發(fā)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甲方對該車外觀及內在質量狀況已充分了解。甲方驗收后同意購買,在車輛交付完成后,乙方不向甲方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3、自訂立本協議之日起,甲方對乙方交車前的.違規(guī)違章使用車輛造成的一切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4、自本協議生效、車輛交付之日起,由甲方承擔交通違章及其它責任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
5、如該車交付后,甲方轉賣該車,此后發(fā)生的一切糾紛,賠償等事宜,均與乙方無關。
6、如雙方發(fā)生爭議,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奧利匯銀秦皇島分公司 乙方(售車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雙方協議簽訂地點:
買賣合同 篇9
賣方姓名(以下簡稱甲方):家庭住址:身份證號:電話號碼:買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家庭住址:身份證號:電話號碼: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所有權在自已名下的具備以下條件的二手車出賣給乙方;
車牌號碼:_________;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fā)動機號: ;車架號: 。
第二條 車款
甲、乙雙方自愿達成車輛買賣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車輛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2、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和處分權。車輛所有權在甲方名下期間,如果有因車輛而與第三人產生的債權債務和低押擔保的情況,由甲方負責償還第三人款項,與乙方無關。
3、甲方保證該車在過戶給乙方前車輛沒有中斷過車輛檢驗和中斷過交付車輛交強險的情況。
4、車輛過戶給乙方前的一切因車輛發(fā)生的交通違法處罰、交通事故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等由甲方承擔;過戶給乙方后的因車輛發(fā)生的交通違法處罰、交通事故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等與甲方無關。
5、甲方保證車輛賣給乙方之前所有國家要求必須交付的稅費及保險費用要交清楚,保證車輛在賣給乙方后乙方在車輛到期檢驗時不產生車管所、保險公司等部門要求補交的費用。
6、甲方負責給乙方辦理好車輛過戶手續(xù),并承擔車輛過戶手續(x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車輛過戶給乙方后,甲方將所有過戶后的相關證件、車輛、隨車工具等當面交給乙方,乙方立即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
8、甲方收到車款后,立即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項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解決不成提交_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第五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賣方一份,買方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賣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
二手車買賣合同2
甲方:(賣方姓名)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乙方:(買方姓名)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甲方愿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車號。車型),發(fā)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小寫)轉讓給乙方,具體協商如下:
1:甲方必須保證此車手續(xù)的合法性,如手續(xù)有任何問題,乙方有權退車,甲方并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2:自___年___月____日___時____分起以前,此車所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及產生的任何費用,由甲方承擔,自___年___月____日___時__分以后,有關此車產生的任何費用有乙方承擔。
3:此車如需過戶,提檔,甲方必須提供所有手續(xù),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4: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補充不盡事宜)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簽名并按手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并按手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10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guī)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guī)格: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zhí)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zhí)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yè)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zhí)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guī)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guī)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fā)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fā)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guī)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guī)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yǎng)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yǎng)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guī)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yǎng)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fā)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fā)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fā)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1.按本合同規(guī)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yǎng)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guī)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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