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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評價實施方案
校本課程的評價更多地依靠學校進行自覺自律的自我評價,不斷反思課程開發(fā)過程中出現(xiàn)的各種問題,自我批評、自我激勵、自我改進,保證校本課程開發(fā)的健康順利運行。建立較為規(guī)范的自覺自律的內部評價與改進機制,是一所學校成功地進行校本課程開發(fā)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
一、校本課程的評價原則
1、主體的多元性
校本課程的評價主體至少應該包括四個方面的人員:學校管理者、任課教師及班主任、學生自身、同學。
2、評價主體互動性
如學生自評、互評、教師描述性、激勵性評價,學校不以評比為目的,而以研究或促進為目的的評價等等。
3、評價內容的多元性
學習成績僅僅是其中的一部分。要更多地關注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發(fā)展,以及身體、心理素質、學習潛能、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fā)展。
4、評價過程的動態(tài)性
通過多層次、多角度的評價,使學生逐漸感悟自身的發(fā)展,增強進一步提高和發(fā)展的愿望。
二、校本課程的評價內容
校本課程的評價包括兩個方面:
1)、對課程開發(fā)實施者的評價。主要應從以下幾方面評價:
1、是學生選擇的人數(shù),
2、是學生實際接受的效果,
3、是領導與教師聽課后的評價,
4、是學生問卷調查的結果,
5、是教師采取的授課方式及運用現(xiàn)代教育技術的情況。學校校本課程開發(fā)委員會應從以上幾個方面入手,研究各應占多大的權重,最后把幾個方面的因素綜合起來考慮,形成對課程開發(fā)者的最終評價。
2)、對學生的評價。校本課程中對學生的評價主要采取學分制。學分的給定應考慮三方面的因素。
1、是學生學習該課程的學時總量,;不同的學時給不同的分數(shù);
2、是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表現(xiàn),如態(tài)度、積極性、參與狀況等,由任課教師綜合考核后給出一定的分值;
3、是學習的客觀效果,教師可采取適當?shù)姆绞竭M行考核。
4、個方面的因素中要以學生參與學習的學時量的考金為主,過程與結果為輔,但最終的學分要把三方面的因素綜合起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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