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塔吊租賃合同三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塔吊租賃合同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塔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因工程需要,乙方向甲方租用 塔機 臺,用于 工地,安裝高度(標高) ,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租用工程名稱:
二、租用地點:
三、租用期限:
四、收費標準:
1、租金:每月租金 元,(大寫: ),機操人員工資每月 元(大寫: );合計金額 元(大寫: )。
2、塔機一次性進出場費共計 元(大寫: )包干(已包含塔機安裝、拆除、修理、日常維護費,標準段及超高段標準節(jié)的所有進出場費及辦理塔機使用有關的安監(jiān)等相關手續(xù)費等所有費用)。
3、超高標準節(jié)(標準節(jié)高度2.8米/節(jié))每節(jié)租金 元/天,附著4000元/道(附著長度單根超過七米,每增加一米加收 元)。
4、由甲方負責配備兩名機操人員。塔機指揮人員由乙方配備,也可委托甲方配備,工資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要求機操人員疲勞操作,如需增加機操人員,乙方按每月 元/人向甲方支付機操人員工資。
5、費用計算方法:設備進場以乙方通知時間為準,從安裝調試達到正常使用狀態(tài)之日起計算,不足一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臺班費)。如因乙方原因推遲塔機使用時間,仍從塔機達到正常使用狀態(tài)之日起計算租金。
五、付款方式:
1、租賃費付款方式:租賃費每季度結算一次,在下一季度7日內付清。余款在塔機報停后一個月內付清,如未按時付清,每天按租賃費總額的1%收取滯納金。
2、合同簽訂甲方進場進行地腳螺栓的安裝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寫: )。塔機標塔段全部進場并開始安裝后一次性付清進出場費,否則甲方可停止安裝,并由乙方承擔所產生的一經濟損失。
3、如因該工地現(xiàn)場條件限制,必須采用特殊方案安拆塔機,另增收技術措施費和大型機械臺班及人工費,甲方按實際發(fā)生費用向乙方收取。
4、支付款項時甲方須提供足額租賃發(fā)票,產生的稅額部分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六、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應完整可靠,應具設備本身所應具備的'工作能力,并每天給足保養(yǎng)時間1小時,超出使用和維修時間則應扣減租金及賠付乙方相應損失;塔機高度必須滿足乙方施工需要,如因甲方塔機高度不足(主要指超過標準塔高后標準節(jié)的配置不及時)影響乙方工作進度等則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2、塔機上崗人員必須服從施工現(xiàn)場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度、指揮、遵守乙方現(xiàn)場的一切規(guī)章制度,每天正常上班時間應隨叫隨到,保證塔機正常運轉。
3、負責塔機的修理、保養(yǎng),但時間需征得乙方認可。設備發(fā)生一般故障,甲方應在當天內全力搶修并排除故障,若機構出現(xiàn)故障,維修時間不超過3天。每月維修時間不得累計超過3天,若超過3天甲方將自動扣減租期及賠償乙方相關損失。
4、負責向乙方提供塔機基礎圖紙和預埋地腳螺桿。
5、負責塔機的安全操作,提供的機組人員應遵守《塔機十不吊》及乙方現(xiàn)場的勞動紀律,服從乙方現(xiàn)場的合理安排。在施工中,如果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甲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吊裝;在正常操作范圍內,如因甲方操作人員操作不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經濟損失及責任。
七、乙方責任
1、負責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賃費,如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甲方有權停機或撤機,乙方無權阻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并終止此合同。
2、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塔機基礎圖澆筑塔機基礎,如在基礎砼澆筑時造成甲方預埋地腳螺栓出現(xiàn)偏位或澆筑砼質量差,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現(xiàn)場電壓在360V~400V之間。如因電壓不穩(wěn)造成塔機電器部件損壞或停機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施工現(xiàn)場應在距塔機基礎5米內配備專用配電箱及電纜線。
4、乙方保證施工現(xiàn)場的“三通一平”,向甲方提供塔機安裝和拆除條件,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派人配合,共同完成塔機的安拆作業(yè)。因乙方原因造成塔機進場后超過三天不能正常安裝、退場時候不能正常拆卸出場致使塔機停滯工地,乙方應按拖延天數向甲方全額支付租賃費用。
5、乙方應嚴格按國家有關政策和塔機“十不吊”標準,嚴格要求使用,不得強制使用,因乙方強制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6、向甲方提供機組人員食宿場地。
7、在租賃期內由乙方承擔設備及零部件的安全,保證設備不遺失或破壞,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
8、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卸塔機,如擅自撤卸塔機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由此造成的機械損壞,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乙方結清甲方費用歸還所有設備后,本合同自行終止,否則該合同繼續(xù)生效。
十、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協(xié)商解決。
出 租 方:(蓋章) 承 租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行: 電 話:
帳 號:
電 話:
維修服務電話: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名: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名稱:山東華夏QTZ40塔吊一臺。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標準,每月元(大寫元)加節(jié)每月大寫 貳佰 元)不含稅費。由乙方指派專業(yè)人員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設備到施工現(xiàn)場后首付租金40000.00元(大寫,安裝完畢運行正常后按雙方事先約定半年一付。
3、甲方必須保證塔吊在安裝完成能正常運行,若不能正常運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且退還一切費用。
三、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1、乙方對租賃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賃物返還經雙方檢查驗收,必須能正常運行使用,如造成租賃物人為損壞、丟失,由乙方照價向出租人賠償。
2、在租賃期間,租賃物的自身機械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耗材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更換鋼絲繩、附軸等。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變更:
1、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第三人,應正式通知乙方,租賃新物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將租賃物資轉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物,如有發(fā)生,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所有的損失。
五、其他約定:
1、進場的拉運費、安裝費由承租人承擔。
2、因出租的機械設備的各項技術安全資料不齊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物的質量以及提供相應合格證書等,如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因其自身質量問題(如塔吊臂斷裂等)所造成的事故損失由甲方承擔。
4、計費時間:
1)塔吊附著必須按規(guī)定規(guī)范安裝。
2)、租金計算按安裝調試合格之日開始計算,截止日期按退單日期計算。起止時間雙方簽訂協(xié)議為合同附件。
3)、如冬季不退還,按實際停工及復工時間計算。
5、乙方必須按時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壓箱或電機正常磨損發(fā)生故障必須及時維修,維修費用及人員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不及時派專業(yè)人員進行維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誤,所有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6、由乙方人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運行時,申報甲方,辦理退還塔吊建筑機械的協(xié)議手續(xù)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賃期間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本合同第1條所述設備(以下簡稱租賃設備或設備) 的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
1、租賃設備情況
2、設備交付
2.1、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租賃設備 交付到位 。
2.2、設備交付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填寫交接清單,由甲乙 雙方代表簽字。雙方代表的簽字時間為實際交付時間。 3、設備安裝與驗收
3.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基礎制作圖紙和塔吊相關的技術資料。
3.2、設備安裝由乙方負責,拆立塔、裝卸車的.機械費用自行承擔。
3.3、安裝完畢后,乙方負責驗收工作、組織驗收資料并承擔全部費用。
4、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應支付甲方設備租賃費 元(大寫: )。 租賃費計費方式:起重機在施工現(xiàn)場立塔之日起開始計費。
4.2、設備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設備月租賃費 為 元 (大寫: )。
4.3、設備租賃費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5、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和運行
5.1、乙方負責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yǎng)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乙方應保證機械維護保養(yǎng)制度的落實,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機組應按照 《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 查和月檢,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
6、設備保管和風險責任
6.1、從租賃設備實際交付給乙方,到設備交還甲方為止,這一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租賃設備正常運行前要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并備案,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租賃 設備發(fā)生意外事故后,最終賠付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負擔。 7.設備交還
7.1乙方使用設備完畢,要求歸還設備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在清點設備以后要在交接清 單上簽字,各持一份。 8、合同生效與解除
8.1、雙方合作過程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作補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價款支付完畢 失效。
出租單位 (甲方): 承租單位(乙方):
電話: 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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