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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情資料征集啟事
資料,指生活中必需的用品,也可指可供參考作為根據(jù)等材料。一般用作名詞。
地情資料征集啟事范文一:
日照市方志館是由市地方史志辦公室承建的,集地情展示、文獻收藏、研究交流、資治教化等功能于一體的地方公共文化場館,位于市圖書館四樓,使用面積2200平方米。目前,方志館開館在即,為全面系統(tǒng)搜集整理、收藏保存和研究利用地方文化資源,繼承和弘揚我市優(yōu)秀歷史文化,進一步充實館藏、豐富陳列,更好地服務于全市經濟、文化建設,特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地方文獻資料。具體事項如下:
一、征集內容
1.新舊地方志書,包括市內外縣(區(qū))志、鄉(xiāng)(鎮(zhèn))村志,部門志、行業(yè)志、企業(yè)志、學校志和地名志、人物志、山川志等。
2.地方綜合年鑒,包括市內外縣(區(qū))年鑒、鄉(xiāng)鎮(zhèn)村年鑒,部門年鑒、行業(yè)年鑒、企業(yè)年鑒等。
3.日照籍或曾在日照市任職、居住的各個時代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人物資料,包括著述作品、手稿、生平傳記、聲像資料、日記、信函、字畫、金石、藏書等。
4.反映日照市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自然等各方面情況的作品,包括著述、著作、圖片、畫報、金石拓片、攝影、書法、繪畫、音像制品等各種作品。
5.民間流傳的文獻資料,包括家譜、族譜、宗譜、家史,歷史文獻、古籍圖書,各類民俗景觀圖片、歷史場景圖片、金石拓片、書法、繪畫作品、賬本、地契,以及反映日照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字、音像資料等。
6.其它地情文獻資料,包括部門單位出版的'各種公開或內部發(fā)行期刊、論文集、資料匯編、宣傳畫冊;匯編成冊的重要會議文獻、大事記、統(tǒng)計資料、對外交流的文獻資料;個人編輯、整理正式出版的著述著作、日照市地情書籍和作品創(chuàng)作手稿;其它具有保存價值的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物。
二、征集方式
征集形式分無償捐贈和有償征集,尤其歡迎無償捐贈。
1.凡無償捐贈資料的單位或個人,日照市方志館將給其頒發(fā)入藏榮譽證書,并享有方志館館藏資料的優(yōu)先查閱權和利用權。捐贈的資料用于陳列時,均標明捐贈單位或個人姓名。
2.凡具有歷史文物性、學術資料性、藝術代表性價值的地情資料,持有者有經濟要求的,市方志館將與持有者協(xié)商,酌情予以經濟補償或回贈市地方史志辦公室出版的珍貴圖書、史料選輯等。
3.對征集到的地方文獻,市方志館將安排專人負責整理,開辟專架進行收藏,并為社會各界前來借閱提供服務。
提供資料的單位或個人可與市方志館工作人員聯(lián)系,并說明應征方式,無論哪種形式都是對我們的支持,我們都不勝感謝!
聯(lián)系地址:市地方史志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大樓924房間)或市方志館(市圖書館4樓)
聯(lián)系電話:
電子郵箱:
2017年2月9日
地情資料征集啟事范文二:
各鎮(zhèn)(街道)、縣級機關各部門、縣屬各單位,社會各界:
為豐富海鹽縣方志館(籌建)館藏,以給廣大史志愛好者提供一個豐富、共享的地情資料庫,更好地開發(fā)和利用地情資源,為全縣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tài)文明建設服務,按照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和《浙江省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的要求,現(xiàn)特向全縣征集地情資料。
一、征集內容和范圍
1.志鑒類
(1)志書:鎮(zhèn)(街道)志書及村志;部門志、行業(yè)志、企業(yè)志、學校志、山川志等各類專志。
(2)年鑒:鎮(zhèn)(街道)綜合年鑒、統(tǒng)計年鑒、部門年鑒、行業(yè)年鑒等各級各類專業(yè)年鑒。
2.地情著述類
(1)單位編寫或保存的地情資料:各類地情書籍、文史類資料書籍、工具書、資料匯編、圖片和音像資料等。各鎮(zhèn)(街道)所藏地情資料中具有獨特性、唯一性的珍稀資料,應提供副本(復印件或掃描件),做到資源共享。
(2)個人撰寫和保存的地情資料:歷代通志、府志、縣志的各種刻本、抄本、稿本以及重印本、影印本、復印本、點校本;譜牒(包括歷代族譜、家譜和新修族譜、家譜);歷代海鹽地方名人的傳記、著作、手稿及具有歷史價值的資料。
3.其他資料:包括海鹽籍人員寫的小說、詩歌、散文等;非海鹽籍人員編寫(撰寫)的內容涉及海鹽的詩歌、散文等作品。
二、征集數(shù)量
1、鎮(zhèn)(街道)、部門、企事業(yè)單位新編志書及村志每種3套。
2、各類年鑒每種3套。
3、地情資料類著述正式出版的每種3套,非正式出版的每種2套。
4、小說、詩歌、散文等著作正式出版的`每種3套,非正式出版的每種2套。
5、珍貴書籍、譜牒等可提供復印件或掃描圖片(電子稿)1份。
三、獎勵方式
1、凡無償捐贈資料的單位和個人,由縣史志辦頒發(fā)收藏證書,并享有縣史志辦所藏資料的優(yōu)先查閱權和利用權。
2、對個人捐贈舊族譜、家譜等有價值的資料的,給予一定的物質或現(xiàn)金獎勵。
四、征集時間和地點
縣史志辦自本函發(fā)布之日起,即接受單位和個人的捐贈。凡有意提供上述資料的單位與個人,請與縣史志辦公室聯(lián)系。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衷心感謝您(單位)對我們工作的大力支持,竭誠歡迎各有關單位、各界人士對征集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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