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伙協(xié)議書范本
合伙可為降低成本、減少訴訟,下面的是股份合伙協(xié)議書范本,希望能幫助到你!
股份合伙協(xié)議書范本一
投資人一:姓名: 性別: 年齡: 住所: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甲方) 投資人二:姓名: 性別: 年齡: 住所: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xié)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投資 項目,項目注冊形式為: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投資項目債務先以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出資額度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三條 事務執(zhí)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zhí)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項目注冊形式發(fā)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項目注冊形式發(fā)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項目注冊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為項目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xié)議有關規(guī)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zhí)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zhí)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zhí)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xié)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zhí)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zhí)行。如果發(fā)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事務除下列事項需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務由二分之一共同投資人同意即為有效。
(1)投資人轉讓共同投資項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zhí)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注冊形式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約定注冊形式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約定注冊形式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
2、投資人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投資項目處理;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營人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項目無法繼續(xù)經營的,應對其他合營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xié)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2.本協(xié)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份合伙協(xié)議書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xié)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zhí)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zhí)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fā)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xié)議有關規(guī)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zhí)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zhí)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zhí)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xié)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zhí)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zhí)行。如果發(fā)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zhí)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xié)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xié)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2.本協(xié)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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