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狀模板
申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yè)、住址。
(申訴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yè)、住址。
(被申訴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申訴人因XXXX(寫明案由,即糾紛的性質)一案不服XXXX法院(寫明原終審法院名稱)XXXXX第XXX號XX判決,現提出申訴,申訴請求及理由如下:
請求事項:(寫明提出申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訴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應針對原終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或審判程序上存在的問題和錯誤陳述理由)
此致
XXXX法院
申訴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申訴狀副本X份(按被申訴人人數確定份數)
申訴的理由有哪些【2】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生效判決、裁定提出的申訴,雖然不能直接引起或決定審判監(jiān)督程序的開始,也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但它是提起審判監(jiān)督程序對案件重新審判的重要材料來源,也是司法機關發(fā)現和糾正已生效裁判錯誤的重要途徑。
為了充分保障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權,使申訴能夠引發(fā)重新審判的后果,申訴人提出申訴,應當提出充分、具體的理由。
為此,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了申訴應當具備的理由,對于符合法定申訴理由的,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guī)定,申訴理由有以下幾種情況:
1、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的。
所謂“新的證據”,是指在判決、裁定發(fā)生法律效力后,發(fā)現了原審判過程中沒有掌握的證據,而這些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不存在或者與實際不符。
2、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比如,證人證言、鑒定結論是虛偽的;物證是偽造的;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一部分證據所證明的結論不能排除另一部分證據所證明的結論等。
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主要是指定罪上有錯誤,將不構成犯罪的一般違法行為認定為犯罪行為予以處罰,或者將有罪作為無罪判處等;適用刑罰上有錯誤,重罪輕判或者輕罪重判等。
4、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這種情況,既包括參與原判決、裁定和審判人員(如審判員、庭長、副庭長、院長、副院長或審判委員會委員)因該案件犯瀆職罪已經確定判決得到證明的,也包括有確鑿證據能夠證明審判人員在審理本案件時,有,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上述申訴理由,只要具備其中情形之一的,法院就應當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
行政申訴書格式【3】
申訴人:(基本情況)
申訴人_____對______法院___年____月____日()字第__號_______,提出申訴。
請求事項:(根據具體案情,可請求法院維持、撤銷或部分撤銷、變更行政機關的處罰決定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 (從生效判決或裁定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定、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審判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方面提出意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法院
附:原審_____書抄件x份
申訴人:
年 月 日
行政申訴書范文【4】
申訴人:羅**,男,**歲,**族,**縣人,醫(yī)務工作者,住**縣**街**號。
申訴人:陳**,女,**歲,**族,**縣人,個體工商戶,住址同上,系羅**之妻。
申訴人因不服**縣法院(**)鹽法行訴字第**行政判決和**市中級法院(**)綿法行上字第**號行政裁定,特依法向你院提出申訴。
申訴請求:請求法院依法受理申訴人訴**縣政府之不應經租房屋而經租引起產權糾紛一案。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向**縣法院提起訴訟的是一起落實解決私房改造遺留問題的案件。
所爭執(zhí)之房屋現為**縣**街**號(與申訴人現住房為一個房號)。
該房系申訴人羅**之父羅**于19**年購得舊房后改建而成,面積 281.76平方米。
羅**在該房建成后因勞累過度吐血死亡。
19**年,申訴人羅**之母王素容因后夫趙俊臣的成份問題與后夫一起被迫遷往農村居住。
其時,申訴人羅**尚且年幼,在城里投靠親友讀書,房屋鎖閉。
此后,城關鎮(zhèn)(現云溪鎮(zhèn))政府部門,未征得房主同意,擅自開門,先后安排東街伙食團和甜食店等單位使用,直至19**年,城關鎮(zhèn)和縣房管部門將東街17號納入私房社會主義改造。
19**年經縣領導處理,該房全部退還房主,但在19**年申訴人一家又被強行趕出。
申訴人全家7口無處棲身,不斷申訴,要求退還私房。
19**年**縣政府以(**)**號文件決定發(fā)還其中72.9平方米作為補留住房。
申訴人認為,東街17號確系申訴人一家的自住房,在私房改造前確無私人之間的租佃關系,此情況有本案一、二審代理律師的調查材料和知情的東街干部群眾證明,縣政府認為申訴人在私房改造前曾將該房出租作營業(yè)用房確無充分證據,因此,縣政府將其納入私改,實行經租,最后沒收該房,違反了國家關于經租房屋的有關政策,也不符合**省基本建設委員會川建委發(fā)(**)城**號文件的規(guī)定,屬于不符合私改條件而私改,應予糾正。
故申訴人一直向縣政府有關部門申訴,但均無結果,不得已向**縣法院提起訴訟,希望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縣法院在已經受理此案(已收取了案件受理費,至今尚未退還)的情況下,又以此案不屬于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圍為由裁定不予受理。
上訴后,你院又以“最高法院,城鄉(xiāng)建設環(huán)境保護部關于復查歷史案件中處理私人房產的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為由,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致使申訴人有冤無處伸,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申訴人認為,你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的理由不能成立。
19**年*月*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開宗明義,在第1條中就指出了頒布行政訴訟法的目的是“為保證法院正確、及時審理行政案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jiān)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王漢斌同志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草案)》的說明》中也指出:“根據憲法和黨的十三大的精神,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出發(fā),適當擴大法院現行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圍。
”私房改造問題是個歷史遺留問題,行政訴訟法當然不可能單獨列出,所以該法第11條規(guī)定的受案范圍才單列了第八項“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的案件,屬于法院受案范圍。
根據該條該項的規(guī)定,法院應當受理本案,這樣做,也才能體現行政訴訟法的目的。
你院在(**)綿行上字第**號行政裁定書中作為駁回上訴的理由提到的“最高法院,城鄉(xiāng)建設環(huán)境保護部關于復查歷史案件中處理私人房產有關事項的通知,”想來就是最高法院會同城鄉(xiāng)建設環(huán)境保護部于19**年*月**日發(fā)布的法(研)發(fā)(**)**號文件《關于復查歷史案件中處理私人房產有關事項的通知》。
該《通知》中指出了“私房因社會主義改造遺留問題一一應移送當地落實私房政策部門辦理”。
申訴人認為,依據這一規(guī)定來確定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圍也是錯誤的。
第一,該《通知》只是提出了私房問題的一些處理方法,并不是對法院受案范圍的規(guī)定;第二,城鄉(xiāng)建設環(huán)境保護部只是一個政府部門,既無立法權,又無司法解釋權,最高法院會同該部下發(fā)的文件并不具有司法解釋更不具有立法的效力;第三,該《通知》發(fā)布于19**年*月**日,《行政訴訟法》生效于19 **年*月*日,該《通知》顯然不能用來限制或解釋《行政訴訟法》。
再者,本案是由縣政府直接作出行政決定的,已經剝奪了當事人提出復議的權利,法院又拒絕受理,如何能實現和保護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
由于申訴人的私房被錯誤私改,申訴人一家受到了極大的損害,全家7口只有一人有戶口,子女入學、就業(yè)都無著落,全家僅靠申訴人擺地攤維持生計。
為此,懇請貴院能依法撤銷原裁定,受理本案,以保障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省**市中級法院
申訴人:羅**,陳**
附:
1.原向**縣法院提交的《行政起訴狀》一份。
2.**縣法院鹽法行訴字第**號裁定書一份。
3.**市中級法院(**)綿法行上字第**號行政裁定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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