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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刑事申訴狀精選范例
導語:下面是小編收集的檢察院刑事申訴狀精選范例,歡迎參考。
檢察院刑事申訴狀范文(一)
申訴人訴被告人周xx、杜xx、蔣xx犯強迫交易罪一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20xx)渝五中法刑終字第00015號刑事裁定書(以下簡稱第00015號刑事裁定書),申訴人認為該裁定錯誤,嚴重違法,特依法提起申訴,請求貴院行使法律監(jiān)督,并予以抗訴。
申訴請求:1、撤銷(20xx)渝五中法刑終字第00015號刑事裁定書;
2、依法追究被申訴人的刑事責任。
申訴理由:
一、終審法院未依法查明或是刻意回避了案件有關事實。
第00015號刑事裁定書就不予受理的事實,稱“鄒順有向法院提交的渝公高不立字「20xx」12號不予立案通知書、公復「20xx」第2號行政復議決定書載明公安機關對鄒順有控告周xx等人敲詐勒索案不予立案。公安機關未作出不予追究鄒順有控訴周xx等人犯強迫交易罪的書面決定。”,顯然未依法查明有關事實,或是刻意回避了案件的有關事實。九龍坡區(qū)人民檢察院于20xx年9月1日作出的九檢刑不立審[20xx]009號不立案理由審查意見通知書中,明確載明有以下內容,“鄒順有:關于你指控周xx、杜xx等涉嫌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案向五分院提出復議,后轉至我院,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不立案偵查,高新區(qū)公安分局已向本院說明不立案的.理由。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經本院審查認為:說明的不立案理由成立。”,怎么能說“公安機關未作出不予追究鄒順有控訴周xx等人犯強迫交易罪的書面決定”呢?這明顯是終審法院為了駁回申訴人的自訴而在專門制造理由。
二、裁定適用法律錯誤。
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guī)定,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yè)的股份即構成犯罪。此罪的構成根本不論轉讓價格是否與股份實際價值相當,法條也沒有設置其他客觀構成要件。申訴人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強迫交易的大量證據(jù),兩審法院均未依法對這些證據(jù)做出認定或者處理。
即便如兩審裁定書所稱,強迫交易罪屬于公訴案件范圍,該情形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guī)定的自訴案件范圍和受理條件,但依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第84條第3款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而不是駁回申訴人的起訴。兩審裁定顯然適用法律錯誤,客觀上是保護了犯罪嫌疑人,縱容了犯罪行為。
綜上所述,(20xx)渝五中法刑終字第00015號刑事裁定是錯誤的裁定,申訴人的申訴也符合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03條和204條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規(guī)定,在此請求貴院依法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能,對上述裁定做出抗訴決定。
申訴人:
二〇xx年x月二十五日
檢察院刑事申訴狀精選范例(二)
申訴人:王東鎮(zhèn) 男 19XX年3月22日生 民族:漢
工作單位:無 身份證編號:21010XXXXX
家庭住址:沈陽市和平區(qū)
聯(lián)系電話:8296XX03 625XXX 03 (轉) 24907288(轉)
申訴人因張虹、王東鎮(zhèn)受賄一案,不服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1996]沈刑初字第355號《刑事判決書》和[2005]沈刑監(jiān)字第15號《駁回申請再審通知書》、[2006] 沈刑監(jiān)字第82號《駁回申請再審通知書》、[2008]沈中立刑監(jiān)字第35號《駁回申請再審通知書》、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2009)遼立二刑監(jiān)字第00004號《駁回申訴通知書》的判決和裁定,現(xiàn)提出申訴。
申訴請求
一、 查清涉案有關人員的退款情況和王長永副總經理證詞的真實性,對辦案檢察官濫用警具之后本人左側面部神經痙攣的殘疾進行司法鑒定,依據(jù)事實、新的'證據(jù)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法發(fā)[2007]22號)第九條之規(guī)定改判本人和張虹同志無罪;
二、退回不當罰沒25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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