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合同(精選12篇)
在人們愈發(fā)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試用期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試用期合同 篇1
甲方:公司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guī)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xié)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個月,自__年_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元(含養(yǎng)老、醫(y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3)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fā)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能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3)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xié)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當?shù)卣?guī)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guī)范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xiàn),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3)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xié)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簽字: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guī)定和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xié)商一致同意達成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
二、工作崗位: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擔任_________工作。
三、工作時間:每日八小時,甲方因生產需要加班,應按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收入由_________構成。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2)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罰;
(3)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按照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考核乙方。
2.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創(chuàng)造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和條件;
(2)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3)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能和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當?shù)卣?guī)定的就業(yè)保障的權利;
(2)乙方享受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遇;
(3)享有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4)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當?shù)卣?guī)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guī)范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經以現(xiàn)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對員工有突出表現(xiàn),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試用期乙方的醫(y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
4.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xù),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5.試用期內,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xiàn),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3.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所規(guī)定的一切規(guī)章條款,盡職盡責、服從領導,與公司全體同仁團結合作,如有違反或不能按期達標者,被甲方調離現(xiàn)工作崗位或辭聘亦無異議。
九、乙方應嚴守工作中所獲得的有關本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機密,違反《保密制度》者,應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處理。
十、乙方因工作績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害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協(xié)議,甲方亦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動請求解聘時,一經核準,應立即辦理工作移交手續(xù)。
試用期合同 篇3
乙方: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guī)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xié)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 2個月,自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12月26?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助理文員與內勤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1300元(含國家規(guī)定相關公司需支付的勞動保險費用與保密費用)。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簽訂正式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含試用期),成為正式員工后,工資: 稅前1500元/月,并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繳納相關保險費用。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fā)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能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xié)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當?shù)卣?guī)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guī)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xiàn),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xié)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試用期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guī)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日上崗,有效期為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 為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2)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3)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創(chuàng)造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和條件;
(2)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3)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3)對試用狀況不滿意,提前10天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當?shù)卣?guī)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行為規(guī)范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經發(fā)現(xiàn)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對員工有突出表現(xiàn),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5天、事假超過3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4、試用期不滿一個月離職者甲方有權利不予以結算工資。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試用期合同范文3
甲 方:
乙 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_ 月 日止。經雙方平等協(xié)商,現(xiàn)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電氣裝配工
二、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guī)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四、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另加 元/月伙食補助,甲方按月發(fā)放。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zhí)行。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fā)放,若工資發(fā)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fā)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jié)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八、按照公司規(guī)定,實行五天八小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休息兩天。
九、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可以解除試用期合同。
十一、 在試用期內,乙方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工資按實際考勤結算。
十二、 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三、 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四、 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五、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七、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合同 篇4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guī)定以及本公司招聘管理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試用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試用期標準薪資根據轉正后標準薪資的.80%計算,金額為/月(RMB);試用期間業(yè)績提成及工資發(fā)放,根據公司現(xiàn)行的管理制度執(zhí)行。
三、試用期第一周為考察培訓周,試用期未滿一個自然月離職(含主動辭職和被辭退),考察培訓周按零工資計酬。
四、試用期間,缺勤一律按事假計算,符合曠工則按曠工計算,并根據缺勤天數(shù)延長試用期。
五、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六、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七、試用期間,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試用期間自動離職則甲方不予發(fā)放工資。
八、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培訓或調崗后仍不能勝任,以及發(fā)現(xiàn)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甲方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考察培訓周以外的有效考勤計算。
九、試用期間,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或因泄露商業(yè)秘密、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等行為,給甲方造成利益損失,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后,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間表現(xiàn)優(yōu)秀,可申請?zhí)崆稗D正,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10.1 試用期間,主要考核指標達到相應崗位標準的85%者,視為表現(xiàn)優(yōu)秀。
十一、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甲方對乙方的試用延長期不應超
過兩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試用協(xié)議:
12.1 行為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而被追究刑事責任者。
12.2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
排工作者。
12.3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者,應同時辦理退職手續(xù)。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協(xié)議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十五、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試用期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guī)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共同遵守本協(xié)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
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_______元
。êB(yǎng)老、醫(yī)療、住房)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a、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
b、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fā)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a、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能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a、享有國家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b、享有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c、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甲方,雙方協(xié)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當?shù)卣?guī)定的公民義務;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行為規(guī)范的義務;
c、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現(xiàn),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滿, 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b、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c、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xié)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合同 篇6
【案情與問題】
小建與某公司簽訂了為期兩年的合同,并在合同中約定了3個月的試用期。在2個半月后,公司突然通知他明天不用上班了。小建請公司拿出解除合同的理由,公司說,你不符合公司的要求。說到后來,公司干脆說:你在試用期,解除合同要什么理由?小建請公司把上述說法寫進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公司中了圈套,真的落了筆。小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公司維持勞動關系。原來小建是個極有心計的人,他向仲裁庭提供了幾份有力的證據:公司招聘時對他這個崗位的具體要求的廣告、他與公司簽訂的合同中關于崗位的要求、公司崗位責任制對他這個崗位的考核要求,他在兩個半月中完成工作的量、質與公司崗位責任要求的對比……他提供的證據證明自己完全符合公司招聘錄用的條件,公司不能以試用期為名解除與他的合同。相反,公司在這些有力的.證據面前顯得蒼白無力,無法證明小建不符合錄用條件。結果當然是小建贏了官司,仲裁庭裁定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分析與處理】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地位很脆弱,不少用人單位利用試用期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其主要表現(xiàn)在:不簽勞動合同、單獨簽訂所謂的“試用合同”、隨意決定試用期期限、有意拉長試用期、在試用期隨意解除合同等。在這些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中,對于前四種行為,法律法規(guī)有相當明確的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依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通過勞動檢察、勞動仲裁等方法來自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對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隨意解除合同的行為,更多的人是自認倒霉。其實這種認識是片面的,在這個問題上,勞動者也有辦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要解除合同并非是無條件的,必須證明對方不符合錄用條件。因此勞動者要想在試用期不被隨意炒魷魚,就必須證明自己符合錄用條件。從小建的成功經驗中,我們可以知道,證明自己符合錄用條件,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搜集證據:
其一,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對崗位的招聘要求(如果是公開媒體的廣告,您可以將它拷貝下來;如果是現(xiàn)場招聘,您可以抄錄下來)。這是最主要的依據。
其二,勞動合同對你的崗位的要求。要想使這點成為證據,就要求你在與單位簽訂合同時,盡可能把崗位描述寫得詳細些,而不是沒有任何說明的干巴巴的崗位名稱。如果合同寫得不明確,你可以利用單位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來證明你的崗位要求(最好有具體的質量與數(shù)量的要求)。
其三,你在試用期內工作數(shù)量與質量的記錄。在這一點上你更要做個有心人,因為有的工作是無法用數(shù)量來衡量的,你可以把自己與同一崗位的人做個對比,用來證明你在這個崗位上是稱職的,是能夠勝任的。
試用期合同 篇7
甲方單位名稱:
乙 方 姓 名 :
編 號:
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性質:
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試用月薪為——————————元/月,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
可根據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a.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b.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fā)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a.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能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a.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b.享有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c.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xié)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當?shù)卣?guī)定的公民義務;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行為規(guī)范的義務;
c.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現(xiàn),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b.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c.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xié)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試用期合同 篇8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的思想品德、勞動態(tài)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試用期內,勞動關系處于非正式狀態(tài),試用期制度的設立有助于用人單位防范用工風險,也有利于勞動者防范勞動風險。
一、約定試用期的注意事項
。ㄒ唬┎糠謩趧雍贤坏眉s定試用期
并非所有的勞動合同均可約定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以下三類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1、短期勞動合同,即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二)試用期不能單獨設定
個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被形象地稱為“空城計”。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guī)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ㄈ┰囉闷谥荒苓m用一次
實踐中某些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反復約定試用期,反復試用,此為“連環(huán)計”!秳趧雍贤ā穼Υ艘灿忻鞔_禁止,即“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該規(guī)定在實踐中引發(fā)的爭議較多。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又重新與該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此時雙方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答應是否定的,從《勞動合同法》的條文來看,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并無例外規(guī)定,故應當理解為不允許例外情形的出現(xiàn)。
2、有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低于試用期的法定上限,此時是否可以延長試用期?
——比如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約定的試用期為3個月,在3個月的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將試用期從三個月變更為六個月,這屬于試用期的變更,可以理解為雙方只約定了一次試用期,并不違反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的規(guī)定;如果3個月的試用期已經屆滿,則不能再將試用期延長至六個月,因為雙方約定的試用期已經結束,此時如果再將試用期延長至六個月的話,相當于再約定一次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法相悖。
3、試用期與醫(yī)療期、產期重合,導致試用期虛設,是否可以延長試用期?
——此時,盡管用人單位未能對勞動者進行實質性的考察,但仍不能單方延長試用期,只能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延長,而且需滿足以下條件:一是雙方約定的原試用期不低于試用期的法定上限;二是在原試用期屆滿前就延長試用期達成一致。
4、勞動者轉崗或升職后,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同上。用人單位此時可以與勞動者約定轉崗考察期之類的期限,在該期限內,如果勞動者能夠勝任新崗位工作的話,則予以轉正;如果不能勝任的話,則可以回到原先的崗位。
(四)試用期不得突破法定上限
1、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試用期=0
2、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 試用期≤1個月;
3、一年≤勞動合同期限<3年,試用期≤2個月;
4、勞動合同期限≤3年,試用期≤6個月;
5、勞動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試用期≤6個月。
。ㄎ澹┰囉闷诠べY不能突破法定下限
1、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這是選擇性下限,滿足二者之一即可;
2、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此為強制性的.下限。
。┰囉闷诩s定違法的法律后果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比如小A與某用人單位簽訂了為期二年的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工資為3000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為3500元。如果該試用期全部履行,則該用人單位應當從第三個月開始每月按照3500元的標準支付小張賠償金14000元(3500元×4個月),該賠償金不包含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的工資18000元(3000元×6個月)。也就是說該用人單位不但未獲得任何益處,還白搭了四個月的試用期工資12000元(3000×4個月)。
二、在試用期內如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之規(guī)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
1、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合同,此時,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有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包括:(1)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使勞動合同無效的;(5)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以如上情形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3、勞動者非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包括:(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此種期限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此外,用人單位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或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三、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風險控制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八種情形中,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是最為常見的一種。制定清晰、具體的錄用條件,不僅為用人單位解除與處于試用期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提供了合法依據,也是降低用工風險的有效措施。
。ㄒ唬⿲嶓w控制
錄用條件是應聘者符合某一職位的具體要求所包括的全部條件。錄用條件的設定是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關鍵,如果用人單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那么必須事先有明確的錄用條件,而且要讓勞動者知曉。
從證據的角度來看,試用期間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對此負有舉證責任,如果錄用條件中缺少可量化的標準,用人單位將很難證明自己的主張,往往面臨敗訴的風險。
錄用條件應當包括資質條件、工作能力條件以及專業(yè)道德條件三方面的內容。資質條件主要包括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技術職稱或資格、外語水平等硬件要求。對于所有的勞動者均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比如誠實守信等具有共性的錄用條件,可以在規(guī)章制度中規(guī)定;對于每個崗位自身所需的特殊要求,比如學歷要求、技能要求等,應單獨設定。
用人單位通常可以
設定如下一些常用的錄用條件:不具備政府規(guī)定的就業(yè)手續(xù);無法提供辦理錄用、社會保險等所需要的證明材料;不能勝任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任務和崗位職責;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禁止工作的傳染。慌c原用人單位未依法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與原用人單位存在競業(yè)限制約定且仍在限制范圍之內;通緝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未經單位書面許可不按約定時間到崗;入職后不同意購買社會保險;隱瞞曾經受過法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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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示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可以制作《錄用條件確認函》,也可以將錄用條件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2、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一般應采取書面說明的方式。
3、經過工會程序!秳趧雍贤ā返谒氖龡l規(guī)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笨梢姡夤蛦T工的最終決定權還在用人單位手里。
4、時間限制。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而不需要提前通知。這一點與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有很大不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解除決定必須在試用期內做出并送達勞動者,這也意味著試用期評估也應當提前,盡量不要在試用期即將屆滿時才進行,要預留出充裕的時間。
試用期合同 篇9
甲方:×××公司
乙方: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三個月。經雙方平等協(xié)商,同意約定下屬條款,以共同遵守。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管理規(guī)定及制度。
2)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___________.
3)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履行職責。
4)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
5)甲方在試用期內,凡是請假均按實際天數(shù)扣除工資。
6)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不享受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
7)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第10日發(fā)放,若工資發(fā)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發(fā)放。(具體一點在假日前兩天或后兩天)
8)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否則,將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總監(jiān)決定論處程度。
9)乙方如在報到后的第一周內提出辭職甲方將不發(fā)給乙方任何報酬。
10)甲方如認為乙方工作成績欠佳,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工資按實際天數(shù)發(fā)放。
11)試用期滿考核之后,如合格者,將在第四個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將延長試用期(具體由公司決定)。
12)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甲方的員工手冊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1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公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試用期合同 篇10
試用期沒簽合同辭職?
問:我和公司簽訂了5年的勞動合同,上面試用期寫的三個月,試用期內我想辭職,口頭和老總說了,他不同意,如果這樣的話就不能辦正常的離職手續(xù),我是否要提前幾天書面通知?如果我直接離開有影響嗎?還有就是當時簽的勞動合同2份,我手上沒有,全部在公司,這合法嗎?合同是否有效?
答:提前三天即可。勞動合同有效,但是操作不太規(guī)范。
試用期沒簽合同辭職相關案例:
經過面試、口試、筆試后,某食品有限公司決定招用陳女士。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對陳女士說:“按照公司的規(guī)定,凡是新招用的職工要先簽訂三個月的試用合同,試用合同中約定每月工資500元,待試用合格以后再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與員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每月工資3000元!标惻刻岢龊炗喴荒昶诘膭趧雍贤救肆Y源部負責人說:“只能簽訂試用合同,試用合格后才能簽訂勞動合同!标惻空J為該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勞動法》的規(guī)定,于是進行了舉報。
根據調查的事實,依據《勞動法》第十六條第2款的規(guī)定,責令該食品有限公司立即糾正簽訂試用合同的違法行為。食品有限公司三日內糾正了違法行為,與新招用的職工簽訂了勞動合同。
評析:簽訂試用合同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依據《勞動法》第十六條第2 款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备鶕鲜鲆(guī)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一種表現(xiàn)形式,所以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同意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開始工作之時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于新上崗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很重要,如果發(fā)生勞動爭議,在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有利于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
目前,有些用人單位利用勞動者對勞動合同的不了解,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分隔開來,這種做法是錯誤的,是違反《勞動法》的。
試用期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嗎?
今年初,賀先生與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為兩年,其中試用期兩個月。在試用期的最后一天,人事主管與生產主管對賀先生進行考核發(fā)現(xiàn),賀先生生產的產品不合規(guī)定要求。于是,公司決定以賀先生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與賀先生的勞動合同。同時,公司將決定與賀先生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通知了公司工會,工會予以準許。隨后,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交與賀先生,其中載明:由于賀先生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不符合錄用條件,所以決定即日起解除雙方勞動合同。
其后,賀先生對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不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撤銷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恢復勞動合同關系。案件審理中,賀先生訴稱,試用期間公司從未對他的工作提出意見,且公司單方解除合同時試用期已經履行完畢,公司不能再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辯稱,試用期最后一天,賀先生未能通過工作考核。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F(xiàn)公司在試用期間對賀先生考核,并證明賀先生不符合錄用條件,所以解除勞動合同符合法律規(guī)定。
同時,公司提供“考核結論單”,上面載明了對賀先生從事工作的考核指標,且有生產主管和人事主管簽字。但賀先生對該“考核結論單”不認可,稱從來沒有見過,是公司事后補做的。最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支持了賀先生的主張,理由為公司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證據證明賀先生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且公司在試用期后與賀先生解約,已超過試用期,公司不能再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來解合同。
■維權提醒■
勞動者:走出“試用期內權利無保障”誤區(qū)
試用期是勞動關系存續(xù)的一個正常階段,在此期間,勞動者的各項權益均與在勞動合同期一樣,受到法律保障。就解除權而言,勞動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這相比勞動合同期內提前三十日的義務,自由度大幅增加,也正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試用期可以看作是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的考察期,F(xiàn)實的問題在于,廣大勞動者更容易相信,試用期亦是用人單位對自己的考察期,因而,往往試用期被隨意解雇,勞動者卻愿意欣然接受,甚至單位有不為之繳納社保等違法行為,也不去追究。在此,提醒勞動者:要了解最新的勞動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不但知曉自己在勞動合同期內的各項權益,還應掌握自己在試用期的合法權利;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多問一些“為什么? ”,學會讓用人單位以事實、證據“說話”等。
■律師解析■
關于試用期的定性
用工實踐中,可能有些人認為,所謂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了相互了解、相互選擇而約定的相互考察期,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均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其實這是個錯誤認識。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之規(guī)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須遵循解除預先通知期,即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須在試用期間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合同需證明員工不合格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規(guī)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此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條件,是勞動者處于試用期內。如果不符合這個前提條件,那么用人單位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從另一方面考慮,用人單位對勞動者試用期滿是否轉正問題并無批準權,換句話說,當試用期履行屆滿后,無論用人單位是否為勞動者辦理轉正手續(xù),勞動者均已進入正式錄用期,既然已處于勞動合同期,解除依據當須依照勞動合同期應當遵守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
因此,本案中由于公司向賀先生發(fā)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是在試用期之后,亦即賀先生進入正式錄用期之后,因而公司無權再以試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已處于勞動合同期內員工的勞動合同。
證明需在試用期內開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對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必須提供充分、有效證據證明。如果不能提供,即便勞動者確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也會被勞動仲裁或法院裁決撤銷。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作出勞動合同解除處理應具備以下要件:
1、用人單位對錄用崗位制訂了明確的錄用條件(如勞動者年齡、文化程度、身體狀況、思想品德、技術業(yè)務水平、戶籍關系等);
2、勞動者不符合用人單位規(guī)定的錄用條件;
3、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
4、用人單位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在勞動者試用期內。
以上四個要件環(huán)環(huán)相扣,缺一不可。
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一定要在試用期內對勞動者進行考核、評價,并在試用期內作出解除合同決定。
本案中,公司僅提供了一份“考核結論單”,且上面僅有公司相關人員的簽字,而沒有賀先生的簽字,不足以讓勞動仲裁員信服這份“考核結論單”是當時對賀先生試用期工作的評價,而不是用人單位事后補做的。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須繼續(xù)與勞動者履行勞動合同。
試用期合同 篇11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就試用期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協(xié)議,共同遵照執(zhí)行本協(xié)議各項內容。 聘用告知 本協(xié)議簽訂時,甲方已經如實向乙方告知了乙方與本協(xié)議相關的事項,如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乙方對甲方告知的事項已經完全知曉、理解并自愿接受,在此基礎上,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
第一條 試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 期限為 個月。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在工作期間,甲方可根據生 產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甲方聘用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甲方在每 月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上月工資。如遇特殊原因未能按時發(fā)放的,據實調整發(fā)放時間。 試用期內,乙方其他福利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四條 甲乙雙方在試用期內可進行雙向選擇。
如由于乙方主動離職或不能達到甲方工作崗 位要求或因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被公司除名而工作未達到5個工作日的,甲方將不予 發(fā)放工資。
第五條 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衛(wèi)生條件。
第七條 乙方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
務,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八條 試用期內,乙方請事假五天以內或病假十天以內者,試用期順延;乙方請事假超過五 天(含)或病假超過十天(含)或曠工二天(含)以上者,此協(xié)議自動解除,工資按 實際考勤結算。
第九條 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發(fā)現(xiàn)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 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解除本協(xié)議,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相關制 度結算。
第十條 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故意嚴重失職, 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或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 有權立即終止此協(xié)議,且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與甲方解除協(xié)議時,需提前3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且工 作交接清楚后方可解除此協(xié)議,工資照常發(fā)放;如工作未交接清楚或交接期未滿而 強行離職者,工資暫緩發(fā)放或不予發(fā)放。
第十二條 試用期滿且經考核合格者,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享受甲方正式員工的 福利待遇?己瞬缓细裾,將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 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甲方予以辭退處理。
第十三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協(xié)議時,已知曉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第十四條 此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xié)商的態(tài)度協(xié)調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且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試用期合同 篇12
試用期的時間: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過后,用人單位不得延長或增加試用期限,延長試用期的行為是違法、無效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法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無效,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知識延伸: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guī)定
在用工過程中,目前濫用試用期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xiàn)象比較普遍,包括什么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多長的試用期,以什么作為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實踐中比較混亂。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guī)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guī)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半年為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jié)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為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
(一)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勞動法規(guī)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具體規(guī)定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是約定試用期的唯一參照。
實踐中,很多工作本來不需要試用期過長,勞動者就能勝任,裝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沒有什么技術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單位動輒規(guī)定試用期為三五個月,甚至半年,惡意用足法定試用期限上限,這加重了勞動關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勞動者的職業(yè)不確定性和經濟負擔。這就提醒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一方在約定試用期時將技術含量的因素考慮進去。對用人單位來說,在合理時間內依然不能判斷勞動者是否能勝任,就應當承擔因此而帶來的風險。
我國《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中規(guī)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能約定試用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才可以約定。意大利法律規(guī)定,一般工人的試用期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術人員為三個月,企業(yè)管理人員為六個月。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這就涉及到對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性質的理解,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tài)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在錄用勞動者時的試用期內這些情況已經基本搞清楚了。
(三)為遏制用人單位短期用工現(xiàn)象,不能所有勞動合同都可約定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在征求意見過程中,相當多的意見建議將可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修改為一年以上。
(四)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不難看出,最長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六個月。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其實都不是按照法律規(guī)定來操作的,關于試用期期間的待遇和需要遵守的法律規(guī)定,你可以咨詢網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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