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合同(1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抵押的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抵押的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號《_______銀行個人消費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
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注明乙方為被保險人,并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xù)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
規(guī)格型號
單位數量產權證書及編號處所抵押物評估價值(萬元)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萬元)備注
抵押的合同2
(_______)________銀借合字第_______號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用 款 計 劃
分 期 還 款 計 劃
日 期
金 額
日 期
金 額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guī)定,并按本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guī)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并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yōu)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復設置抵押。發(fā)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fā)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zhí)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guī)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guī)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guī)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yōu)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借貸雙方發(fā)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guī)定辦理。
第十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guī)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 款 方
借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經辦人 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貸 款 方
貸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章
經辦人 章
抵押的合同3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根據《擔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況
本宗地座落于 鎮(zhèn)(鄉(xiāng)) 村(集鎮(zhèn)、社區(qū))
街 號,甲方于 年以 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公 用( )字第 號。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m2,用途為 ,使用年限為 年,使用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占地面積為 m2,建筑面積為 m2。
二、抵押貸款情況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評估價額為人民幣 元,抵押金額為人民幣 元,欠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 元,抵押期限為 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記的批準之日起計算)。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乙雙方須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xù)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毀損。
4、甲方應在抵押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本息歸還后,甲、乙雙方應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權注銷登記。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時,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額 %的違約金。
2、由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發(fā)生毀損,導致土地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賠償損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乙方有優(yōu)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過戶登記。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隨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批準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
4、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按《合同法》處理。
抵 押 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的合同4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后附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后附身份證復印件。
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后附身份證復印件。
。ǖ盅喝耍 ,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后附身份證復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
借款用途:用于經營投資。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計算。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歸還,借款結清后,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fā)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fā)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
乙方發(fā)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
現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價值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抵押物基本情況詳見所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所有權證復印件。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費、律師費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后生效。
如借款人違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zhí)2份,借款、抵押人各執(zhí)一份。
如本合同發(fā)生爭執(zhí)或糾紛,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周記
抵押的合同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20 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zhí)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fā)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谑泄C處辦理公證手續(xù),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的合同6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郵政編碼: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保盅贺敭a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保骱贤s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玻杩钊怂劳龆鵁o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玻凑毡竞贤谌龡l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蛘咭笠曳交謴偷盅贺敭a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矗追揭螂[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担、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叮诒竞贤行趦,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的合同7
抵押權代理人:
抵 押 人:
債券發(fā)行人: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guī)定,為了確保丙方于 年 月發(fā)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fā)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
第一條 債券發(fā)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fā)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丙方發(fā)行的.專門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抵押的合同8
貸款人(質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出質人): (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動產質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質押標的(見附件1)
質押物名稱:
質押物品種、型號:
質押物數量:
暫估價值: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質押動產交付甲方占有的時間:
質押動產交付甲方占有的地點:
第二條 質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zhí)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動產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質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xù)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
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于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 質押動產的交付與登記
1、乙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質押動產交付甲方占有,倉儲費用由乙方承擔。
2、依法應當辦理質押權設立登記手續(xù)的,由乙方負責辦理。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質押動產已交付甲方占有,甲方已取得倉單或相關憑證。
3、已辦妥質押權設立登記手續(xù),甲方已收到相關文件。
4、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借款和質押的決議。
5、乙方已付清倉儲保管費、公證費等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
第八條 質押動產的權利限制
1、質押權存續(xù)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質押動產(包括但不限于:提取、轉讓、贈與、出借、抵償債務、分割等)或做出對甲方不利的任何改變;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確需轉讓質押動產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后,指派工作人員辦理出庫手續(xù)。
2、如甲方要求乙方為質押動產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質押期間,質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質押權及于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質押期間如質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質押動產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評估價值的80%或更低)的,或第三方就質物與乙方發(fā)生權屬爭議的,或第三方就質物申請保全或強制執(zhí)行措施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yè)、停業(yè)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質押權存續(xù)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質押動產上另行設定質押權、抵押權等其他擔;驒嗬拗,也不得以該動產進行出資、合伙或聯營。
第九條 乙方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質押的.動產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xù)、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及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乙雙方在簽署當票及本合同時,該質押動產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質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于:存在質押、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動產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動產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第三方簽訂質押動產轉讓合同等)。
3、及時交納質押期間動產的倉儲及保管費用。
第十條 質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fā)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布當票(包括續(xù)當憑證)項下的借款(當金)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fā)生可能造成質物毀損、滅失、價值下降,或質物權屬發(fā)生爭議,或質物上存在其他擔;騼(yōu)先權利,或質物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情況;
(3)在發(fā)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虿扇∑渌a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甲方相關付費通知后未按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質物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質物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質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
2、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質權。
3、如倉儲合同約定的質物倉儲期限屆滿,則乙方應于期限屆滿前向倉儲人交納下一期的倉儲費用。否則,甲方有權立即宣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行使質押權。
4、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質權。如甲方自行拍賣質物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3、質押動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xù)均委托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一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zhí)行期間等)。
3、乙方或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乙方或丙方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并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丙方與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于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yōu)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guī)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xù),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fā)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辦理質押動產返還及注銷登記等手續(xù)。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fā)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1:質押動產清單
附件2:乙方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抵押的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與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項下享有的債權得以實現,甲方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為債務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但保。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設定抵押的房地產如下:房地產坐落 區(qū) 小區(qū) 街(路) 號(附 號) 棟 單元 樓 號房地產名稱房屋結構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證號預售合同備案號建筑總面積(平方米)抵押房產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權證號 用地總面積(平方米)抵押房產分攤土地面積(平方米)建筑總樓層抵押樓層使用性質房地產狀況四至 東: 南: 西: 北: 以下欄目僅供在建工程填寫《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已交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施工進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已投入工程款已完成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條 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數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 債務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房地產的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抵押房地產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房地產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負責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如果抵押房地產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fā)生其他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房地產,或在_____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五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為乙方主債權_______________萬元,占主債權____ %,及由此產生的附屬債權。
第六條 本合同抵押期限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約定: 1、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不作約定。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三十天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XX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
第八條 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乙方,并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zhí)行: 1、重新設定抵押房地產,變更抵押合同,甲乙雙方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抵押登記手續(xù); 2、甲方以拆遷受償價款償乙方在本合同擔保范圍內的主債權及附屬債權。
第九條 抵押房地產的轉讓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zhí)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地產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抵償第三方債務、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2、甲方將抵押的房地產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時,應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讓人轉讓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轉讓價款須交乙方指定的機構提存。
第十條 抵押房地產的.再抵押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zhí)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再進行抵押; 2、甲方將抵押房地產余額部分再次抵押時,應通知乙方并告知新抵押權人抵押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但所擔保債權不得超出余額部分的____%。
第十一條 抵押房地產的出租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zhí)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對外出租; 2、甲方出租抵押房地產時,應當將設置抵押的情況告知承租人,且租金收入須交乙方指定的機構提存。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其他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zhí)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地產作重大改裝減損其價值,或改變其用途; 2、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債務人和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簽訂;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份,登記機關存___份。
抵押的合同10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資金,抵押借款合同-范文。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個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范本《抵押借款合同-范文》。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銀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貸款的支取:
。ǜ髌谫J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的合同11
編號
貸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借款方自愿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 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 元,有價證券 元;其它 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 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70%的規(guī)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 萬元。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后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 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x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yǎng)、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并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保管。
第三條 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 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并償還貸款。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如發(fā)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 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xù)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xù)保,并將續(xù)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保管,如發(fā)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 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jiān)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第九條 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xù)有效。
第十條 借款方發(fā)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并經公證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與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1.抵押物清單 張。
2.
3.
4.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的合同12
鑒于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以下簡稱“_________銀行”)應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公司”)的要求,就聯合牽頭人為_________公司安排的銀團貸款,同意向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代理行”)和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聯合牽頭行”)出具擔保函,_________公司及其股東,即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股東”)與_________銀行簽訂本行業(yè)股權抵押簡同(以下簡稱“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證承擔以下責任:
第一條 _________公司同意將_________大廈的建筑物及其所屬的一切設施、財產、_________公司的營業(yè)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權利(以下統稱“一切資產”)抵押給_________銀行,_________銀行對一切資產擁有第一抵押權和第一留置權,股東同意將上述一切資產的股東所有權及股東對_________公司的一切權益(以下簡稱“股權”)抵押給_________銀行,但股東在本抵押合同項下對_________銀行的責任只限于其股權。
第二條 在_________大廈的建造期間,由于一切資產尚未全部形成,_________公司同意將與_________大廈的建造有關的以其為“受益人”、“臺頭人”、“收貨人”的履約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及其一切有價證券與物權憑證先行抵押給_________銀行。在_________大廈建筑物區(qū)屬于_________公司所有的一切設備、材料、財產等也抵押給_________銀行。
第三條 _________大廈建成開業(yè)后,_________公司同意將其所擁有的一切資產,無論是固定資產或是流動資產,無論是現時或將來存放在任何銀行的任何種類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押給_________銀行。
第四條 _________銀行同意在_________銀行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guī)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賦予的權力之前,_________公司有權使用和經營_________大廈,并且在正常的業(yè)務范圍內運用一切資產。
第五條 在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_________銀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對_________大廈建造有關的履約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的任何賠償,需付給_________公司用以完成_________大廈和維持正常營業(yè)及償還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在_________公司沒有違反貸款合同中償還貸款本金及所發(fā)生的利息的規(guī)定,并且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_________銀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_________公司可以按照貸款協議和股東間簽訂的_________公司合同(以下簡稱為“合資合同”)的規(guī)定給股東分配紅利,已分配的紅利為股東的私有財產,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條 _________公司和股東同意,一旦_________銀行履行其擔保函項下的付款責任,向銀團償還了部分或全部擔保金額,或_________公司、或股東違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條款,_________銀行在_________公司和股東收到_________銀行發(fā)出書面通知書七天后可自動取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_________銀行同意如果_________公司或股東在上述七天之內,按照要求補償_________銀行的一切損失或彌補該違約行為外,_________銀行將不實施其取得所有權的權力。
第八條 _________公司和股東同意:
。1)_________銀行一經獲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即可自己或通過一個指定人占有并按商業(yè)做法經營_________大廈,或在各股東先行決定不購買_________大廈后,_________銀行隨意處理一切資產和股權。其順序為:_________銀行和各股東將對價格進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內無法在買賣價格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_________銀行即可以出售時能夠取得的最好價格,自由地向任何購買者包括各股東出售其在_________大廈中的權益(但應考慮各股東推薦的可能的購買者)。
(2)_________銀行可用經營或出售所得的款項來補償其損失。
(3)如果營業(yè)或出售所得足以補償_________銀行所受損失,所?铐棇⒏鶕腺Y合同中各方的權利支付給_________公司或其股東。如果_________公司或其股東已補償了_________銀行所受損失,從而_________銀行未出售_________大廈,一切資產和股權將退給_________公司和各股東。
第九條 _________公司和股東向_________銀行保證:
。1)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注冊登記,均為信譽良好的法人。與本合同有關的各方簽字人均是經過各該方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授權批準的代表,有權代表該方簽訂本合同。
。2)_________公司按時向_________銀行提供_________大廈在建造中和經營中的有關文件和財務報表,使_________銀行能了解_________大廈的建設、經營情況和收支狀況。
。3)_________銀行有權審查_________公司的一切帳目和業(yè)務檔案,有權出席旁聽_________公司舉行的董呈會議(無投票權),對_________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_________公司對_________大廈的一切資產妥善維修和保養(yǎng),并按資產的實際價值投保各種必要的保險。
(5)未經_________銀行同意,_________公司不得向任何銀行、企業(yè)或私人借款,但_________銀行應同意_________公司發(fā)展其正常業(yè)務的貸款,包括流動資金。即使經同意借款后,其它債權人的權益不得先于_________銀行(聯合牽頭人組織的銀行貸款除外)。
。6)未經_________銀行同意,_________公司不得出售、轉讓、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其資產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經營范圍內的補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協議,及正常經營范圍之內的其它業(yè)務除外,當任何一個股東將部分或全部股份轉讓,該受讓人必須是_________銀行認可的。股東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將由受讓人承擔。本條款的解釋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礙_________大廈在正常的業(yè)務范圍內的經營。
第十條 由本抵押合同而發(fā)生的任何爭議,經友好協商仍不能得到解決,應交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最終的。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發(fā)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必須以書面形式發(fā)出,按下列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當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_____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
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信貸部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回號: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回號: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回號: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發(fā)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通訊來往:
(1)如果以電傳發(fā)出,以收到電傳回號;
。2)如果以信件發(fā)出,發(fā)送至上述地址即視為妥善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包括已經公布并生效的一切與抵押有關的適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國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參照國際商業(yè)慣例執(zhí)行。
第十三條 本抵押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_銀行為貸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為止。如果_________銀行根據保函履行了其付款義務,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將延至_________銀行保函項下所付金額全部得到償還時為止。
第十四條 執(zhí)行本抵押合同所發(fā)生的費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證費將由_________公司負擔。
第十五條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銀行(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的合同13
甲方: (貸款人)
乙方: (借款人)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價款利率為月 %,乙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使用權人為: .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登記費用由 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 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的強制執(zhí)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xù),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主管部門備案 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關于土地抵押的借款合同
債權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萬元。
第三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間 ,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合同書均由甲方收執(zhí)。
第七條 本合同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涂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立合同書人
甲方: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_年__月__日
抵押的合同14
《物權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钡恰段餀喾ā窙]有明確規(guī)定,抵押合同除合同有約定外,自成立時生效,同樣也沒有約定質押合同除合同有約定外自成立時生效。但是目前通說卻是,這兩種合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是否登記或移交質物占有權不再時合同是否生效的依據。
《物權法》生效在后,《擔保法》生效在前,新舊法發(fā)生沖突時,按照新法優(yōu)于舊法的法理,適用《物權法》。但是如果按照一般法和特殊法相沖突時,適用特殊法的`規(guī)則,那么就得適用《擔保法》。再說《物權法》第十五條,明確該條的適用前提是“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也就是說這條是一般性約定,只要有其他法律對物權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的合同生效時間有其他規(guī)定的,依照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因此,不論是按照特殊法優(yōu)于一般的沖突適用規(guī)則,還是按照《物權法》第十五條本身的理解來看,對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生效時間的規(guī)定,都是應該適用《擔保法》的。我認為之所以在這個問題上適用《物權法》是因為《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的規(guī)定:“擔保法與本法的規(guī)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边@條就將前面第十五條中“除了法律另有規(guī)定”中的法律剔除了《擔保法》。
抵押的合同15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jiān)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fā)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fā)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guī)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zhí)幏值盅何铩?/p>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guī)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民間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債務人):
抵 押 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為 。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
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
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xù)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zhí)一份,報相關部門 份。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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