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寄售合同 推薦度:
- 寄售合同 推薦度:
- 寄售合同書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有關寄售合同3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實現專業(yè)化合作的紐帶。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寄售合同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寄售合同 篇1
本協(xié)議于 _____ 年 ___ 月____ 日由下列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ㄒ韵潞喎Q“寄售人”)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代售人”)
鑒于寄售人有意與代售人就寄售(“寄售”)其經營范圍內的產品(“寄售貨物”)建立長期合作關系,代售人同意根據以下規(guī)定的條款及條件接受寄售貨物。
1、寄售
1.1經營范圍內的產品為 _______________
1.2為出售及陳列寄售貨物之目的,寄售人應向代售人提供并由代售人接收放置在位于新地中心酒店健身中心(“場所”)的寄售貨物。
1.3協(xié)議期限內寄售人享有在代售人健身中心經營本協(xié)議涉及商品類別和經營范圍的獨家經營權。
1.4本協(xié)議一經雙方簽署后,寄售人于場所內還須提供售貨臺、擱物架及陳列寄售貨物所需的其他附件設施。
1.5本協(xié)議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12個月,除非根據第九條規(guī)定的終止條件提前終止。任何一方如得到對方的同意,可于本協(xié)議期限屆滿時,將本協(xié)議期限續(xù)延12個月。
2、寄售貨物的所有權
2.1 寄售貨物是以寄售形式供應,寄售人為其合法的所有權人,擁有對其唯一的及絕對的所有權直至寄售貨物售賣予第三者為止。所陳列寄售貨物的風險由寄售人承擔。
2.2代售人應為寄售人所提供寄售貨物的受托人及代理人直至寄售貨物出售予第三者為止。
3、庫存及盤存
3.1 寄售貨物的初始庫存(包括此后每月不時之供貨量)以寄售人提供給代售人的寄售貨物的數量為基礎,并應通過由寄售人代表盤點存貨及由代售人代表見證確認。
3.2庫存余額應通過由寄售人代表盤點存貨及由代售人代表見證確認。任何不因銷售或貨物存在瑕疵而退貨所導致的初始庫存及庫存余額之間的差額,應由代售人按該等貨物的成本賠償寄售人。
4、寄售貨物陳列
4.1代售人可自行決定于任何時間在場所內所需陳列的寄售貨物的數量及種類,并可自行決定將滯銷或不受顧客歡迎的寄售貨物移離場所或將之取代。
4.2經代售人批準,寄售人可要求使用場所的陳列設施以供銷售、推廣及陳列寄售貨物之用。
5、寄售人的責任
雙方同意寄售人:
(a)向代售人提供之寄售貨物須符合提供該等寄售貨物的目的及可安全使用,其品質及設計亦合乎代售人的形象。
。╞)除非事前獲得代售人的書面同意,否則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宣傳、廣告、海報或其他媒體使用或容許使用“xxxx”的名稱、樣式及商標及“xxxx”標志或“xxxx”的名稱、樣式及商標及其標志(視情況而定)或其他此等商號及商標。
。╟)除以上第3.2條款規(guī)定外,不會因寄售貨物遭受偷竊、損毀、短缺及其他此等影響對代售人進行任何形式的索償。
。╠)須負責就有關寄售貨物于場所內可能發(fā)生的任何損失或損毀購買及維持必要的保險,包括因火災、水災、盜竊或于寄售期間可能遭受的其他風險而引起的損失及損毀的風險。
。╡)須遵從代售人對銷售、推廣及陳列寄售貨物的要求及指示。
。╢)全部賠償代售人由寄售人、其員工、代理人或被邀人因直接或間接管理與寄售相關的寄售貨物而發(fā)生的任何行為、違約、疏忽、錯誤或不履行法律責任而導致代售人所負責或發(fā)生的一切訴訟、索償、要求、賠償、費用及開支。
。╣) 寄售人保證提供給代售人之產品質量保證,食用安全,相應證明的真實性。
6、代售人的責任
雙方同意代售人:
。╝)作為寄售人的代理人,全力陳列、推廣及銷售寄售貨物。
。╞)有權拒絕質量不合乎標準或風格與其形象不符的寄售貨物。
(c)保守寄售人的商業(yè)秘密。代售人因經銷寄售產品所了解到的寄售人產品各種銷售信息及數據(例如:寄售人產品價格、廣告安排、促銷活動計劃及策略、新產品拓展計劃等),代售人有保密的義務。
。╠)不得改變、除掉或擅自改動附于寄售貨物上以作識別用途的標記或連續(xù)編碼。
7、付款方式
7.1寄售貨物的零售價格應由寄售人決定。
7.2代售人與寄售人之間的成本結算應以寄售人提供的所有代售商品零售價格的60%進行結算。
7.3寄售人供給代售人的商品價格含稅,即寄售人可開具供給代售人的所有商品的發(fā)票,但除此之外不再負責其他稅費。
7.4每月銷售額為初始庫存已定出的零售價另加該月供貨量再扣除月底未售出之存貨,寄售人應在每月報表中匯報該月份銷售額,并由代售人代表在寄售貨物盤點后簽署以確認其中的數目,而該數目亦應與代售代表人保存的銷售記錄一致。如有爭議,應以前述盤點的數目為準。
8、付款條件
8.1 代售人應自每月銷售報表日期起30日內支付有關已售出寄售貨物的款項予寄售人,所有支票抬頭人須寫上_______________。
9、終止
9.1任何一方可預先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xié)議,而不需任何理由。
9.2盡管有以上的規(guī)定,代售人遇到下列事項可書面通知即時終止本協(xié)議:
。╝)寄售人違反本協(xié)議的任何條款或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協(xié)議項下的任何或所有責任;
。╞)寄售人將破產,或如寄售人為公司實體時,須進行強制或自愿清算(以改組或合并為目的的除外);
。╟)寄售人將為債權人的利益簽署任何和解協(xié)議或安排,或寄售貨物遭受任何扣押或執(zhí)行程序;
。╠)債權人取得寄售人所有或任何部分的業(yè)務或資產,或就該等業(yè)務或資產委托受托人、破產管理人或類似的官員,或對該等業(yè)務或資產作扣留或以任何形式執(zhí)行或強制執(zhí)行或進行起訴,且未能于執(zhí)行、強制執(zhí)行、起訴后三十日內解除,或暫時影響其任何業(yè)務或資產的任何擔保權益成為可強制執(zhí)行的(為本條款之目的,“擔保權益”是指無論如何產生或引起的、任何抵押、請求權、保證、質押、抵銷權、擔保權、抵押權、信托轉讓或出讓或任何擔保權益或優(yōu)先安排,其實際效果為對有關一方的現時或未來資產造成任何債務負擔或擔保權益);
(e)根據任何適用的司法管轄區(qū)的法律而發(fā)生的、任何與第( b)、(c)或(d)條款內所述的事件相似的情況;
。╢) 寄售人停止或聲稱將停止其業(yè)務;
。╣)寄售人否認本協(xié)議,或做出或促使做出任何可被證明意圖為否認本協(xié)議的行動或事件。通訊設施失誤不意味著否認協(xié)議;
。╤)本協(xié)議的任何條款因任何理由,在任何方面是或變成或被指稱為非法、無效或不能強制執(zhí)行,或本協(xié)議在任何時候不再全面有效;但并不損害代售人就有關寄售人先前違反本協(xié)議項下任何條件的行為所擁有的任何起訴權。
9.3如代售人有關場所的租約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協(xié)議將即時終止。而對于以本條款規(guī)定的方法終止本協(xié)議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寄售人對代售人并無有效的訴因。
9.4 于本協(xié)議終止時:
。╝)寄售人須即時及不遲于終止后五天內從場所移走寄售貨物,并對場所的`任何損毀做出修理及承擔修理費用;如寄售人未能修理該等損毀,代售人將修理該等損毀,而寄售人須于該代售人通知其前述修理費用數額后七天內全數補償代售人;
。╞)寄售人如尚欠代售人有關銷售、推廣及陳列寄售貨物的其他有關款項,須于代售人發(fā)出有關欠款通知十天內向代售人支付應付款項。
10、轉讓
本協(xié)議對寄售人及其有權繼受人有約束力,如未經代售人的事前同意,寄售人不得出讓或轉讓其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權利或義務,而代售人應合理地予以拒絕。如寄售人一方未能履行本條規(guī)定的義務,代售人有權提前三十天向寄售人發(fā)出書面通知以終止本協(xié)議。
11、修訂協(xié)議
除非經雙方書面確認并簽署,否則對本協(xié)議的任何條款及其任何補充或附件進行修訂、刪改或補增均為無效,且該等修訂、刪改或補增應只在修訂、刪改或補增做出的范圍內有效。
12、誠信
雙方在簽署本協(xié)議時確認,無法將協(xié)議期間可能發(fā)生的所有事件做出事先規(guī)定。因此如由于任何不可預見的事件或變化,使本協(xié)議的履行可能導致對本協(xié)議的任何一方不公平的情況發(fā)生,雙方將立即本著誠信原則協(xié)商有關如何更改本協(xié)議的條款和條件,盡可能按本協(xié)議的精神,為這些不可預見的事件或變化提供公平的解決方法。
13、其他
13.1本協(xié)議包含雙方之間的全部協(xié)議,并取代之前所有的口頭或書面協(xié)議。
13.2雙方在訂立本協(xié)議過程中知悉對方的商業(yè)秘密、知識產權、合作分成、經營業(yè)績等所有信息,包括雙方的業(yè)務、事務安排方面的任何信息以及由本項目實施而形成的所有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無論協(xié)議是否成立,均不得泄露、散布或擅自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13.3任何一方未能、延遲、放寬或縱容行使本協(xié)議條款授予的任何權力或權利,不應視作放棄該等權力或權利。一次行使任何該等權力或權利后,并不排除進一步行使或將來行使前述權力或權利或行使本協(xié)議項下任何其他的權力或權利。
13.4如本協(xié)議的任何條款按現時或將來的法律或在本協(xié)議期限內有效及適用的條例,由任何政府機關認為或解釋為非法或無效時,該等條款應從本協(xié)議完全分離。在解釋本協(xié)議時應將該等非法或無效的條款,視之從未為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而本協(xié)議的剩余部分應依然有效,并不受該等非法或無效的條款或其與本協(xié)議的分離所影響。
13.5本協(xié)議對雙方及其各自繼受人和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并為其利益而適用。
13.6本協(xié)議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非排它司法管轄。有鑒于此,本協(xié)議各方于上述日期簽署本協(xié)議。
寄售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聯(lián)系人:
開戶行:
帳 號:
代售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聯(lián)系人:
開戶行:
帳 號:
稅務識別號 :
寄售合同 篇2
甲方(服務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托方/物主):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的個人閑置物品放到甲方店鋪及網絡平臺寄售一事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合作內容
1.乙方所寄售的東西見附件。
2.甲方提供服務內容為:物品到店--物主定價--登記簽字---展示銷售---結款。
3.服務費標準
售價10元內寄售物品每件收取1元服務費。售價10元到50元的物品按每10%收取服務費。售價50元到100元的物品每件收取6元服務費。售價100元以上物品服務費面議補充說明。
4.乙方所寄售的物品展示期為 (最長不超過2個月;自物品交付給甲方之日起算),物品展示期滿沒有售出時乙方應及時收回,如果乙方在一個月內不回收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或者拋棄。
5.甲方將物品一經售出,應當立即通知乙方,并且在物品售出的第四天把貨款交給乙方。在物品售出的三天內為顧客保障期,如果顧客買去三天內不滿意在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全額退貨。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不承擔鑒定物品真?zhèn)、材質、價格、性能等責任。
2.物主若需在寄賣期內取回所寄賣之物品,需提前1天向店方預約。
3.物主逾期未取回貨物的',甲方視為同意此合同繼續(xù)銷售或按本合同約定處理。
4.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時,有權從中直接扣除乙方應支付的服務費用。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自己寄售的物品合法來源以及產品質量及售后服務負責。
2.乙方改變商品價格時應當書面告知或短信通知甲方。
四、違約責任
1.保管時間內出現遺失或壞損,店方按物主定價的70%賠付,不可抗因素除外。
2.展示期限內,乙方取回寄售物品,應當向甲方繳納服務費(按正常售出的服務費的 %,否則甲方有權留置該物品。
五、補充約定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zhí)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地址:
收件人確認已經收到 交來的上述物品。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收件人簽收:
寄售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甲方現有二手車交由乙方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代銷車輛的基本信息
車輛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識別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發(fā)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使用性質:□ 非營運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代理費支付時間、方式
。ㄒ唬⒋碣M金額:乙方按車輛實際成交價的________%收取代理費,當代理費用低于500元時,按500元收取。在車輛沒有成交、因甲方或車輛本身原因造成車輛不能過戶、轉籍等情況下,代理費的計算標準為車輛代銷價的________%,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元。
(二)、支付代理費的時間和方式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車款的同時收取代理費,代理費從代收車款中扣除。
第三條 車輛售價及甲方收取車款的時間和方式
(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車輛代銷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元。若車輛銷售價格需要調低,須經甲方同意并且簽字確認。甲方簽字確認時,可以要求乙方出示《二手車銷售合同》,以證實乙方沒有賺取銷售差價。
(二)、車輛成交后甲方收取銷售車款的時間:
在車管部門出具《行駛證待辦憑證》后的4~5個工作日。
。ㄈ┘追绞湛罘绞剑 轉帳。
第四條 代銷期限
代銷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五條 車輛證件交接
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購置附加費( )、原始購車發(fā)票( )、________年票( )、保險( )、車匙________條( )、其他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事先約定事項
合同期內,試車里程不超過________公里,車輛有10升以上的'燃油。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所提交的證件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并完全擁有所有權或處置權。
。ǘ、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不能過戶或轉籍,甲方無條件接受第三方(買方)退回的車輛,并向乙方支付雙倍代理費和因此發(fā)生的過戶費用;因車輛本身原因造成車輛不能過戶或轉籍,甲方無條件接受第三方(買方)退回的車輛,并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和因此發(fā)生的過戶費用。
。ㄈ⒃诤贤趦,甲方不得隨意提取、自行或委托他人出售該車輛,否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額代理費和因此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ㄋ模、車輛在交接之前的所有交通事故責任、違章罰款、債務等由甲方承擔,若車輛銷售成功,甲方承擔的責任不因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ㄎ澹、甲方到場辦理,并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身份證原件、其他證件:____________。
(六)、甲方承擔車輛過戶稅費(憑發(fā)票實報實銷)。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若合同期內車輛未能售出,已經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二)、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交給的車輛、各種證件、文件和資料。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需要變更合同,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ǘ⒑贤趦刃枰獬贤,須經雙方一致同意。否則,單方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ㄈ、合同期滿后,合同自然終止,雙方辦理相關車輛交接手續(xù)。經雙方協(xié)商需要續(xù)簽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天辦理續(xù)簽手續(xù)。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須向對方雙倍支付代理費作為違約金,并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發(fā)生合同爭議時,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
。ㄒ唬、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蓋章):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
合同簽訂地點:湖北省武漢市江漢經濟開發(fā)區(qū)迎賓花園1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寄售合同】相關文章:
寄售合同書05-26
寄售合同(通用10篇)07-21
合同之補充合同05-08
供貨合同供貨合同03-01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01-29
主合同與附合同06-07
店鋪合同轉讓合同10-20
貸款合同-借款合同09-13
合同-水電安裝合同09-15
保證合同——擔保合同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