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信貸部職工住房抵押貸款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地產信貸部職工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地產信貸部職工住房抵押貸款合同1
職工住房抵押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xiàn)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用于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jù)國務院頒發(fā)的《民法典》規(guī)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guī)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xiàn)值為萬元,擔保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tǒng)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于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fā)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shù)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fā)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后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布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xù)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x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shù),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房地產信貸部職工住房抵押貸款合同2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
2.地號
3.土地面積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來源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8.房屋建筑面積
9.共有權份額
10.房屋所有權證號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
第三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積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積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
第四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
第五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六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將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將房屋所有權證一并交乙方執(zhí)管。
第七條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全部貸款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fā)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四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⑥k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保險手續(xù)。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七條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設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著物;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建造定著物的,該定著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設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預售,預售房屋面積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內。甲方將預售出的.房地產權情況列出清冊,報送乙方備案。乙方有權制止甲方繼續(xù)預售房屋。
第十八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xiàn)抵押權。
第十九條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xiàn)抵押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義務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二十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二十一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因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經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地產信貸部職工住房抵押貸款合同3
合同編號: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xiàn)有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人民幣元,用于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jù)國務院頒發(fā)的《民法典》規(guī)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guī)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xiàn)值為萬元,擔保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年,即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_%。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______元。
七、如遇國家統(tǒng)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于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fā)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shù)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fā)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后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布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xù)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x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shù),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信貸部職工住房抵押貸款合同4
職工住房抵押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xiàn)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用于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jù)_____頒發(fā)的《民法典》規(guī)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guī)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xiàn)值為萬元,擔保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年,即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元。
七、如遇國家統(tǒng)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fā)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后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布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xù)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x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_____,_____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_____公司和乙方,_____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_____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shù),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址:
電話:
乙方簽名(章):
地址:
電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址:
電話:
房地產信貸部職工住房抵押貸款合同5
合同編號:
借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貸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出質人:電話:
地址:郵編:
__年__月__日
中國農業(yè)銀行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借款人(出質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質物評估現(xiàn)值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元(詳見質物清單、質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質物移交時間為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本項貸款用于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shù)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shù)-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shù)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還款金額為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月償還(具體償還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xiàn)質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七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并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xù),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貸款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guī)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次數(shù)不超過____次,且每次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九條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xù)后,出質人自愿繼續(xù)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質物質押期間,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條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質押期間,質物保險期屆滿,出質人應負責續(xù)保。質物在質押期間,發(fā)生保險責任內損失,出質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專戶。當理賠款不足以歸還所擔保的債權時,借款人負責彌補或提供其他擔保。
第十二條質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shù)荣M用由出質人負責。
第十三條質物清單所列的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出質人于質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貸款人支付估價金額的____‰的保管費。質物保管不當,造成損害、滅失,由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自然和客觀原因除外)。
第十四條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有權依法拍賣或變賣質物,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質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內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第十六條貸款人依法處分質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質物所需的費用外,優(yōu)先用于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質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處理后有余款,貸款人將其退還質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七條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后,貸款人應將其占管的質物及有關資料退還給出質人,并到質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注銷手續(xù)。
第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和出質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fā)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十九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條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依法設定質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執(zhí)一份。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蓋章或專用章)
(質權人)
借款人:(簽字)法定代表人:(蓋章)
(授權代理人)
出質人:(蓋章)
出質人:(簽字)
簽約地點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借款人:
貸款人:
出質人:
借款人因需要,向貸款人申請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xié)商一致,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銀行貸款管理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利率
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結息,欠息按‰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借款手續(xù)。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jù)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fā)生為準。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金額(小寫)金額(小寫)
4、借款人應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
5、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于貸款合同,不因貸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如貸款合同無效,質押人仍以質押物予以擔保。如因借款人或質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質押人應在質押擔保范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愿以等動產、權利(詳見質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權),出質給貸款人。主要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借款人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權)評估價值萬元,實際質押額為萬元。質押的效力及于質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權)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出質人應保證其質押行為真實、合法,并根據(jù)貸款人的要求,定期提供財務報表以接受資信調查。
5、出質人應在年月日之前將質物所有權移交貸款人占有或辦理質權轉讓手續(xù),質物(權)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并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權)。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權)委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在質押擔保合同生效前,質押物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保險金額應與質押物的價值相等。質押物保險到期,質押人應負責續(xù)保,直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為止。如發(fā)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交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金,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guī)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在合同生效前按規(guī)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xù)。所登記質押權存續(xù)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限一致。在質押擔保期間,質押物登記屆滿的,由質押人負責依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續(xù)登手續(xù)。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權)轉讓、變賣、重復質押或用于清償其他債務。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權)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10、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xié)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1、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的賠償金。
第四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了解農業(yè)發(fā)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yōu)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guī)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關于糧棉油購銷企業(yè)賬戶管理規(guī)定,在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開設基本賬戶和相關專用賬戶。經開戶行審查同意,對遠離開戶行的企業(yè),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賬戶,但必須遵守農業(yè)發(fā)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guī)定。
3、借款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使用的具體用途及用款計劃,并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jiān)督。
5、借款人發(fā)現(xiàn)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時,應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并及時通知貸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應積極籌措還貸資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還款日期以貸款收回憑證為準。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期歸還的,須經質押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節(jié)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書面申請展期歸還,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可辦理展期手續(xù)。經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貸款本息。
8其他事項:
第五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fā)放貸款,并根據(jù)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貸款實行跟蹤檢查,保證專款專用。
3、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或質權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xiàn)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不足清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xù)向借款人追償。
4、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理質押財產或質權,收回貸款本息。
5、其他事項: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jù)信貸管理有關規(guī)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申請資產保全或強制執(zhí)行。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請求有關部門按照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按期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遇節(jié)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簽訂展期還款協(xié)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被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稅務登記號:
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稅務登記號: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定本納稅擔保合同。
1、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范圍是:
2、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為:元及應加收的滯納金元。
3、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為:
4、依據(jù)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的擔保。
5、本納稅擔保的期限為自本納稅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納稅擔保人是在注冊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納稅擔保人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fā)生或有可能發(fā)生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7、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繳納稅款義務的通知書后,保證按繳納稅款通知書規(guī)定的繳納期限及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稅務機關繳清全部款項。
8、如果納稅擔保人未能按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及金額繳納,稅務機關有權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納稅擔保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9、本納稅擔保是持續(xù)性的擔保,只要被擔保人未繳清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稅務機關給予被擔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10、若被擔保人出現(xiàn)破產或合并、分立等情況,并不解除納稅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若納稅擔保人出現(xiàn)此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并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11、本納稅擔保非經稅務機關同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納稅擔保人與其他任何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xié)議均不影響本擔保的有效性。
12、本納稅擔保經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并經稅務機關同意(確認)后生效。
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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